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
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
而我,从这部小说中看到了不同的人对于爱情的看法和对于生命以及人生存的思考。
(一)轻与重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生命孰轻孰重?
昆德拉在这本书的开头思考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
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如文中的托马思医生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的身上,灵与肉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爱,同情,理想,责任,抱负等等,这些成分使精神得到满足,使灵魂得到慰藉,但却使生命变得沉重,牵挂、忧虑等等这些便随之而来。
书中昆德拉说“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
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的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因为我们没办法再重来一次,所以我们就不知道我们现在所纠结的选择是否正确,不知道另外一条路的风景是否美好,不知道我们所承受的所有苦闷在未来是否有意义。
我们所承担的重,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会得到他人或者生命的轻视。
生命在我们个人看来犹如泰山沉重,它可能承载整个家的责任,承担一个国家的兴衰。
但是,它对于整个历史进程,或者说整个浩瀚星空来说,又如羽翼轻盈。它的起落悲喜,不会扬起一丝尘土。轻和重本质上并不是对立的,它们仿佛硬币的两面,是相伴出现的。
(二)灵与肉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
有一天他爱上特丽莎,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
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情妇之间,对全心爱他的特丽莎是一种伤害。
如果故事就这样结束,那么特丽莎相比托马斯其他情妇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根据后来的结局,我们知道在特丽莎离开托马斯之后,托马斯回去找她,此后两人没有再分离。
为什么托马斯会选择她呢?
其实我们在文章中可以知道,这是因为一种存在于托马斯脑中的诗化记忆。
“如果一件事取决于一系列的偶然性,难道不正说明了它非同寻常而且意味深长?在我们看来只有偶然的巧合才可以表达一种信息。
凡是必然发生的事,凡是期盼得到、每日重复的事,都悄无声息。”在托马斯的印象中,她是从河流中流淌来的,他不断的将她的到来塑造成一个美丽的故事,由上帝馈赠的礼物。
所以这是与萨宾娜不同的,与其他情妇不同的。
其实这并不难分析,我们对于自己的记忆有一种美化的倾向,感情在心里不断的发酵,“人生如同谱写乐章。人在美感的引导下,把偶然的事件变成一个主题,然后记录在生命的乐章中。犹如作曲家谱写奏鸣曲的主旋律,人生的主题也在反复出现、重演、修正、延展”,托马斯开始可能对特丽莎的离开不以为然,然后慢慢的,在特丽莎离开的这段时间,他在脑海中开始将他们之间的爱情慢慢诗化,放大。
如果说他跟萨宾娜和其他情妇只是肉体上的交融,那么对于特丽莎,就是一种精神上的契合,这种契合,不因距离和时间而减弱,反而比肉体的交融更为永恒。
(三)关于两个女人
萨宾娜是一个画家,曾经是托马斯的情妇之一,也是特丽莎妒忌的对象。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是这样的背叛让她感到自己人生存在于虚无当中。
在书中,作为出镜率最高的两个女性,我看到的是他们不同的爱情观,以及内心深处两个人的互相映射。
萨宾娜,有自己的工作画室,独立自主,不依赖,不抱怨。她有着新时代女性的坚强和能干,但是也有自己的缺点,她不断选择背叛,选择看似轻盈没有负担的人生,但是在每次背叛后又感到无尽的虚无。
她不习惯别人的忠诚,她觉得这是对自我,对生活的媚俗。她跟托马斯有一种无形的契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性关系,保持一种自由的状态。她有一种很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她的自我领域内,不允许任何人闯入。
而她而特丽莎呢,她可能长着比萨宾娜更温柔的外貌,也懂得在男人身边表示脆弱,像每个男人的软肋。特丽莎经常在极度不安的梦靥中醒来,经常猜忌与怀有恐怖想象。
她仿佛瓷娃娃一样,会哭泣,会撒娇,会嫉妒,会吃醋,会为了爱为不顾一切奔走,会不伪装的表示受伤。但是文中,她在捷克政治动乱不安时,面对陌生环境和托马斯的伤害,决绝离开,何尝没有比萨宾娜更勇敢的性格。
其实这两个人是不能分离的,她们就像一个人的两个方面。萨宾娜坚强的外表下,何尝不是藏着特丽莎柔软的心,而特丽莎看似温和的外表,又何尝不是坚强和勇敢的心。她是她的内心的映像,她是她的外化。她们各自拥有理想的性格区,他们也许就是作者想要塑造的理想人格。
(四)关于媚俗
“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媚俗是什么?
昆德拉引出“媚俗”,使用了一个非常巧妙的比喻:“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的泪滴,第一滴眼泪说:‘瞧着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真美啊!’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真美啊!’只有第二滴眼泪才使媚俗成为媚俗;人类的博爱都只能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引自第六部《伟大的进军》)
他认为,“博爱”即“对全人类的广泛的爱”,是一种媚俗。两滴眼泪之差别,在于第二滴眼泪多了一句似是而非的感叹“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由此也就不难理解昆德拉为何将“博爱”贬化:它代指一种为达到某种利益虚构出的情感,为夺取他人利益而为自己行为打出的冠冕堂皇之名。
在书中,弗朗茨可以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媚俗者。弗朗茨与萨宾娜分别后,屡屡参加知识分子游行活动,为被战争摧残的土地争取权益。一方面,因为萨宾娜的国家也曾遭受侵略,“如果他参加这次进军,萨宾娜一定会看到的,会因此而高兴。他会因此而明白,他对她忠诚如旧”。这种并非出自自己本心只为借此行为达到其他目的的做法无疑是“媚俗”的。
还有一处是,在一次弗朗茨参与的柬埔寨游行中,一位女明星与他人产生冲突,一位摄影师为拍照来回跑动,最终一脚踩在地雷上,被炸得粉碎,飞溅的鲜血洒落在所有人身上、洒在高举的白旗上。众人恐惧,然“一想到他们手中高举着用鲜血染红的神圣的旗帜,他们感到一种奇特的,甚至莫名奇妙的骄傲”。摄影师之死,是对女明星及某些游行者的巨大的讽刺,讽刺这些人为一己私利故作悲怆肃穆,对心中厌恶唾弃的一切微笑对待。
虽然我们对弗朗茨的媚俗行为嗤之以鼻,但是反观我们所处的社会,这种媚俗的现象并不少见。
它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对现实的妥协,一种对爱情,对生活的浮夸的谄媚和世俗。对生活的不媚俗体现在忠于自己的内心选择,不妥协,不随波逐流。
人在一切顺利的时候可能大言不惭的夸口表示拥护这个理论,但是一旦你处在人生的低谷,很多时候你就不可避免的走上媚俗的道路。而且很多时候,我们是不知不觉的与媚俗搭上。
以上就是我对《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一些看法,最开始看这本书时,由于书中直白的关于性的描写让我有些不适,之后再次拿起细读,才发现当中的微妙之处。当然,这仅仅是我的一点点小的感悟,不分对错。在生活面前,在爱情面前,我们是勇敢的,也是脆弱的,但是,终究,我们也都会是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