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看到有战友在网上抱怨城乡士兵退役安置不平等,说城镇兵安排工作,农村兵为什么不安排。其实这群人已经落伍了,他们不看政策,只抱着N年前的规定在发牢骚。现在,已经轮到城镇兵抱怨了,现行士兵复员安置政策向农村兵倾斜,包括我侄子在内的一些城镇士兵多方打听如何能转成农村户口。
根据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这里可以看出,退役士兵安置不再区分城市兵和农村兵,只要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都是“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也就是自己找工作;而且,军地发放的退役金,农村兵比城镇兵多6万元左右(以普通地区中士为例)。农村兵回家,就算找不到工作,还可以继续种地,城镇兵找不到工作干什么去?
哪些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满足上述四条中的一条,都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并且不分城乡士兵;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自主就业规定办理。这就是说,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可根据自己及家庭情况,既能选择安排工作,也能选择自主就业,二者只能选其一。
从现行退役士兵安置实际情况看,农村兵优于城镇兵,退役金比城镇兵多,土地承包政策延长30年,还有自留地。城镇兵退役回来有什么?我家侄子(城市兵)中士服役期满回来,去武装部报到后,先去成都一家科技公司打了几个月工,春节后来深圳打工。他和我说如果能想办法把他的户口转回到老家农村就好了,我说即使转回去也没有土地。今后的岁月,农村兵回来没工作,可以种地养活自己;城市兵回来没工作,地都没得种。
农村的战友们,你们觉得现在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你们不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