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师朋友圈里疯狂刷屏这样一则消息:这名班主任惩罚了告密者。告密者的动机是想向带巧克力到校的学生要一点巧克力吃,可没要到。根据学校的规定,学生不得带零食到校,于是向班主任反映了这一情况。班主任鄙视了告密者,惩罚带巧克力的学生当着告密者的面把巧克力吃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判断事物正确与否的常识:我们究竟是以一个人的动机来判断一个人还是以行动的后果来判断一个人?
“告密者”,老师首先给了这名学生一个贬义词的评判,我想这名学生以后发现任何问题都不会再来找老师了。其实这名学生的优点在于他真的认真领会了学校的规则,发现有同学违背了规则,他勇于揭发违反规则的人。这两点是值得我们教师去发掘和引领的优点,这样的人以后可以当国家监察局的巡视组的小组长。如果老师肯定了他这样的优点,老师也许会获得一名执法严厉的班级管理干部。
“告密者”还是一个想利用规则攫取自己不当利益的人,这样的苗头教师和家长都应该加以引导。孩子是成长中的人,不能乱贴标签。
违规者这时肯定暗自得意。违规,保护了违规成果,吃了巧克力,实现了违规的目的,而且还羞辱了对方。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呢?他会不会又一次违规,因为这样会得到好处!
违规一定要受相应的处罚。可如何处罚才能达成育人的目标,把违规的人变成守规则的人,其实这一点都不简单。
事件的另一个动机我们还要想一想,学生为什么会带巧克力到学校,为什么要巧克力吃,是最后一节课肚子饿了还是嘴馋。老师问清楚这事后,解决学生肚子饿的生理问题,随后解决心理观念问题,然后再是后果问题,这样的程序是否要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