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杀了我。”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是三里移步,是二尺推袖,种种皆由我意,并非是讨您欢喜,”堂内烛火一闪,昏黄的光焰像是跳蹿进了那人眸子深处,他眼角一弯,满是谑色,“步军长,我从不取悦任何人。”
“是么?”
生硬的字句从齿间溢出,等到被人真正撬开时又成了另一副光景。
我捧着这张褪尽粉墨的脸,欺身上前,极尽温柔地在他口腔中扫荡。长驱而入,抵着那人的舌尖作弄般地勾连翻挑,抽离时刮过柔软侧壁,生生将那纤细津丝折断于此。
分明是温热濡湿之地,空气里倒透着几分燥气。
“千山,你好生杀我。”我低低地出声,捉住那只在我脊背流连不去的手。
“军长,你端好你的枪,”他飞起一眼,蓬然的少年质感在此刻激荡开一种暧昧而疲惫的媚气,“我杀不得你,分明是你自决成瘾,匆匆投奔棺木,只惜我也拦不下。”
解千山。
是京城献红戏馆子里艳绝一时的少年名旦。
是民国十三年,于我床帷之侧带着甜腻气息的微微低喘。
那件深红的戏服,红得馥郁,红得像是泼上了心上人早已干涸的陈年血。
后来被我揉作一团,抛出帷帐之外。
我狠狠地落下吻,情迷意乱之中竟也忘了呼吸。
“重华,”他沙哑着开口。
“嗯?”我垂眼看他。
他的头发很软,扫过我的手腕时总能化开一阵不知何起的酥麻滚烫。
“没什么。”他兀自叹了一口气,淡漠的语气缘着火烛,在这褴褛污秽的老楼中显得悠长而清醒。
“这乱世……”
我记得他油墨重彩的模样,单薄的身子撑起厚重的戏服,一遍一遍地在人海喧阗中走过戏本里的风月无双,百代间的悲欢喜怒。他习惯唱得认真,咿呀声起中更像是一步一步地走过独属于他的人生。
几时花腔转过,便把我拉入这一场荒唐戏数。
兴许我是爱他的。
“ridiculous。”他说。
我笑了。
是我曾教会过他的词。
恰逢周遭夜色温柔。
你看,就是这样,即便满脸浓墨卸下,我似乎也看不清他真正的模样。像是隔着三万里人潮汹涌,我透过层层光影,氤氲中试图找到属于他的reality。
我分明握着他的手,却又握不住他的人。
“这乱世。”他忽而换用了肯定句的语气。
这乱世。
爱都成了幌子。
1923年的夜迷雾重重,耳边风声不止,像是洋人的汽轮从海上呜呜咽咽地轧过,船头坐着黏湿刺骨的十二月。
“你要走了吗?”翌日清晨,解千山慵懒地靠在床头,身上松垮地罩着那件曾被剥落的红戏服—— 纽扣仍未扣紧,扫眼处泄来一隙春光。
我上前帮他把衣服拢好。
他按住我的手。
少年手骨清瘦,再往上,则是单薄红袖里堪堪露出的一段皓腕,有型而漂亮。
就是硌,硌得我一阵战栗。
想来那孙中山的广州会议结束后不久,国民党党内便发表了改组宣言。
安逸日子似乎是成心过不得,眼下又是《中国国民党党纲草案》接踵而至。
“再怎么孟浪,还不见得连国都不要。”我顺着他的手落下一个亲吻,“你乖。”
“还回吗?”他问。
我望着他笑:“这蠢问题问出来,咱俩就成了谁也不欠着谁的那种混账。”
“也是。”他也笑。
临走前,他重又抹了粉彩再登三尺台。花钿摇坠美人鬓,红稠倒引莲花步,转眼的工夫,床第间不谙爱恨的少年便又成了艳压群芳的富丽名角儿。
我站在台下,忽然想起他那天的问话。
“重华,你说,戏袍与军装哪个更动人?”
情深者着军装,为国。
情轻者着戏袍,为戏。
一边是真,一边是假。
解千山,这辈子,你愿是哪种人?
我?我生来便跌往污浊,情深清浅于我又有何关联?
—— 那我,是不是也算跌进了你的污浊?
长风乍起,我隐隐听见他送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步军长,我们就此别过。往后千山万水,您可要看着脚下,莫要再跌了。”
之后的十年我一直辗转在南京扬州一带,疯狂阴惨的动荡时年反倒麻痹了国人的性子。
直到滚滚炮火轰开了城门,沸盈的烈火咬上中国内地的肩膀,一双双苍如白骨的手才争先恐后地往棺材外爬。
漫地硝烟终于揭开了纸醉金迷的裹尸布。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二位好生快活着呢。”
我用枪口挑开油腥的红帷帐,慢悠悠地道。
“军……军长大人别……别杀我……”床第间闻声滚落下一团白花花的横肉,满身腥气的中年男人早已一丝不挂地跪伏在地,冲着我涕泗横流,狼狈至极。
“滚吧。”我用脚尖踢了踢他的肩骨,语气中不无狠戾,“咱们国迟早会死在你们手里。”
那男人颤颤巍巍地摸起散落一地的衣服,滚得倒是利索。
我转身,继而合眼,玩笑似的讽起身后女人:“您也起吧,时辰不早了,莫要在床上赖着了。”
身后很久都没有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
我心底冷笑,方想踏出门外,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猝不及防地滚落耳膜。
“……步军长,别来无恙啊。”
染了血色的戏袍,清瘦如梅枝的少年手腕,还有那双分明清透,却又仿佛永蓄着深黑色夜下海水的眼睛。
不合时宜的回忆穿透了民国这浩浩荡荡的十年大雪,化作一串滚烫锥心的经年痛感,倏地席卷通身骸骨。
我终于回头。
似带着虔诚与不甘。
记忆外的那双眼睛依旧漂亮,相比之前,似乎多了些裹着世情风物的东西。我看不清,或许我从未看清。
他不再是少年,却胜似少年。
我心中讶然,却终究没问他为什么来南京,过得如何,还唱不唱戏。
同样的,他也没再开口。
“把衣服穿上,冷。”良久,我听见自己这样说。
“开枪,步重华。”
我一愣,错愕地望着眼前人:“千山,你……”
他偏过头,俏皮地笑了笑,修长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就说是误杀,好不好?”
“……重华,我很累了。”
“你跟我说戏子无情,你倒是告诉我何为情深哪?我活到现在才发现,这人世匆匆,什么情深清浅,真不真假不假的,到头来不还是大戏一场吗?”
“歌尽桃花二十载,我演的不是别人,一腔一句都是我自己。”
……
“对不起,我一直爱你,杀了我。”
我记不清自己当时是怎么走出那个房间的。
彼时,南京城里枪声的迭然四起,窗外的火光呼啸着从我眼膜上掠过。而这一门之下,却像是隔绝了周遭万物,死寂成灰。
解千山倾身向前,踮足吻住我的前额。
“其实我还是想穿军装……”他的气息徐徐吹拂在我耳边,“下辈子吧,我也做个军官,不唱戏了,就跟着你……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不好……”
我难以自控地浑身剧颤,哆哆嗦嗦的手指似乎连枪柄都握不住。
我到底是没有开枪。
一吻毕,我仿佛一个受了惊的稚子,自温柔而冰冷的红戏袍中落荒而逃。
懦夫。你这个懦夫。
我这样对自己说。
可无论怎样,我还是没回头,我再也没回头。
果然啊,步重华。你自始至终都没有揭开他的浓墨重彩,窥见其心底的真正天光。
解千山这辈子活得太冷,一如他常年披着的红色戏衣—— 借以富丽堂皇的粉饰,砌以死气沉沉的质地。
心向高阁,而身陷泥潭。
唱了二十载的戏言,可惜听客芸芸,懂戏却不懂人。
“对不起,我没能救你。”
看来这回,是真的就此别过了。
战争的火光烈烈,震耳欲聋的爆破声乍地而起,叫嚣着扑往最后一场战役的局点。鲜血,弹丸,白烟,似乎在混沌中已分不清到底是谁才本该贴着皮肉生长。
我打完了最后一发子弹。
垂下黝黑的枪口,硝烟弥漫的那一刻,我似乎看见一个身着红衣的俊俏少年,眉眼弯弯地冲着我笑。
乌烟瘴气都被一枪击散了。
逆着天光,徒留下满身清白。
便教我忽然之间起了想念。
那一年的白露来得突兀。
花团锦簇,举国同欢。
而我枕在新生发烫的土地上,合眼哼着陈年老曲。
—— 万绪载天河,一梦赴千山。
这一世,解千山如愿以偿地穿起了警服。
步重华也真的成了他的领导。
“千山,我上辈子没能救得下你,心怀歉意,此世作偿。”
“倒也算,虽迟但到。”
ps: 文中吴雩让步重华开枪打自己的那一段,实际上也是《吞海》里的一个梗,琢磨了几番才用在这里。啧,基本妥帖。
按照我的理解。
我在万丈深渊中,抬眼遇彩虹。
--相比于救赎型的he ,这种对比感极端逼仄的情形更会带来一种讽刺性极强的绝望。
相逢皆道人间好,无人知彼在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