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文的小说最打动人的是在乡村现代化进程中,传统道德伦理式微后,那些被现代化所忽略的乡村小民身上那种质朴的倔劲,凭着根植于无意识的对善恶的好恶本能,致力于某种“找寻”与坚守,然而,它又不同于那种自觉的带着某种崇高色彩的所谓对“根性”的坚守,这也是它同“寻根”小说的区别,微茫的善性。
胡学文善于捕捉小人物身上那种微茫的善的火花。比如《命案高悬》中的吴响,作为乡村护林员他也不免会享受“特权”,罚款是他的杀手锏并以此作为占那些在禁区放牧和偷挖药材的女人的便宜的筹码。然而在胡学文笔下,这个人却并不给人奸邪之感,他也会在罚款时悲悯,比如哑巴女人和下跪的70多岁的柳老汉。
比如他喜欢了很久并最终落入预谋已久的“钓鱼执法”的圈套的尹小梅,可是当他发现她并不剧烈反抗却流泪的时候,他放手了,恰是这一放手让尹小梅撞到一心想抓典型的副乡长毛文明的枪口,她不识时务地咬了毛文明被其带回乡政府不明不白地死去。
怀着深深的负疚感,吴响开始了查找尹小梅死亡真相的漫长之旅。吴响近乎偏执地寻找真相从小说的字面来看源于一种自责和愧疚,是他性格中微茫的善性和良知使然。然而,对这个瘦弱的不算漂亮也没有风骚劲儿性子还带着几分烈走路慢悠悠遇到男人的搭讪会脸红的豆芽菜般的女人的喜欢却是自她嫁到北滩的第一天固执地扎进吴响的心里,而且在他清淡的日子里蓬蓬勃勃地生长。
吴响不缺女人,且不说“特权”赋予他经常得以占女人便宜的机会更有一个长期的情人徐娥。与别的女人只满足他生理欲望不同,尹小梅给他的一种由性格的驯良安分自足弥散出微暖的温情。这种温情恰恰是母亲扔下他跟曾经抛弃过他们母子的亲生父亲走后,堕落的父亲(养父)又于酒醉后摔死的吴响所渴望得到的。
由一个乡间孤儿成长为带着几分狡诈油滑的乡村流浪汉习气职务随时可以被剥夺的护林员,这中间生命曲折灌溉的悲喜和生存的沧桑和屈辱,胡学文都略去不写,然而以为这恰恰是保护吴响微茫的善性和良知的温棚,它们带着一种本能式的物伤其类的义愤,这种微茫的善和良知残存着已式微了的传统乡村道德的余温。
对乡间小民,胡学文显然与20、30年代鲁迅为代表的启蒙式的乡村写作所持的立场不同。在后革命语境和去政治化的氛围中,这种启蒙主义的态度遭到疏离,在躲避崇高和消解宏大叙事的写作“起义”中一度被扭绑“示众”,然而,国民性批判态度果真不需要了么?底层写作试图以人道主义关怀为底层占据道德制高点。曾遭诟病,相对而言,胡学文还是呈现了人性的复杂结构图式。
活动在乡村和小镇的流浪汉的吴响,其悲剧性命运却因为作家过度地满足了他的物质和生理欲望而被遮蔽。一个地位不保护林员的“特权”因被无限放大,太过强调“复杂性”以显示民间的“原生态”导致人物的性格缺少一种“集中”,缺少一种“峻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