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的私人墓地是应该被尊重,一直保留下去还是应该被拆除,变成商业用地?
从长期来看,只要那块地还在那里,就有人想利用那块地赚钱,提高那块地的经济效益。
对大多数人来说,墓地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对逝者的尊重,并且这种象征很难和经济发展相比较,我们无法确定孰重孰轻,既然无法直接比较我们该如何取舍?
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在市中心,如果一块被当做目的,成本是很高的,所以我赞成政府将这块目的变成商业用地,但为了给所有者一些补偿我,我觉得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将这块地的收益分给所有者。
对于“政府有没有征地权”这件事,我们既不能直接说有,也不能说没有,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就意味着民主代表性不足,如果人们拥有绝对的私有产权就可能给社会整体地发展带来麻烦,政府必须有限制地使用征地权,最合理的标尺就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基洛诉政府案中,法官很好地利用并维持了法律的模糊性,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是产权不明确,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为未来的社会稳定做好了法律铺垫。
在中国,政府不但拥有征地权,同时也有保护私人产权的义务,这两者有时会陷入矛盾,政府改如何取舍,没有人可以给出明确的答案,只是在每一次具体的抉择中依据我们选择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