认识论(如何认识世界)

实践和认识

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根本特征。实际是横跨物质和意识的唯一桥梁,但其本质属于物质。

实践是感性的(能动),对象性(客观的)的物质活动,马克思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基本特征:

一,时间具有客观实在性,也是直接现实性。即将意识化为现实,这也是实践的本质特征。

二,自觉能动性,体现主体的目的意愿,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结构和形式

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

主体指有一定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又包括自然能力和精神能力,其中精神能力包括知识性的,非知识性的因素,知识性因素是首要能力。

课题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与客观存在的事物不完全等同。客观事物只有在被纳入主体实践的活动范围之内,为主体实践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互作用时才成为实践客体。

中介指各种工具手段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体能放大,感官延伸的物质性工具系统。2是语言符号工具系统主体思维活动进行的现实形式。也是人社会交往得以进行的中介。实践必须通过中介。

主客体相互作用是实践认识和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实践的主客体与认识的主客体本质上一致。

主客体不断变化和发展

具体表现为:

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改造出原本自然中不存在的对象或物。

客体主体化,指客体失去客体的形式变为主体的一部分。

这两种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实践的三种形式:

一,物质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构成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

二,社会政治实践,三科学文化实践。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最近又产生了虚拟事件,是前面三种实践派生出来的。有一定相对独立性。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亚当斯密说过:人与人的差别,与其说是社会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也就是说人和人天生的差距本没有这么大,是他们后天的实践使他们的认识产生了差距。这更证明实了实践是认识的决定性因素。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的目的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

关于认识有有两种看法,认为是先有认识,从思想感觉到物的是唯心主义先验论;认为是先有物,从物到感觉思想的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其中认为意识只是直观机械地反应物,抹杀人的意识,叫直观或者机械反应是旧唯物的观点。认为人主观加工改造后的物存在于意识中是能动反应论。也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应。

认识的反应特性是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律性,认识的能动具有创造性。反应和创造不可分割。

认识论的突出优点是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

认识的过程——两次飞跃

认识的两次飞跃分别是实践到认识,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外部作用于感官形成的认识,理性认识是经过理性思考出的认识。

二者辩证统一,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又依赖于感性认识,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割裂二者辩证统一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会犯教条主义错误或经验主义错误。

实现飞跃的基本条件:

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感性材料是飞跃的基础。

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运用理性思维将感性材料进行加工,上升为理性认识。

从认识到实践,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能动飞跃,是认识过程中更重要的一次飞跃。

认识过程中的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有理性的,非理性的。理性因素对认识活动,起指导,解释,预见作用。非理性因素,使联想,想象,灵感等对认识活动起激活,驱动,控制的作用。

认识的两大规律——反复性和无限性

反复性:人对于复杂认识需要经过从感性到理性,理性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客观上来说因为事物的各个侧面及其本质的暴露有一个过程;主观上来说,人的认识能力有一个提高的过程。

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可能追求财富,追求权利, 追求地位,但是等他真正得到的时候可能又觉得情感和实现人生意义更重要。这就是因为他在追求财富的时候,认识能力得到了提升,往往这个时候他一般会非常后悔,因为能追求这些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对于我自己来说也是这样吧,第一次考研随大流,没想好为什么要考,是在后面逐步学习的过程中发现能有一个继续提升自己,让自己有一个更高平台的机会很重要。但是这个时候已经错过了学习最佳的阶段,所以不得已只能再花几年时间来弥补当时的懵懂无知,这些是弯路吗?好像是。但是我认为恰恰是这些弯路构成了人生中的一些景色。人生的奇妙也在于此,每个人都走出自己的路来,没有人能一出生就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们都是边走边探索边决定。

无限性:

对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来说,人类的认识永无止境,无限发展,具体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形式上循环往复,在实质上前进上升。

真理与价值

真理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应。

真理具有客观性,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但又不是完全客观的,它的形式上是主观的。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坚持了真理上的唯物主义。

错误观点:马赫认为,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他秉持主观真理论。杜威和胡适认为有用的就是真理,他们秉持的是实用主义。(有用的不一定是真理,但是真理一定有用。)

真理还具有一元性,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他不因主体的认识发生变化。

同时拥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性指它与谬误绝对分开,相对性指人们正确的认识是有限度的真理反应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绝对性寓于相对性之中,相对性包含并表现着绝对性。

复习:斗争性寓于同一性,共性寓于个性必然寓于偶然。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

真理永远处在由相对性向绝对性的转化和发展中,是从相对性走向绝对性接近绝对性的过程,任何真理的认识都是由真理的相对性向绝对性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为什么真理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

根源于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矛盾,本性,是人的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或人的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

夸大绝对真理,是教条主义思想僵化。夸大相对真理,是怀疑主义,诡辩论(否定暂时)。

真理和谬误

二者是辩证关系。相伴而生,探索真理,难免发生谬误。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二者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就没有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中包含着以后可能会暴露出来的某种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现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他们就会相互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真理的检验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只有实践是横跨在主观和客观上的桥梁,所以只有实践可以检验真理。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客观的桥梁。不仅有普遍性的特点和优点,更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和优点。

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但是逻辑本身是不靠谱的。因为逻辑证明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的真伪又如何证明?逻辑本身的真理性又有待商榷。举个例子,最近在抖音看的评论。鱼越大,刺越多,刺越多,肉越少,肉越少,鱼越小。总结,鱼越大鱼越小。

逻辑是掌握真理论证真理,扩大真理范围的重要手段,是对于实践标准的重要补充,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确定性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实践检验的一定是真理实践能检验一切认识,即使现在是不确定的,最终也会被裁决。

不确定性是指一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有局限性,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已经被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检验。

价值

对人们有用的就是价值。价值具有主体性,主观的人不同价值不同;价值又有客观性。他不是主观性,不因人的意志变化多维性,同一个客体对主体的不同需要具有不同的价值;社会历史性,历史时期不同,价值也不同。

价值评价

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对客体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做的评判或判断,其基本主要特点有:

一,评价以主客体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

二,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

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好了主体需要的认识。(所以有的时候我们评价一个人好坏,评价一个东西是否有用,是要建立在我们了解这个人或者这个物体的前提才对)

四,价值评价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别。因为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虽有主观性,但不是主观随意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反映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价值评价要以真理为依据,要有利于人类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相一致。推动社会历史进步,以最广大人民的需要和利益为根本。

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真理既是制约实践的客观尺度,又是实践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

价值是实践追求的根本目标,同时又是制约实践的主体尺度。

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基础上辩证统一及实践应同时满足真理性(规律)和价值性(能动)。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从必然走向自由

认识必然和争取自由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目标,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有必然到自由,表现为人类不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

自由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自由是有条件的。

一,认识条件,认识越高越自由。

二,实践条件实践必须以规律为前提,以不牺牲别人的自由为前提。

总结

实践需要同时符合规律和能动,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合规律又合目的,必然和自由,社会历史趋向和人的主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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