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春至,今年看到很不一样的风景

放在以前,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安静沉着的秋天。

可这几年对春的热爱,远胜于秋。许是之前受困于疫情,许是因为身边多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现在的我更喜欢新生、蓬勃、热闹的春天。

这三年来,每年春至,我的心好像都会向世界重新打开一次,特别舒畅,贪婪地吮吸着这个季节的芬芳。

也特别想多带孩子出去走走,到草地、绿野、田园上,迎着春风奔跑,和百花一样盛开迷人的笑容。

昨日是今年第一次带她去野餐和踏青,走在扑面而来的春风里,是草莓味入鼻的触感,又香又甜,色泽诱人。

我们去的地方是去年去过的郊区小田园,非要将风景按照等级来划分的话,应该还算得上是2~3A级景区。

只是三月尾时节,已没太多亮点。只有入园前的青青草地,非常有春天搭帐篷野餐的氛围。

而田园里的大片油菜花则已经结籽,只剩一小块地还有星点黄花挂枝头。稻田尚未插秧,向日葵等观赏性的农作物都才刚吐出嫩芽,放眼望去,田地有几分安静冷清,像还没完全睡醒。

简而言之,景致一般。

但孩子也玩得很开心。

她的欢喜,就是我的欢喜。

她开心,我会更开心。

这是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春色都会美上几分。

哪怕只是走在田埂边,踩在泥土上,看庄稼绿叶,看蜂蝶嬉戏,也是远离了城市的钢筋混泥土,零距离在和大地之母亲近,走进生命的原野里,体验原始质朴的乐趣。

昨日这份的兴味沿袭甚久,今晨醒来仍有余温。

早起翻书,续看阅读多日仍未看完的《瓦尔登湖》,特意跳到结尾最后的那一篇《春天》,花了一个小时,一口气把它看完。

书中春之美,是我见过的别于国人所写的另一种惊人的美,是我的文笔怎么也到达不了的地方。

生于中国南方长于中国南方,我连雪都没见过几次。作者笔下那种冰湖解冻时早上会发出的噼啪响持续三四个小时,晚上会像鸣枪一样的奇特春色,我只能想象,不能真实体验。

除了冰湖之美,还有我叫得出名的、叫不出名的数十种飞禽走兽草木,它们都以各自的本能敏锐察觉大自然气候的变化,以不同的出场方式闯入作者的视野里,让他通过它们判断春的降临。

再跨越近两百年的时空,让我跃过文字,感受到了太平洋彼岸一场磅礴、不可逆的春至。

这让我不禁联想到自己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里,也是能通过植物、水、禽类活动等觉察到季节的变化。

然后,在不同的季节里,村民们会种植和食用不同季节的蔬菜水果,非常的原汁原味,让长大后很难再吃到那些味道的我,十分怀念。

如今身居大城市,以前一年中过了季节就再也吃不到的果蔬,现在出门口超市随便买,一年四季的青菜都有,一年四季南北水果都有,但却总买不到当年的那种应季的味道。

前些天,女儿嚷嚷着要吃西瓜,叫我买,我说现在的西瓜不好吃,不甜的,没买。

后来,她爸爸下班回来,她又去跟他要吃西瓜,叫他买。我听到后,仍是以同样的理由制止,不同意买。

城市大批量产的水果,本就缺了那种原生态的味道,再买反季节的,那就更差的远了。

所以,我很少很少买反季节水果吃,小孩子更不想给她吃。

在大自然产的食物和人工产的食物之间,我喜欢选择前者。

在大自然的风景和人工造的风景之间,我仍喜欢选择前者。

虽然我生活在城市,但我内心仍向往原野,渴望能明显看到四季更替的景像。

只是偏偏我所在的城市,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中国南方沿海城市,是四季难分,季节凌乱的城市。

如我去年所写的《初春如秋》里说的,“秋冬有人穿着如夏天,秋冬天穿着和夏天穿着两个路人迎面走来,谁看谁都不顺眼。

春天又如秋天般落叶与桂花齐飘。只有夏天有它夏天该有的样子,但这又太长,可从四五月持续到十一月。”

季节不分明,很难让人长时间一致感受到季节更替的美。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稀缺和难得,在相对明显有春天气息的那几天里,我是不怕扎堆踏青游玩的,哪怕去哪哪都是人挤人。

就像昨日,简单的一次郊外田园之行,需排队停车入园,只是匆匆撇了一眼田地里庄稼吐露的幼芽,短暂看了一下快要凋敝的油菜花,亲眼目睹春天确实已到,便足以被这种自然复苏的力量打动和治愈。

正如梭罗在《瓦尔登湖·春天》所言:“别把时间用于挽回从前失去的机会,并美其名曰承担责任。”

我们每一个人,无论过往如何,都理应像春一样复原,向春而生。

万物都可重生的春天明明已来临,我们就不要再流连过去的冬天。过去的一切都已不复存在,不要谈曾经的辉煌,不要悔当初的错过,唯有认真生活在此时此刻,利用好每一个清晨,做好手上每一件琐事,才会有更多不曾遇见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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