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这则新闻就是上海一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小张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而被公司开除,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获得19.4万元的赔偿。公司不服,将其告上法庭,最终上诉被驳回,判决生效。
面对这样的一则新闻,不少网友都在下方进行了评论。而评论无非就是分成了两个最主要的对立阵营,一边是加班,另外的一边是不加班。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网友表达的是对法律的观点。
从前面的评论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几乎所有的网友都是站在小张这一边的,主张不加班,认为既然是休假,就有不上班的权利。
而另外持与之对峙观点,也就是认为加班合理,支持加班的网友则表示,小张的这种行为和态度在任何一家公司都会被开除的,公司也不应该聘用这样的职员。
除了以上加不加班两大泾渭分明的阵营之外,一些网友则表达了对法律的观点。有网友表示,我们的法律真的给了我们最大的安全感,让我们感觉到安心。
这件事情虽然是结束了,判决也已经生效,但是留给人们的思考或许才刚刚开始。
为什么会出现春节需要回家加班这一现象?
对待这一现象,我们是果断拒绝还是为了保住饭碗而委屈自己默默加班?
加班现象的出现,仅仅只是公司方面的原因吗?
春节回家需要加班,要求加班的主体是谁?是公司。而公司的本质是什么?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目的就是盈利,加班也无非是围绕着盈利而开展的。
回到这一则新闻上来,小张之所以被要求带电脑回家工作,也是因为其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公司希望小张能够为其提供服务,从而实现为公司盈利或者是持续盈利的目的。
之前网上有一句流行的话很真实——世人慌慌张张,不过图碎银几两。
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曾写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很多的现象与行为,其本质都为“利益”二字。
对待春节回家需要加班这样的现象,我们又应该持何种态度呢?
其实,我们对春节回家需要加班持什么样的态度,主要取决于公司对加班这样的行为采取何种制度。
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不愿意加班,而是不愿意无偿加班。
如果公司能够对春节期间在家加班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是补贴,相信很多人还是乐于加班的。
如果公司对此什么表示都没有,还认为加班是理所应当,甚至以不加班就扣薪水,更有甚者还以开除作为威胁的借口的话,这样的加班是不能接受的,这样的公司或许也没有待下去的必要。
而就我们个人而言,对待加班的态度更多的则跟我们对工作的态度有关。
如果我们仅仅把一份工作当成是谋生挣钱的手段而已,加班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可能都是比较痛苦的,更别提春节放假回家还需要加班了。而要是我们热爱这一份工作,不是把它当成一份职业,而是当成一份事业的话,我们对于春节回家需要加班的心态就会有很大的转变。
总而言之,加班可以理解,但公司也应该有所表示才对。不然加班不就变成了变相的压榨了吗?——公司名义上是放假了,实际上让你在家里干活,还不用付加班费。
加班这样的现象其实非常普遍,作为打工人,我们抵制、排斥这样的现象。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的现象仅仅是因为老板“见钱眼开”、“见利忘义”吗?
大家又有没有从自身上面找过原因呢?
国际环保组织WildAid有一则公益广告,广告中的口号就是人尽皆知的那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我们一方面在谴责别人,另外一方面殊不知,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或许也跟我们相关。
关于加班,我们吐槽公司、抱怨老板“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把我们当牲口使。
但请你想想,你在上班的八个小时内有没有认认真真工作,是不是下班了在那儿假装卖力?
你是不是工作效率太低,做事情磨磨蹭蹭?
你是不是极力想要在老板面前表现自己,所以明明下班了,工作做完了也不走?
你是不是因为老板还在公司,所以自己也不好意思走?
你是不是······
我们往往喜欢从别人的身上找原因,却很少去反思自己。很多不合理的现象,都可能是因为我们“助纣为虐”。或许,你在“纵容”老板“逼迫”你加班。
春节期间在家加班,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你的每一个评论我都会认真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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