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淼淼
鹰钩鼻满脸沧桑地继续叹着气,他每天拼死拼活在工地上搬砖、和泥,手磨出的厚茧子已经没了知觉,本来能赚到足够的彩礼金的。
没成想,还没娶到的老婆跟人跑了,说是不能“耽误”他工作。他就一个人在这世上,浑浑噩噩地,挨一天是一天。
他慢慢地、慢慢地说,好像时间都是那样慢的。
鹰钩鼻高中的时候喜欢小林一茶,天天在数学课上偷偷抄小林一茶的诗:“我们在这世上,边看繁华,边朝地狱走去。”“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
——居然没被老班发现过。
他喜欢的班上的女生,总是扎马尾辫,穿一件褪了色的男式宽大旧汗衫——那时候人人都穷、家家都穷,衣服都是哪个哥哥姐姐穿不下留给自己的。
每次放学,鹰钩鼻就老是去隔壁杨奶奶家“偷”小零嘴,去田里顺手地挖几个茨菰或是刚长出来的小西瓜,“挖”得满身都是泥。那时候,这样不算偷。
放学后没有时间写作业,干完农活之后在煤油灯下哈欠连天。尤其秋天,“双抢”匆忙得很,有时候是干脆交空白作业的。
铅笔头短到不能再短还舍不得扔,据说把那些小玩意集在一起拿到学校去还能做小小的“交易”。
过年鹰钩鼻全家划小木舟去隔壁村的二姨家蹭饭吃,但每次只能吃糯米肉圆下面的粉丝粉条,素菜可以吃,但肉是一定一定要留给主人家的。
“到了康城,就像到了第二个世界嘞!”
他又呼了一口奶茶,吸溜吸溜的很利索,仿佛还不解气似的,继续“狠狠”地说,“俺就是要当作家的人!”
他突然开始高声吟诵:
告诉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哦,北岛的《回答》。他光着眼,显得很惊奇:“侬也晓得他?”
我说,我不懂,就是感觉读起来过瘾,有一种宣示的味道、战斗的感觉,而且质地很坚硬,就挺喜欢的。
他眯眯眼,颧骨上的肌肉微微地蜷缩起来,好像没头没尾地在笑:“嗯。”他又摇摇奶茶杯子,说:“侬晓拂晓得俺为什么喜欢喝苦味的奶茶?”
我摇摇头,不知道。
他开怀大笑,像个老顽童,笑到咳嗽,似乎要把肺都呛出来了。
因为俺老婆喜欢喝呀!
喔。
俺天天坚持写作,这可是俺的梦想——俺老婆对俺可好咯,支持俺写作,还帮俺买纸笔嘿!她就喜欢喝带苦味的奶茶,不加糖不加冰,十块钱一杯……
那她怎么后来跟人跑了?
哪有跑了,肯定会回来的咯!
你超有信心诶,我说。我很少见过有人这样漫长又热烈地执着于生活的某件事;而对于我来说,生活,也就这样,许多人和事都是蜻蜓点水、燕子掠过一般轻盈地出现然后轻易地消失,然后永久地被遗忘罢。
自己有时反而像垂垂暮年一般,记不清许多人和事了。
他突然笑,像历经沧桑的老人的笑,眼角的皱纹就像湖水里被荡漾开来的水花,伴着阴雨连绵的场景,滴滴答答。
仿佛日与月夏与冬的更迭难休,他的笑就停留在了这一刻,颇有番此梦若颠沛似流离的味道。
那不是安静的笑,反倒是不服输的笑了,似青草冲破层层束缚迎接新世界,吸引阳光斜过窗台,映在那华丽的窗花上。帘子上有殷贵的绣鸟,似乎一飞就要冲天的。
不管不顾的感觉真好。
但是,鹰钩鼻会不会做不到“不管不顾”呢?现实与梦想,哪个的力量更强大?我不知道,那他自己知不知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