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活着》有感

01

昨晚,我又翻出了余华的《活者》。一共十章,第一次读时我就一气呵成。养成了习惯,每次再读时也还是从头至尾。落下了哪个章节都还需要再回去重读,否则总有一种半途而废之感。写得很棒。

我再重读是为了作者前言。余华讲述了他写这本书的历程。开始时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但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当他尝试着用第一人称时,思如泉涌,一挥而就。

在《活着》里有二个”我“,一个是传记人,以采集故事人的视角来看福贵。另一个’我”是讲述故事的人,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整篇是以福贵的一生为主线。偶而穿插进传记人。这真是一个很新的写法。传记人的‘我‘只是偶尔出现,占不到1%的篇幅。余下99%都是福贵的自述。看着并不乱。我在想,如果传记人的篇幅达到20-50%的时候,换言之,当他的自述与福贵的自述从篇幅上势均力敌的时候,可能就会看着比较乱了。

我在写一部小说,开始了四章就写不下去了,就是卡在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的问题上。在开篇我用的第一人称,但是后来发现很受局限。如同是一个人在讲述他的亲身经历,而一个人的视角是有限的。不管讲到哪里,“我”都必须存在。我写我见,我抒我情。

我想尝试着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混用。发现更乱。读者很容易看糊涂。即使用分开章节描述也不行。这一章是我见我述,下一章是讲述别人的故事,太乱,根本没法看。在网上搜了搜,一个人毫不客气的话把我气乐了。他说“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混用的只有二种人,要么是新手,要么是大神。” 我肯定不是大神。

《活着》是讲述一个人的一生,这里面涉及的角色有限。他自己,他的朋友和家人,用第一人称很自然。我想了又想,如果《活着》硬用第三人称来写会怎样?别的不敢说,至少篇幅上绝不会是十章,起码要翻番。你想啊,你必须要加上诸如:福贵说,家珍说,福贵看起来如是如是,家珍看起来如是如是,再加上场景描述,这就无形中就把篇幅拉长了。

那《三国》或是《红楼》用第一人称来写成吗?就说三国吧,你一个人的视角怎么可能一会在曹营,一会又在吴郡呢?没法写。所以《三国》必须是第三人称。《红楼》也是一样。如果硬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人必须是一开始就在荣宁二府,而且是最后活下来的一个人。如果以宝玉的视角,也许还可以,那他还怎么出家啊?还是出家后写的自传?人已出家心挂俗世?不好。如果是宝钗,她就必须从刚开始就在荣宁二府。还是没法写。

看来采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写法不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是与故事的幅度与人物数量息息相关的。


02

在思考写作手法之余,我还想到了写作风格。

小说是不同于散文,杂文的。散文,杂文要的是气势,在短时间内抓住读者的兴趣,引他哭,逗他乐。靠的是爆发力。要么议论要么抒情。读《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就如同看着鲁迅先生指着人的鼻子骂。过瘾。

《活着》是小说。作者平平淡淡,轻描带写地将你引入了一个人的悲剧一生。语言越平淡,你就越能感受到福贵的命运多舜。这里如果传记人大加点评,铿锵有力地抨击,就会淡化读者的感受。只描述不评判,让读者自己得出结论是写小说的技巧。

如果用这种方式写散文和杂文可能就有些乏力了。那么短的篇幅,本身又是一个议论的话题,你总要表达作者的观点才可以引起读者的共鸣。

如果用写《阿Q》的方法写《乏走狗》就会让读者觉得无力。

一个好的作者,必须首先是一个好的读者啊。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愿与爱读书,爱写书的朋友们共励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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