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往今来,所有人都应懂得敬畏生命这一道理。无论是古人还是学者,无论你家境显赫还是家境贫寒,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是一个人,就应该懂得敬畏生命这一道理。张全民说过: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这与作者提出的敬畏生命的思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阿尔贝特也认为不但是人,任何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他认为,人类出于需要消灭一些生命,如果不可避免,但必须自责。如果人类认为自己有权力毁灭别的生命,总有一天人类会自我毁灭。史怀哲对中国和印度“天人合一”、“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给予肯定,认为值得研究和学习。
书中写到:施韦泽在非洲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与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募然生,并且成为他此后所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事后经过思索,他提出了一个“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在施韦泽看来,自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懂得敬畏生命。自然以最有意义的方式产生无数的生命,又以毫无意义的方式毁灭它们。所幸的是,自然在漫长进化的过程终于产生了自己的自我意识———人。
让我印象深刻的这句“生命以其他生命为代价才得以生存下来。自然让生命去干最可伯的残忍事情。”由此联想到,佛教戒杀生,主食素:还有什么众生平等。难道这就是对于生命的关怀吗?想想这样的问题:难道花花草草就不是生命吗?吃荤与吃素有本质的区别吗?其实我们每一种生命为了活下去,都会去夺取其他生命,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对生命抱有敬畏的志度。
在敬畏生命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很多儿童反而会做的比很多成年人要好,这种精神本质与人生经验和学识眼界没有直接关系,在一个人年少时就足以显现出来。施韦泽就谈到了其在年少时就已经有许多不同于周围人的对动物的怜悯心和各种道德反思。其实大部分人年少时,都有着对动物的怜悯心,但是许许多多的成年人对动物缺不再有怜悯心。人们开始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无数的野生动物都惨死在人类的手下。如今我们听到的消息都是野生虎仅剩多少只,野生穿山甲仅剩多少只。不知道这些人对其他生命有没有一点敬畏心。难道成年人懂得事情还不如一个孩子多吗。不,成年人懂得更多,他们懂得是自私,懂得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为了利益就不考虑敬畏生命了,在敬畏生命这个方面,很多人都不如一个孩子。如果可以希望所有人都可以读一下这本书,都理解一下敬畏生命到底有多重要。
敬畏生命的伦理观很高尚,我也很敬佩施韦泽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非洲患者及世界和平的身体力行。但是,伦理观毕竟是要将其推广到群体、甚至全人类的。“只有许多人在其思想和行动中把人道付诸实施时,人道才不再是一种多愁善感的观念,而成为它应该所是的东西:社会的和个人的信念的种子”。作为一个新时代环境下的工作者,我们不仅仅要好好做好本职工作,而且我们一定要做到“敬畏生命”这四个字,我们要像曾经的自己,善待每一个生命,不能自私自利,仅仅将自己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地方。要相信,只有用一颗善良的心去敬畏每个生命,这个世界才会对你更加的美好。
本书使我深刻明白了,我们只有对生命拥有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他的无限生机,我们人类也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在这个星球上,拥有生命神性光辉的也不仅仅只有人类,包括某他一切生物也是如此,比如勤劳的蚂蚁,自由自在的小乌,高原精灵藏羚羊和海上救生员鲸等,甚至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及参天的古树,都无不丰富生命世界的底蕴。在洁瀚的生物海洋里,有益于人类的生物我们姑旦不论,即使是一只害虫,已理然在人们的厌恶、唾弃和捕杀中生存,但已无意中也为自己的天敌(益虫)提供了食物,从而能保证益虫更好的生存,维系着整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确实,我们应该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这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書殆尽时,延续地球的生物链遭到破坏,人类就像是最后一块多米落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