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说我是一个见一个喜欢一个的渣男,然后在她之后我至少得再经过和三到四个女孩相处心才能定下来。感觉她这话有点准也有点不准,准的是往后几年里我正儿八经地谈了两次恋爱,而且两次都是三年之久,然后后面分手又喜欢了一些女孩。说她说得也不准嘛,是迄今为止我还是没定下来,单着,后面一单就是好多年……
我觉得有很多人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有一阵子我觉得我是命犯天煞,注定孤独一生,总感觉无论我多么喜欢对方,还是对方多么喜欢我,到头来对方还是一定会离开,彻彻底底地离开。
“青春是丛林,是荒原,是阳光炙热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伫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这次我决定正儿八经地书写我的青春,不喜者勿喷。
娟儿说,我觉得你可以开一个公众号,写一下自己的情史。我的回答是,那也许可以写一篇长长的小说。我也不说什么情史了,就说说我的青春吧。其实嘛,青春在我字典里可以解释为:“在不该早恋的时候选择一个喜欢的女孩去喜欢!”
娟儿是我蛮喜欢的一个女孩,是她勾起了我的写作欲望,也就在前两年,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写写停停,停停写写,为她写了一本属于她的小说,一本关于她青春的小说,虽然只有6万多字,但是她已经很感动了,我也心满意足了。
后来我把它印成纸质版小说送给了她,她更是满满的感动,说,这是她收到了最珍贵的礼物之一,和当年她收到的风铃同等珍贵,我瞬间感到特别安慰,也许喜欢不一定要在一起,心灵上满足了就够了。
其实我酝酿了许久才开始下笔,终于还是要写自己有意思的东西才会写个不停。那么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吧……
还记得第一次去拉一个女孩子的手应该是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候放学,小朋友都要手拉着手,那时都是纯纯的小友谊,没有任何其他想法,所以其实多么羡慕小朋友,那才是纯真……
(一)
我是一个胆小怕事的男孩,从小就是内向的性格,不太爱跟陌生人讲话,所以小学时我在班里就是一个特别不起眼的男孩。
“周大伟,李戴微,你们坐一起。”班主任分座位时说道,不知是刻意安排,还是巧合,两个名字很接近的人安排坐一块,还引来大家的嘲哄,有种说:在一起,在一起的意思。不过戴微是个冷漠的姑娘,完全没理会,简直就是目空一切。反而是我,竟然有点脸红(小时候脸挺白的,不似现在这般黝黑。)挺不自在的。
其实一个名字而已,为啥大家那么敏感,名字音相似,这就能凑一块啦?现在想想,真是幼稚。也许那时候同学们就是那么无聊吧。
戴微虽然和我坐同桌,但是我们很少说话,这跟我内向性格有关。可以说她是我人生第一个同桌,当然撇开幼儿园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