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6岁女童受虐案,新闻一经报道,引起了全国关注。
2020年2月至5月,抚顺一名6岁女童被生母刘某彦及生母男友陈某威虐待。
5月22日,女童因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被送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
5月28日晚,女童家属报警。5月29日凌晨,抚顺新抚警方将陈某威、刘某彦抓获,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女童住院18天,经历多次手术后,于6月9日出院。
9月8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新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根据此案涉及被监护人侵害的情况,法院为被害人的监护人作出事实变更,由其父亲看护。
直至2021年10月13日下午3时30分,法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6岁被害女童,本是被父母用爱浇灌,慢慢茁壮成长成苍天大树的年龄。却因父母的离异,自己母亲的视而不见,陌生男人的残忍虐待,给本应幸福的童年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阴影。
虐童案,一直是社会的关注热点,已为人父母,每每看到这种新闻,都会觉得揪心,更是不忍,同时也庆幸自己的孩子能安然长大,感觉这是上天的一种恩赐。
虐童案屡屡发生,除了幼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之外,更多的问题源于家庭的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很多父母教会孩子读书写字数数,教会他们与人友善互相分享的高贵品质,却往往忽略了安全教育的第一课。
“爸爸,有人敲门我可以开吗?”
“妈妈,要是邻居阿姨来接我回家,我要跟她走吗?”
“我们班上有个男生总是爱抱我,好讨厌啊!”
“他们抢了我的玩具,还都不跟我玩......”
身为父母,当你听到孩子这样的发问或抱怨时,是否会想到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是时候需要加固建造起来了呢?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很多时候受侵犯、欺骗的孩子是不愿意自我表达的,他们选择回避问题,把问题和不好的东西隐藏起来,更有甚者,会觉得只要接受欺负,其他人就会和他成为朋友,这是十分危险的。
这个过程中,不但需要爸爸妈妈悉心留意孩子的一举一动,更需要努力营造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并且从小做好充分的自我保护教育。
就好比辽宁6岁女童受虐案中,虽然父母离异,但如果父亲在离异后还能给予孩子多一点的留意,察觉其生活中的不平常现象,孩子可能就能早一步脱离险境。如果在孩子生长过程中,父母能让孩子知道哪些行为是错误的,遇到不好的事情时,应如何寻求帮助,被害女童是否就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求外界的帮助,脱离魔掌呢?
孩子的快乐成长,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维护的同时,更多需要父母对孩子给予充分的关注和知识的灌输。孩子的童年只有一个,时间一去不复返,生养他,我们就要爱护他。给他施肥浇水,除虫。父母是孩子强有力的后盾,孩子是父母最好的强心剂。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责无旁贷,除了传道授业解惑,还需要让孩子知道如何自我保护。你若安好,我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