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深恶痛绝的地方,藏着一生的价值

《家》是美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尼·莫里森著名的短篇小说。从一个朝鲜战争中幸存的美国黑人弗兰克的角度,来叙述家乡和战争对他一生的影响。

全书只有155页,但是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和主题:从战争对人的摧残、对家乡复杂的情感,到黑人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社会中受到的种族歧视,和黑人女性在当时社会中的落魄,精神上的贫瘠。


托尼·莫里森用言简意骇的文字,和对主角弗兰克内心的突出描写,反映了一个典型的美国黑人在朝鲜战争之后的精神困境和救赎。


故事的开始,是弗兰克在军人医院醒来后,收到了一封来路不明的信:妹妹现在有生命危险。

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从小到大,弗兰克一直保护着妹妹。两个最好的朋友死于战场之后,妹妹就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如果妹妹死了,他将不知道将来的人生何去何从。

弗兰克踏上了回家的征途。

但首先,他必须要找一双鞋。因为在当时,不穿鞋外出的人会被认定为“流荡”而被监禁。因为,流荡在街头的,基本都是黑人。弗兰克是幸运的,尽管他在旅途中还是被莫名搜身。一个个好心的黑人为他提供食物和住宿,还有回家的路费,让他得以乘火车回到家乡。

由于战争,他得了创伤后急性应激障碍,头脑中浮现出了战争时那一帧帧惨痛的画面,以及自己不幸的童年。他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独白,是整本书的重点。

公交车窗外的风景,对他来说是一片无色彩的虚无。他的思绪,还停留在战场上的那些不幸的孩子们上。他又一次看到了那个正在把肠子塞回腹部的男孩,听到了另一个男孩的声音,只见那孩子只剩下半张脸,嘴唇呼唤着妈妈。

他想到了从小到大的朋友们,倒在了战场上,死在自己的眼前,他无力挽救。

还有一个衣衫褴褛的拾荒朝鲜小女孩来找食物。但因为她碰到了他的裆部,在血腥杀戮的战争中失去人性的弗兰克一枪把她打死,随后他就感到深刻的后悔和对自我的怨恨。

如果说战争惨烈的画面只是导致了应激性精神障碍,亲手杀死一个小女孩,就足以让他余生都精神错乱了。

战争之后,他谈了一个叫莉莉的女朋友,但没有心情做任何事,每天发呆数小时,眼神空洞,茶饭不思,所有的家务都不过问。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活着。弗兰克成了一个废人,杀死女孩的那个恶魔一直在脑海中盘旋着。即使他想保持和莉莉的关系,战争之后的精神错乱和空虚,让他很难再成为正常人。

时间长了后,他们爆发了多次争吵。最后,他们分手了,弗兰克也失去了他的“摆渡人”,因为只有和莉莉在一起的时候,战争时的那些画面和那个罪恶的自我才不会浮现在他眼前,他才能忘记那些创伤,忘记那个失去人性的自己。


他的童年是不幸的,被3K党追逐,逃到了佐治亚的洛特斯(他们的家乡)。儿时,他们曾在马农场目睹过专门迫害黑人的3K党正掩埋着黑人同胞的尸体。这对他们精神上有着不可磨灭的创伤。

继祖母丽诺尔对他和他妹妹都冷漠无情,并贬低当时还在襁褓中的妹妹茜。他们的父母是在棉花地里的工人,并且早年就因病去世。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他们,缺乏自尊,也容易让别人来确定自己的价值。尤其是茜,在继祖母的嫌弃下受到了精神的创伤。正因如此,弗兰克和茜都容易迷失自我,把自己的价值寄托于别人上。

关于家乡的惨痛记忆,让弗兰克对自己的家乡深恶痛绝。他甚至认为,洛特斯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地方。即使是生命灰飞烟灭的战场,也比那里好。

从小到大,他遇到和目睹了过多的种族歧视。对此他无能为力,也因此对家乡深恶痛绝。在那个年代的美国,有千千万万个黑人和他一样,在精神和社会的双重泥潭里挣扎着。

尽管千般不愿,此时此刻,他唯一的牵挂,引他上了归途。

家是一个让他觉得活着毫无价值的地方。但现在,原本他感到恐惧的地方,成了他生命唯一的目的地。

“除了星空,关于那个地方我没什么想念的。如果不是听说妹妹遇到了麻烦,我连回家的念头都不会有。别把我描画成什么满腔热血的英雄。我不得不回去,但我害怕。”

——弗兰克内心独白


弗兰克回去救妹妹这个决定,其实也是对自我的精神救赎。在朝鲜战争中自己亲手杀死的小女孩,让他深陷罪恶感之中。他无法直视自己的罪行,也没有勇气承认。他陷入精神的漩涡中,直到了解到妹妹的困境。

他意识到,妹妹和那个朝鲜女孩都是弱者,都有着类似的遭遇。而妹妹被白人医生迫害的经历,让他联想到自己亲手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儿。

他发现,自己如那白人医生一样可恶。

在回家的途中,弗兰克内心是极力在逃避罪行的。他在归途时的内心独白里,他把自己换成了一个换岗士兵,并谎称是他杀死了那个朝鲜小女孩。直到回到家乡,妹妹被治愈后,他才放下一切,一个人走到大街上,在内心独白中透露了真相,也就此卸下了精神的包袱。

营救妹妹的旅途,就是在精神上直面并承认自己的罪过,就是在挽救他自己的灵魂。弗兰克最终没有选择继续逃避,掩藏罪过,而深陷于悔恨之中。拯救妹妹的行动,是他生命的价值,也是创伤的修复剂。


《家》的另一条故事线,讲述了弗兰克的妹妹茜的经历。茜是当时黑人女性自我价值空虚的一个缩影。从小被继祖母冷落针对的她过多地让别人决定自己的价值。她没有得到父母亲的爱和正确的引导。但因为哥哥弗兰克的保护,她也没有深刻理解人情世故,到哥哥离开时还涉世未深。

这导致了她一生的悲剧。

她来到一个白人家庭医生的家中当佣人。这是个表里不一的家庭医生,一个伪装很深的禽兽。

刚开始工作时,茜很满意这份工作和这里的环境。但实际上,这个医生的研究是“优生学”,他招帮工就是为了给他的实验找对象。尽管这违背伦理和道德,茜成了他的实验品。

他让茜和社会上的其他女性吃各种自己研制的药物,甚至让她们堕胎。茜在不知情中吃下了他给的不少药,身体变得虚弱,生命垂危。

要不是另一个佣人萨拉给弗兰克写信,要不是弗兰克来得及时,茜应该就已经死了。


弗兰克和茜回到了洛特斯——他们曾经痛恨的地方。但此时,弗兰克的眼中的家乡,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太阳吸走了天空的蓝色,在白色的天空徘徊,威胁着洛特斯,折磨着它的草木,却永远不会,不会让它沉默:孩子们仍然在大笑,奔跑,叫嚷着玩耍;后院把床单夹到晾衣绳上的女人们在唱歌……”

一切其实都没有变化,但是在弗兰克的视角中,这里透露着某种顽强的生命力,某种和谐与安宁。他对这里的情感,已经悄然发生了改变。

他察觉到,即使这里是他曾经最想远离的地方,但只有在这里,他才有归属感,才可能找到并留住他人生的意义。

茜被家乡的黑人护士们轮流照顾,直到康复。但是,她彻底失去了生育能力,也难以用语言描述自己的创伤。对茜来说,家是自己儿时迷失自我的地方,是剥夺她自尊的本源。但这时,家乡对她来说,反而是救命稻草,也是她自身价值的所在。

茜的身体被治愈了,精神也从黑人的互相关怀中找到了居所。互相友爱的黑人像母亲一样,引导她找到自己的价值,帮她重拾自信。

弗兰克也因此改变了他对家乡的态度,他勇敢地面对过去家乡所带来的伤痛,正视并接受这个地方,也坦然面对了过去的一切。他续租了父母在家乡的房子,并在家乡开始了新的生活,在这黑人的社区中,抚平了战争和歧视带来的精神创伤。


虽然小说中没有给茜太多的描述,但她受到的伤痛不比弗兰克轻。茜的经历和精神贫瘠,映照出那个年代处于底层的黑人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她过多地在意别人的评价,在别人的贬低下迷失自我,最终成为了时代的牺牲品。同乡黑人女性的照顾和肺腑之言才让她逐渐找回了自己的价值,能够重新面对过去的苦难。

茜的身体受到重创,永远失去做母亲的资格,但她没有畏缩和崩溃。她选择知道这个真相,并接受它。与此同时,她还缝制被子——一种象征黑人文化的艺术品。

茜对悲惨的过往坦荡的态度也影响了弗兰克,让他最终想明白了,只有毫不隐讳地面对自己的罪行才能获得精神的解放。

小说的最后,回到了最开始弗兰克和茜目睹黑人同胞的尸体被掩埋的场景。弗兰克和茜坦然面对曾经的伤痛,将白人草草埋葬的黑人体面地安葬。让逝者安息的同时,也让自己直面这段记忆,将自己从精神的重创中解脱。

弗兰克和妹妹,就这样成了彼此精神的摆渡人。经历了战争和歧视,他们正用着自己的方式,从阴霾中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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