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几天看到过两篇讲文章应该怎么写的,作者归纳了四条,我这愚笨的脑袋却记不得太多,只两条:有趣、有用。
按说文学是浪漫的,是让读者产生共鸣的,有用的那叫烤箱说明书。如今看来,干货文章却是很有必要。现代人时间紧任务重,影音烟酒游戏各种刺激也是数不胜数,谁有那闲工夫看这些干巴巴的文章找情感共鸣?不如放些干货,能帮大家解决实际问题,多赚钞票享受人生才是正经。
正好公司里要求补几份操作指导,我便试着写了点。真是不写不知道,说明书有多麻烦。要向别人介绍我们熟悉的事物,必须把自己带离情境,假设对其一无所知,一步步学习,一步步调试。好比写论文容易得很,只需把重点干货放进去,其他的部分同行都明白。相比起来毕业论文就要困难许多,必须把所有工作写进去,巨细靡遗。写一篇能让只经历过义务教育的中学生看懂的论文简直是要命。侧面也反映了一个事实,我们对日常事物的认知远不如对专业知识那样深入。这固然有现代科学高速发展,各专业都研究地越发深入,连带着从业人员不得不提高知识水平的缘故,但也说明了我们已经渐渐忽略了生活。8小时的工作,16小时的生活啊!
再说有趣,私以为幽默这玩意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是生造几个段子就能变有趣的。要积累多少知识,才能恰如其分地抖机灵啊!是以我写文章,一句话往往要反复删改,这也不满意那也不满意,虽然最终也不过是把50分改到55,离及格线还有段距离。偶尔,也会有那么一瞬灵光乍现,打了鸡血一般刷刷地往下写,心里明白根本不用修改。比起那些精雕细琢的字句,只没有斧凿痕迹这一条便已胜出太多。我时常想,倘使能写出一篇无有涂改的文章,我该是个多么有才的人啊。然而灵感如同性欲,来得快去得也快,于这世上无有丝毫眷恋,引为遗憾。
有用的文章,能看下去的太少,有趣的文章,看完无刺激的太少。常常看一些干货,所谓“XX个XX实用技巧”之类,读了前三段便再难读下去,归类于收藏夹等着素蟫灰丝而已。大抵写得简短则无人领会,写得冗长则无人看完,甚难把握。有趣的文章,嬉笑怒骂固然酣畅淋漓,直如出了胸中一口恶气,与烈酒、摇滚、爆头却无甚分别,体验则远逊于这些现代娱乐方式,娱乐至死而已。少有些平淡精致、起伏不大,看完却不禁会心一笑,心情能好上一整天的文章。许是我看得太少的缘故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