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从来不是我所擅长的领悟,但是我喜欢记录,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太容易怀旧的人。
6月12日和小楠来到嘉兴,走出火车站那一刹那,我对这突如其来的陌生环境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我未曾真正思考过到这儿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所有的决定都很茫然。
01.遇见
我无数次地在脑子里骂自己为什么要来找little林,他对所有事情的要求总是比我低几个K,他口中所谓的工作还不错,对于我来说,基本是各种无法接受………可是,我总喜欢挑战潜意识里我认为做不了的事情,而且我也实在不想卷着铺盖灰溜溜地回去找小楠,所以那就只能忍。在之后的工作里,我从没停止过一走了之的念头。直到,遇见了他
那个下午,办公室里到处都是忙碌奔波的身影,只有我漫不经心地处于神游状态,突然他闯入了我的视线,只是那么瞟了一眼,我竟然有种害羞的感觉,因为他像一个人
02.他像一个人,像我喜欢的人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但是我从未体会到过歌词中的情境,我想,当我以后再唱起这首歌时,我会想到一个人
原来喜欢一个人这么简单,没有理由,也不需要原因,就是那么一眼,让你心动了,就再也忘不掉。
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想保持最完美的状态,哪怕每次只能见一分钟,说一句话,我也要清晨早起一小时来精心收拾一番,即便那样我也觉得很开心。
我想知道你是哪里的,想知道你喜欢什么,想知道你多大了,想知道………最重要的是,我想知道你是否已婚?好吧(∩_∩),答案来了——我没有机会了。
03.最难过的,莫过于当你遇上一个特别的人,却明白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或早或晚,你不得不放弃
一见钟情如果能发展到日久生情想必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但是事与愿违,我也只能呵呵了。
我承认我不是圣人,我放纵了自己,在错误的“爱情”里陶醉了一次。错就错吧,伤就伤吧,颓就颓吧。从小到大,我总活在父母所谓的正确人生观当中,23年来我活成了他们想要的乖孩子模样,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所有人都觉得我听话懂事,可是我从没让自己自在过。
04.真心喜欢的人没办法做朋友,因为再多看几眼,都还是想拥有
11月11日,算一算这已经是我的第24个节日了,想想也是够了,这两个月一打开朋友圈,不是这个结婚就是那个生孩子。不过还好,他说晚上要陪我(不对,算是我要求的)不管怎样吧,最起码不是一个人了。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16点微信发来消息“今天晚上不能陪你了”。忍了忍,还好,眼泪比较争气,没有掉下来。姑娘,不用伤心,也不用难过,这一切都是自找的!
那天晚上我下班回到宿舍,外套脱掉,坐在床上,发现终于可以哭了,我把下午吞进肚子里的泪水终于发泄了出来,不委屈,也没有抱怨,只是想哭,我想起来我脸上还带着妆,为了他,精心准备的妆容,突然就止住了泪水,我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眨了眨泛红的眼睛,“残缺也是一种美”我告诉自己,“喜欢不一定得到,得到不一定美好”
05.无论我们最后生疏到什么样子,曾经对你的好都是真的
你说,不用想那么多,开心就好。是的,跟你在一起的每一秒我都很开心,也很珍惜。三个月左右的日子里,一百天,从最初见到你小鹿乱撞的感觉,到现在看到你依然忐忑,让我成长,成熟了很多。
也许你会觉得这些很幼稚,这我也能理解,毕竟你是一个肩上有责任的男人,而我,还是一个没有经历过爱情,未曾体会过生活的女孩儿,但请记得,有个成熟的女孩儿曾经对你的真。我也会记得,你曾经带给我的淡淡的幸福。
end.余生很长,何必慌张
不管以后是否还能再见,都希望你能开心,余生很长,何必慌张,共勉。
——lilili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