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忙,还得记录一下我这平庸的生活,等到我什么都记不起来的时候,我可以看看我曾经的过往,也许这是不错的一件事。
今天早上,我依然和往常一样,六点刚过,我就开着我的那辆破旧的老车出门了,就是我的朋友老吉,过去我曾经写短文介绍过我的这位老朋友,一辆开了多年的老车,吉姆尼。出门的方向一般不会错,我出门右拐,再左拐,就到了那条主干道。这都算顺利,可是到了三环路,我又犯迷糊了,一时不知道该往哪个路口拐弯,一瞬间我忘记了我今天该到哪个院区上班,可能是因为调休的原因,脑子里固有的时间节律被打乱了。好在这只是一瞬间的迷糊,我马上就明白过来了,今天是周一,该到新院区上门诊。于是我方向盘一打,就上了三环高架路。时间还早,车不多,我就喜欢在这样的时候开车,可以尽情地飙车。其实所谓的飙车也只是和我自己飙,因为我这车的速度上了七十都困难,因为排量太小,我依然看到一辆辆车超我而去。
可能只顾着飙车了,我竟然忘记在我该下高架路的时候下来了,只能继续往前走,从下一个出口掉头回来。
好不容易来到医院,我想今天这一折腾,得好好吃点好的。其实也没啥好吃的,我仍然是老一套吃法:肉夹馍,只不过我今天加了一块钱,要了纯瘦肉的。
当我站在地下停车场旁边卖小吃的柜台外面等老板给我做肉夹馍的时候,我看那老板从一口大锅里翻腾出一大块肉,纯瘦的,我有点兴奋。我看那老板把那肉切下一小块,大块的又放回锅里,我又颇有些失落。只见他拿起刀在砧板上啪啪啪一下子把那肉剁碎了,也可以说是拍烂了,在他将那切碎或拍烂的肉放进那个已经用刀划拉出一个口子的饼子里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个情景:我在家里把剩菜在砧板上切碎,再拌着狗粮给我的小狗吃的时候,我的小狗就站在旁边急切地看着我,不时地摇着尾巴。那一刻我突然感觉我自己就如同我那乞食的小狗。
正当我想得入神的时候,老板把那已经装在塑料袋里的肉夹馍递给我,让我扫码付款。我扫了码付了款,不知为什么我忘记了立马离开,就在这时候,听见柜台里传来一个粗犷暴躁的声音:不买赶紧让让,后面的来!我回头一看,我后面已经站着一个人,大概也是要买吃的,我赶紧离开。
离开的时候我还在想:那柜台那么宽,那么多地方,一字排开可以十几个人同时买东西,那个人为什么一定要排在我后面呢?彼时那柜台前并没有另外的人在等着买东西。我于是心里有点抱怨那个人,害得我被老板呵斥。
到了诊室,就着开水吃完那块肉夹馍,我就准备迎接这一天枯燥的、忙碌的、庸俗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