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丢了一个快递。
快递里是两条打底裤,一条裙子。
不过一百块。
我到家楼下的时候发现不见了。
我第一感觉是算了。就算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转念一想,凭什么呢?
我付了钱,理所当然的是属于我的,它可以半路走丢,但不能连面都不让我见一次。
我起码该拆开它。
所以我说我要去找找。
我骑车去找的路上,我心里想大半夜出来找快递,是神经病吧。
真的需要吗?
真的不得不找到吗?
还是这样只是没有目的的兜风。
我从来没有这么没有方向感的行走过。
我先去了我以为它在的地方。它不在。
我心底腾地当时火起。
很不服气。
我原路返回,走刚刚走过的路,闯了一个红灯,逆行两次。
我为什么要逆行?我刚刚走的路都是按规矩能全部走一遍的。
我去了第二个地方。还是不在。
我不信。我真的信它就在某个地方的。
我再原路返回。
我在路上想起当年有个人跟我说,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找到的。 我当时陪她找到两点。找到了,我们很开心。
但我还是没有找到。
第二圈。
我还是没有找到。
我特别气。
气到吐。
我想我不是太无聊,就是疯了。我怎么对未见面的衣服有了执念。
这点执念根本就是能被我轻易抹平的。
但是我任它蔓延开来。
友人安慰我,不如买新的。
有找来找去的时间,新的都到了。
友人说:这些东西都是会回来的。
不,不是会回来。是可替代。
可替代的不是原本的。
我老替代,书丢了借人回不来了我全套买新的。
我根本不在乎新旧,不在乎原本哪一件。
你现在来问我很喜欢吗? 不,并没有。
你说要买新的吗?不,我不要了。
我讨厌做做过的事。
像我之前说的,有些连衣裙不该被讨价还价一样。有些东西,有没有切实的存在过,都不重要,但不能被替代。
我很气。
气到吐。
气到想哭。
气到失落。
但不想重来一次,哪怕它再也不丢了。哪怕它保证永远乖乖的躺在我的衣柜里。
我好久没有这么生气了。
气到满屏任性。
但是重要吗?
不重要的。
都会被抚平的。
罢了。
我睡在你眼睛的沙漠里。
勿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