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小唐和同事一起上街购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穿了一件上衣,感觉不合适,就脱下衣服准备到其他店看看。就在她们要走时,小唐被店里一位营业员拦住了去路,让她买下那件衣服,否则就不让走。
小唐觉得衣服不适合她表示不想买,可店里几名营业员根本不理会,就是不让小唐走,无奈之下,小唐只好买下了那件不合适的衣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往往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来选择的,应由自己而不是商家来决定。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法律保护。消费者在自主选择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对商家说“不”,千万不要为了怕麻烦而选择听之任之。
案例中商家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小唐的自主选择权,面对商家的“强卖”行为,小唐此时可以诉诸消费者协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