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个认知的联想与思考
什么是创业者?
我的理解
这个概念,好像没去想过,因为在自己的印象中创业者应该是自己为自己做事,不管摆地摊还是在路边卖麻辣烫,而且时间不长,初期的,这应该算创业者。
罗胖的定义
罗胖在2017跨年演讲里对创业者的定义:只要他试图通过提升自己的认识,和更多的人达成协作,做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他就是一个创业者。
当时对于创业者的定义我是觉得他有点牵强,你说他不对,好像也有对的地方,说他对,好像和传统大家想的不一样?
为了给他的知识付费找到一个更好的流量入口?因为每个打工的都想创业
百度的定义:
而百度对创业者的定义是这样的。
创业者是指某个人发现某种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某种技术,利用或借用相应的平台或载体,将其发现的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一定的方式,转化、创造成更多的财富、价值,并实现某种追求或目标的过程的人。
关于自由职业态
这是古典在“得到”专栏的一期讲的主题
内容如下:
人跟职业有三个阶段的关系:雇佣——自由交易——共创
从字面理解也很好理解,雇佣是最初进入公司的状态,绝对的买方市场,因为大家是新手,能力不足,要服从组织;
自由交易是你处在U盘型人材的这个阶段,跟很多其它优秀的企业所要求的职业能力相匹配,能进行对等的自由交易;
而当你的能力及各方面资源达到一定的程度,你跟企业就到了第三个阶段,共创,这时候可能就是不为了金钱,而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共创未来。
而达到共创这时候你自由度就很大了,你就是创业者
这种自由背后的,是一种“ 一个人就是一家公司 ”的能力。
能力包括三个部分:
把能力封装成产品的能力(产品能力)
把能力卖出去的能力(营销能力,也包括很多人熟悉的“个人品牌”)
自我管理、持续学习的能力,以及基本的财务、法务能力 (运营能力)
如果你能自己一个人拥有这些能力,一个人就是一个公司,你完全拥有了随时自由交易的能力。这就是自由职业态。
思考
而了解了自由职业态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共创,重新审视罗胖关于创业者的定义,理解就更透彻了。
而自己给自己做事的本质是要达到一种自由状态,很多人觉的自己做老板了就实现自由了,其实是本末倒置
不是为了做创业者而创业,不是为了做老板而做老板
而你这三种能力都不太具备哪怕你自己创业了,你其实还是在给别人打工,你给顾客打工,你给你上游的供应链打工。
关系也是不平等的你可能还是处在被雇佣的关系里,只是雇佣你的那个人连你自己也没想到
这不可怕吗?
那么回顾罗胖的那句话
只要他试图通过提升自己的认识,和更多的人达成协作,做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他就是一个创业者。
这不是罗胖为了吸引流量而编造的谎言
你以为的老板创业者那只是表象
而真正的底层含义是:
你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能力认知的提升与他人协作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