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6日,家住天津新红路的45岁女子张丽芳自首,说是自己犯下了一桩杀人案。
她自己详细叙述了前因后果。她丈夫名叫魏涛,长年以来有外遇,而且还总是家暴,但是因为他的家族生意照顾了张丽芳很多亲属,所以不敢离婚。后来终于承受不住了,开始在外面物色可靠人选,打算买凶杀人。于是她就经常去一些出狱犯人经常聚集的酒吧歌厅物色人选。结果老板推荐了很多人,张丽芳都不满意,要不就是觉得对方不可靠,要不就是开价太高。一个叫做李晨兴的男子毛遂自荐,说可以帮你杀人,而且不收钱,但是你也要帮我做一件事才行。李晨兴看上去30多岁,而且孔武有力,身手不凡,于是张就感兴趣了。但是李晨兴开出的条件非常奇怪,竟然是让她做这么一件事:那就是去蓟县盘山自来峰的一个旅馆住下,然后等到阴历15号的时候,只要看见从棒锤山上飞下来一个红色的火球,你就在水枪里装满尿和经血,然后朝着那个火球喷水。就这么一个奇怪的条件。后来张丽芳真的去了盘山,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看见了那个火球,果然也那么做了,尿液和经血一喷到火球上,就冒出一股黑烟,火球就灭了。然后就听见棒锤山上传来了野兽的吼叫声,然后就看见一个跟狼那么大的尖嘴长尾巴的野兽飞了下来,追着她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红衣女的在后边追她。就在她快被扑倒在地的时候,就看一个火球飞了过来,一下就把红衣女给烧伤了。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杀手李晨兴。
李晨兴说:你丈夫已经被我解决了,可我的事情你却没有帮我做好,还要我自己解决啊。
红衣女见状说;你竟然敢让人废我,我对你那么好。李晨兴说:以前打不过你,现在你废了,看我怎么收拾你。随后一口痰吐到红衣女身上,红衣女烈火焚身而死。
张丽芳吓坏了,连夜下山去派所报案。
结果有关人员到了现场一看,地上只有一只野兽的死尸。
经过专家辨认,是一只雌性狐狸。
张丽芳回到家才发现,丈夫在和小三聚会的时候死亡。丈夫和小三都是在小三家中被动物咬死的。
法医分析齿痕,应该是狼或者更大的掠食性哺乳动物所谓。
可是却找不到脚印。
张丽芳自首的口供令人难以置信。
所以根本就没有立案。
可是那个李晨兴到底是谁呢?根本就查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