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过去一年多的跑步经历,印证了一个“大道理”——有时候,我们所谓的极限仅仅只是别人的起点。刚开始跑步的时候,看到那些每次至少都跑10公里的人,我私下里会认为他们根本就是非人类,因为那个时候,自己无论如何(即便是走),也认为一次10公里是不可思议的事,直到差不多半年后才能一次跑完10公里,中间还会间歇的走走……
进一步,我想到,有时候当我们因为一个主意、一个点子、一个报告、或者一个方案等,而沾沾自喜、认为一定会给他人以惊喜和震撼,但最终却被人冷落或称之为“小儿科”时,会多么的委屈……实际上,我们大概不应该感到委屈的,因为很可能我们真的只是提供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很“小儿科”的东西,仅仅只是把自己震撼到了,然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了一个成果,结果是把自己感动了……总结起来,大概用“事倍功半”都是比较客气的说法。至于如何防止吃力不讨好的方法大概有很多,在我看来,一个有效的方法是,在着手工作前先充分思考,而关键的是要找一个资深人士共同探讨做某件事的价值、思路及方法等。
尤其是在我们工作经验尚浅的时候,接到一项任务时,总希望自己一个人寻找到该任务最有价值的切入点,并不明智,而且依我过去的经验,基本上会越走很多弯路,而且极可能走进死胡同。尽管当时你可能会有很多像是“如果可以验证这个问题的话,我就很厉害吧!”这样的想法。但是,如果不是对该领域具有相当深的理解的人,恐怕不会知道“这对接收者而言是否真的有震撼力”。而且,经验不足的人也不知道为了要证明自己想传达的内容,需要做哪些分析或验证,甚至,即使对上述部分都有充分的了解,但若缺少具有说服的实际验证方法,一切也都毫无意义。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找个可靠的商量对象是最简便快速的方式。这正是老练又有智慧的人或是对该课题领域具有直接经验的人展现知识见闻的时机。比如,在我们行业(管理咨询)里,每个项目团队中一定会加入资深顾问人员,他们就是要发挥这样的功能——带领菜鸟同事探讨出最有价值的工作。类似地,公司普通员工或者学生也是,当你在写论文、报告、专著甚至是个人博客时,找到所谓的“那个人”,就要毫不犹豫地提出见面商量或邀约。实际上,是否拥有“这个人”正是表现突出与表现不突出的人之间最显著的差异。
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有一个比较常见的通病是,几乎每一个项目,绝大多数成员都是极有责任心想要把它做好,以达到客户满意的,现实一点讲,客户满意了,款就付得及时,而且还会有进一步的合作机会。而实际上,随着时代的进步、获取知识的成本变得越来越低,客户的管理水平、能力等也是越来越高,所以,尽管我们花了很多很多的努力、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甚至于自己都觉得自己太苦逼了的时候,实际上还并不能给客户带去最可感知的价值,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对客户真正需要的最有价值的工作把握不够,思考得不深,换言之就是做了很多无用功。
类似地,很多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常常把自己的“想当然”理解也了客户的需求,毕竟能像乔布斯那样“帮消费者”做决定的人并不多见。当然,神来之笔,可能什么都不需要,但之于绝大多数想法、创意还是需要和消费者对话的。
所以,之于我们个人,尤其是涉世未深、经验尚浅者,有一个新的想法时,还是需要和前辈多沟通的(千万不要重复发明车轮),就是要积极的找到“那个人”,而之于企业来讲,当下更应该关注消费者价值,而非埋头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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