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早7:30我们在班级内进行了以“勿忘国耻,牢记使命”为主题的班会。
国家公祭日,是指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设立。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13日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30万同胞惨遭杀戮,无数妇女遭到蹂躏残害,无数儿童死于非命,三分之一建筑遭到毁坏,大量财物遭到掠夺。”
南京沦陷时,在那条距离中华门不足两公里的街道上,无数的家庭支离破碎,在附近曾经租住着一家九口。12月13日早晨,这个家庭上至年过七旬的外祖父母下到刚满周岁的婴儿都没能躲过日军的刺刀。年仅八岁的夏淑琴,因身中三刀昏死过去而幸免于难。
燕子矶江滩遇难同胞纪念碑,警示后人勿忘山河破碎之耻。当时,数万解除武装以及在江滩等待渡江的中国军民被日军包围封锁惨遭射杀。从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1月,短短六周30万同胞被屠戮,也就是说每12秒就有一位同胞失去生命,古都南京满目疮痍生灵涂炭。
“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
2020年9月3日习近平出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破坏中国人民的和平生活和发展权利,破坏中国人民同其他国家人民的交流合作,破坏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