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练习之短篇(日行一善2)

我跟着陆判离开化工厂,在镇子对外面的坟场见到了扭伤脚的公公,他应该是从山坡上滚下去扭伤了脚,此刻正倚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休息。陆判掏出手机,说道:“未陷入化工厂爆炸风波”

“这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判官不是用毛笔的吗?”

闻言,陆判解释:“这是地府助手,把记录发给它,后面会自动生成判词。原来可能需要十多个人的工作量,现在只需要一个人就行了,很方便的,还支持定制”

那是一个黑色的手机,上面只有一个软件。

“那之前人都干什么去了,辞退轮回了?”问完我就后悔了,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思想腐朽了我的脑袋,活着要打工,死了也要打工,我啊真不愧是天生牛马圣体。

“不知道,反正最近很多年,地府没有招新了,那些个做招聘工作的道士都改行了,说是在直播算命,你经常刷短视频,刷到过吗?”

我诚实的摇摇头。原来道士还管地府招聘的事情啊,我不仅好奇那陆判是怎么当时判官的呢?

“你是怎么当上判官的啊,也是拿着简历找道士走的招聘?”

陆判没说什么,只是带着我往家走。我也没在纠结。怪不得刚买这个家的时候,他不让我装修呢,反正很快就会变成废墟。不过这个块地实际上就不存在,那他问我要的三十万,都干什么去了?关乎钱的事情,我立马正色问道

“陆判,当时买房,我出的三十万,用在哪里了?”

“买房了呀”

“这个镇子上?但是这个镇子都不存在,你拿着钱做什么了”

“是啊,要打开这个时空的入口,要掏门票的呀”陆判理所当然的回答道:“我是可以自由进出,但是你不行的嘛,我当时问你了,你答应了的”

记忆突然袭击了我的大脑,那个时候我们刚办完婚礼,他就提出把他现在的房子和车卖掉,跟我一起买个小房子。女人,天生对房子就有种期待,所以我毫不怀疑的同意了,毕竟现在婚姻法是从出资比例分配房产,不是单纯加名字就可以的。当时只是没想到,他说的小房子是镇子上的一个小房子,为此我还埋怨他很久,没眼光买这个破地方来了。那可是我毕业四年攒下的全部积蓄和我爸妈给我的嫁妆啊。

我气极反笑:“我答应的是买房子,现在房子呢?不说这里本来就不存在,而且马上就成废墟了,退一步说这个破地值八十万吗?你到底黑了我多少钱”

陆判:“no, no, no 当时你答应的是要跟我在一起,语言是很有力量的,小猫咪。”

我彷佛是第一次认识陆判,如此狡诈的王八蛋。陆判似乎心情很好,哼着小调去开门。如果说我答应的是跟他在一起,那么他花掉的钱不是用来买房子也无所谓。但是我抓住了他语言的漏洞,他也答应了我要用来买房子。虽然我知道,对于一个无赖要求他兑现诺言,有些愚蠢。但是不尝试一下,我岂不是更愚蠢。

“当时说的是,一起出资买房。所以呢?房子你买了吗?”我故意加重了房子的读音。

陆判连头也没回笑道:“这就是我们得房子啊,虽然我是判官,但是要在人间行走,得益于中国的人口普查,我也需要身份啊。改革开放前还好,我还能当个黑户,现在可不得行”

“那这也是你跟我结婚前买的房子,这房子的红本本上可没得我的名字”我据理力争。

长达三分钟的沉默后,陆判无奈道:“好吧,等事情结束,我们就去看房子”。

煮熟的鸭子又端上了桌,我心情好好,愉快的跑进厨房忙继续活起晚饭,他们不是人(此处不是骂人)不用吃饭,但我可是活生生的人啊,肚子早就饿了,然后就在切土豆的时候切到了手指,疼的我倒吸一口凉气。

陆判站在我身后,看到我还在流血的手指,他接过我手里的菜刀继续切土豆丝笑道:“多大人了,还这么毛躁。碘伏和创可贴在医药箱里”

我处理完伤后回来,他已经开始炒菜了。这个男人真的就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按偶像剧里面,男主不应该在旁边嘘寒问暖嘛。我故意竖着受伤的中指,嘟囔疼。

陆判把菜盛到碟子里,继续炒另一个菜。背对着我回答到:“伤口愈合是要一些时间,下次小心哦”

我们不是新婚燕尔嘛,怎么跟老夫老妻似的。

等菜摆上桌,公公还没有回来,而婆婆却坐在了她的位置上。我才记起,刚刚在门口没有见到她。此刻,她如同往日一般,夹菜吃饭。而我缩头缩脑的站在一边不敢说话。她应该是化工厂灾难的受害者,五官都被化学烟雾腐蚀了,她张嘴吃饭,饭菜就从她的嘴巴落回碗里,然后再夹起来吃。腰以下哪还有什么血肉,分明一条白骨插在板凳中。这人一没有皮囊,整个气质就变了,很难相信这是我那微风和煦的婆婆。

这样的视觉冲击太惊悚了,饶是我看过那么多鬼片,也经受不住这么刺激。小腿抖如筛糠,彻底理解为什么鬼片那些配角们总是平地摔到了,没尿裤子已经是非常英勇的了好吧。她突然扭头,用她那空旷的眼眶盯着我,咧着大嘴兴奋道:“你看的见我?”

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浑身一激灵,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连滚带爬的往厨房去,拽着陆判的裤子就开始往自己扒。直到把他裤子扒掉,露出那条我给他买的猫咪四角内裤我才冷静一点。对哦,他是判官啊。我是判官老婆啊,我怕个锤子。

就当我想狗仗人势回头修理那个鬼东西(此处不是骂人)的时候,只见陆判伸手扭着鬼东西的头把它搓成了一个丸子,扔到了嘴巴里,嘎吱嘎吱的嚼着。

在我昏死过去最后一个念头竟然是,那天要是没去买那桶泡面该多好,哪里就饿死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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