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阅读的一篇文章,其主旨思想一直在脑海里回想,丛飞从的《一想要,就痛苦》。
想要,是因为有欲望,史铁生说过,“人真正的名字是欲望”。生而为人,必定会有欲望,而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痛苦,所以人注定是痛苦的。
面对痛苦,有两个处理原则:
一是快乐原则
二是现实原则
快乐原则是根据感觉做反应,为减少痛苦,形成防御机制。压抑、合理化、指责、讨好等,均属于防御机制的一部分。
现实原则是根据理性做反应,跳出痛苦事件进行思考。
“你不应该做这些来伤害我!”这是快乐原则。
“我为什么会感觉到伤害。”这是现实原则。
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受伤,理解他人为什么会受伤。认清真相,才能找出解决方法。
“认清真相”,这一思想,是李雪一直强调的。
所以,我的问题是什么?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中,使用的快乐原则,顾影自怜,其他有人来抚慰自己的伤口。现在,是勇敢走出这一步的时候了。我能来北京,我能想办法请假,这就已经开始在解决问题。8月10号左右,因为9月4号是遥不可急的日子,我居然也挺过来了。所以,只要想办法,挨时间没那么痛苦。
从昨天开始重新学习哈佛大学公开课《积极心理学》。6年前学过七八课,得到过一些启发。然而很多常识性的东西又忘记了,走了很多弯路。
计划每天学一节,9月23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