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诬告者“亮剑”是对干事者最好的保护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通报9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诬告是一种极为卑劣、卑鄙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严厉惩处。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浪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资源,破坏了一个地区、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对诬告造谣行为高悬纪律和法律之剑,依纪依法严肃整饬,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只有让诬告者受到严惩,体会到代价之重,才能刹住歪风邪气,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氛围。向诬告者“亮剑”,是对干事者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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