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上大学那时,心情低落,又对周遭一切好奇。我就常常一个人跑到三春湖边,坐在石登上看湖,看天空。对新生活没有方向,感到前路茫茫。室友们对大学充满着激情,像发春的动物,到处去加各种社团。
看着他们乐此不疲的奔走,每天过得充实而又愉悦。我心里就像被什么挠痒似的,蠢蠢欲动。于是就形色匆匆地要进文学社,奈何错过社团招新,只好进了个通讯社。此社具体做什么的,我到毕业都没搞清楚。听闻是写通讯稿,以为是搞新闻编撰的,每天会议不断,没搞过像样的正事。第一次叫我到社团报道,是某个困顿的周六。身体被温馨可人的床给拉住了,便变成废宅,雷打不动。后来社团活动就逐渐荒废。
那时候经济不够宽裕,钱包苗条。手机老旧,点击屏幕切勿太快,否则就像中了葵花点穴,半天动弹不得。打一通电话出去,往往得费一番功夫,好生轻抚于它,不然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每周四的下午,全校集体无课。社团通知我开会,因多次翘团,被发一条警告,三秒不回消息退团处理。还未等打开短信,就告别了我的社团生活。
上过一学期课,对大学生活顿感失落。学习氛围很消沉,没几个人对上课内容感兴趣。大部分人除了睡觉,玩手机,无所事事。余下部分人就不知所踪了,只有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才有机会见起妆容。
与其这样混混度日,不如做点事吧!于是我开始着手于高中未完成的那部书。起初我喜欢写些押韵的诗歌,认为将来某一天会有歌手来将其歌唱。几百字的内容,可以随时信手拈来,写完后成就感十足,只叹没人欣赏。后来发现发表诗歌,实在是寒酸,无法与巨著相比,对人意义不大。于是写了迷雾森林,写完后离巨著相差甚远,剧情人物像个大杂烩,不知什么时候结尾好。
投稿出去,几个月没消息,顿生打击。本想凭着此书逃出校园,只好老实上课,与父母妥协。后来有个不知哪儿来的出版社编辑,通知我说此书初审通过,等来年出版。我激动万分,为庆祝买了一瓶高粱酒,酒后认定无良商家坑我,假酒。次年,编辑辞职,出版飘渺。
而后终于清醒,重新执笔写一部用心之作。耗时两年,于一八年处完稿。此稿断写过一年,那是大三时,我遇见了我的女友。大学压根没想过恋爱,只当个“假圣人”为那些迷途的男女指路。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她拿着伞,孤身一人,傻站在那里。娇小身材,让我以为她还是个孩子。我们沿着三春湖谈天,坐着石头上看温柔的夜色,不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每个夜晚都那么让人难忘,每个雨天都那么让人浪漫。
她是女生中属于罩得住的人,聪明,独立意识强。有些许自卑心理,偶尔接纳不了自己的缺点。对我来说,她是一个值得娶回家的人!
书稿打印完后,寄往人民出版社。当天跨年夜,在三峡广场遇见几位高中同学,在校门口的八大坨,把酒言人生与未来。不料错过女友的电话与短信,误以为我出了什么大事,人间蒸发。据魏屌言,她就差点报警了。对此我常常深感愧疚不安,害怕失去。
高中同学几年不见,皆有所变化。每个都有段无法言语的过去,这些过去成就了现在的他们。
大学也好,高中也罢。
人生本是一场戏
有欢笑 也有哭泣
不知谁能
谁能躲得过去
你说人生艳丽
我没有异议
你说人生忧郁
我不言语
只有默默地承受这一切
承受数不尽的春来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