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红烛》

文/朱火火

版权所有 严禁盗版)

非虚构写作有文学化剪裁

柳丝轻摆的时节,总容易坠入旧梦。风是柳林的风,带着三十年的温软,把那些青涩的、酸甜的过往,吹得愈发清晰。婚姻该是人生的甜酿,可我的那段情路,却像柳林的河,起过浪,也沉过沙。如今回头望,细碎的日子汇作河,曾经掀动心底的波涛,早被岁月磨成了涟漪。欢乐是真的,平淡是真的,连后来的忧伤,也带着几分真切的暖。

那些逝去的时光,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沾着柳林的土气,飘远了就回不来。没说出口的话、没好好珍惜的瞬间,如今想起来,倒比当初更珍贵。多年后再遇见,我们都变了模样——我没了当年的苗条,他依旧精瘦,脸上布满了沧桑,许是为家庭责任操劳所致。各自再婚后的磨折,磨掉了浮躁,剩了沉稳。而立之年早已过,头顶钻了银丝,脸上爬了浅纹,是岁月刻下的印。年轻时亮闪闪的眼睛,如今也盛了些疲惫,掺了点世故。

唯有第一次的爱与婚,像柳林深处的映山红,在记忆里开得最艳。大抵是初尝爱恋的滋味,那份新鲜与未知,是这辈子都忘不掉的开创。

今年的二月十九,我又收到“生日快乐”的文字。前夫发来的。

记得那一年,你听见我过得不怎么好,就时常来张家塔想瞧我。有一次我听见有人说,向雪初门口有个男人天天来,不知对着前方望些什么。

有一次我去上面小溪沟里洗衣,瞧见了你,还惊了一下。最后跑到你面前,眼含泪水。从离婚之后,这样的遇见又何止一次,见一次哭一次,这种心中的泪花,又伴随多少个日日夜夜?

那一年,天很冷,家门口有个扁豆棚。清早我出门去摘扁豆,准备用它做菜,瞧见车路前方的你。我当时心里难受极了,顿时眼中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我跑过去,问你怎么突然出现在此。你当时喉结动了动,无声地翻开我左手,瞧见手心的田字纹横着一条长长的蜈蚣疤痕——那是在他家留下的印记,你还记得。咱俩眼中都浸满泪水,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沉默的凝望。

这些爱而不得,想忘又忘不了的过往,又该如何面对?这些过往都变成文字,深深印在脑海,我觉得应该让它们见见光亮。

第一卷:柳林牵情(1988—1991 订婚时光)

第一章 告别初恋,婚姻线悄悄亮起

我出生于慈利县一个叫黑峪湾的山沟沟里,农家小院最热闹的就是孩子们的笑声。成长的日子慢悠悠的,十五岁辍了学就帮着父母忙活,日子过得简单又实在。

那个年代的少女,精力旺却没什么远大梦想,骨子里揣着父辈的传统思想。每天天不亮,我就蹬着辆载重凤凰牌自行车,后架绑着两箩筐农家菜——青椒带着露水,桃子红得像姑娘们的脸颊,带尾的豆芽像小蝌蚪,沉甸甸的分量压得车辐条微微弯曲,我摇摇晃晃往荷花路菜场赶。手指头天天在市斤秤杆上挪来挪去,斤两像金色沙粒在眼前晃,算来算去都是分分角角的碎钱——壹分贰分伍分的硬币,混着壹角贰角伍角的纸币,在口袋里叮叮当当作响,像是在唱着柴米油盐的小调。要是收到拾元伍拾元的大钞,那可得攥紧了,跑好几个小铺子才能换开零钱,回来还得反复数几遍,指尖捻着纸币的纹路,心里才踏实。

菜场出口有个摩托车自行车修理店,两间门面连在一起,门口挂着块掉漆的木招牌,老板是个姓代的中年大叔,除了俩儿子,还带了几个徒弟。大叔跟我妈熟得很,我天天骑车进出,一来二去也混了脸熟。我那辆凤凰车跟我遭罪,载重量大,路又颠簸,隔三差五就得打气,每次都得去大叔那借打气筒。有回大叔一边帮我扶着车胎,一边笑着说:“春莲啊,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呗,我那徒弟代兵,跟你一般大,长得俊着呢!”

我脸唰地红到耳根,心里扑通扑通跳——代兵我认识,个子一米六左右,骨骼细得像姑娘家,眉眼还清秀,睫毛又长又密,是个标准的帅气小伙。可我打小就自卑,跟陌生人都不敢多说话,更别提处对象了。自那以后,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每天在菜场摆摊时,总忍不住往修理店那头瞟,看他忙前忙后的样子:一会儿用铁扳手校正歪掉的龙头,扳手“咔咔”作响,像是在跟自行车较劲;一会儿蹲在地上补轮胎——把内胎打气后放进水桶里,冒泡的地方就是破口,他眯着眼剪补丁、粘胶水,动作麻利得很,阳光落在他睫毛上,闪着细碎的光。

那时候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哪懂什么风花雪月?倒是我,天天躲在琼瑶小说里,把自己代入那些缠绵悱恻的情节,硬生生被“催熟”了。这份暗恋,只能藏在夜深人静时,偷偷写进日记本里:

每天匆匆的经过/却不敢与你相邀/

男孩不主动/女孩更胆怯/

就这样遥遥相望/虽在近尺 /却感觉相距千里/


喜欢看你忙碌的样子/虽然不曾开始/

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已经开始了/

胆怯的我/已经每天在悄悄关注着你/

你的一举一动/都会波动我心中的那根弦/


那几天/没看见你的身影/不知你去了哪里/

也许你并不知道/有人在暗恋你了/

也许你并没看上我吧/不过没关系/

你是第一个/触动少女怀春的那根弦/


请别/请别离开我/

我会把少女思春的那份心/私藏在枕头下面/

我会带着那个梦/每天夜深之时/

翻开再进行深度睡眠/梦见你/梦见你/

初恋的朋友出现/别人始终看不见/

介绍的对象/只能在梦中缠绵/只因不是双方的爱

有天收摊早,夕阳把菜场的影子拉得老长,橘红色的光铺满路面,连空气都暖融融的。我鼓足勇气,红着脸对正在收拾工具的代兵说:“你……你能送我回家吗?”代兵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耳根也泛起了红。我把自行车寄在黑峪湾水库下方的老乡家,领着他往山上的家里走。山路两旁的野花长得正旺,黄的、紫的、粉的,像撒了一地的星星。我指着一朵黄灿灿的小花开玩笑:“代兵,你名字真好听,比我‘春莲’笔划少,好写!”他声音细得像蚊子叫,断断续续回应着,脸比我还红,手都不知道往哪放。我拉着他摘了一大把野花,坐在路边的大岩石上吹风,脚下的黑峪湾水库水清亮见底,能看见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大坝全是石头垒的,整齐排列着,壮观得很。风一吹,野花的香气扑进鼻子,连空气都变得甜丝丝的。

到了家门口,代兵看着我家洋气的二层小楼——墙是灰沙砖砌的,非常潮流,窗户装着玻璃,在村里算是体面的房子——竟怯生生地往后退:“我……我还是回去吧。”我一把拉住他的手,把他拽上了楼。晚上天凉,山里的风带着水汽,我找了件自己的素色外套给他穿——我骨架小,他穿居然正合适,袖子稍稍短了点,露出半截手腕,显得格外青涩。大哥大嫂见了,私下拉着我说:“春莲,这代兵虽俊,但太害羞了,比姑娘家还胆小,以后怎么撑起家啊?你可得想清楚。”

我看着日记本里那些情诗,又想起代兵躲闪的眼神,心里像被泼了盆冷水。是啊,过日子需要的是敢担当的肩膀,不是只会脸红的青涩。最终,我把日记本藏在了床板底下。这份无疾而终的暗恋,就像山间的雾气,太阳一出来,就慢慢散了。

第二章 纸片传情

1988年,我十七岁,经伯母牵线,认识了她侄女的儿子——代正国。他高瘦高瘦的,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皮肤白净,话不多,但眼睛很亮,像盛着星星,初次见面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代正国家在柳林铺,父亲在慈利县建筑公司当会计(那时候张家界还叫大庸,公薪阶层可是稀罕物),他是家里独子,还是抱养的,公婆把他宠得不行,简直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我俩瞧对眼后,双方父母就订了日子,让女方去男方家“看人家”,也就是认亲。那天,我跟着父母,还拉上了几个婶嫂当“参谋”。去柳林铺的路要经过一片稻田,正是秋收时节,黄澄澄的稻穗压弯了腰,在阳光下金灿灿的,像一群害羞的少女低着头。风吹过稻田,“沙沙”作响,像是在欢迎我们。蜿蜒的小路尽头是水库大坝,全是泥巴垒的,又宽又平,几个妇女蹲在坝边的石头上洗衣服,棒槌“叭叭叭”地敲着,白色的泡沫飘在水面上,被风吹得老远,鱼儿在水里探头探脑,搅起一圈圈涟漪。

代正国家是三正三退的青砖墙房,正厅是枣红色的木板墙,打磨得光滑发亮,透着一股古朴的气息,在当年也算中等偏上的家境了。大门前有两棵依偎在一起的棕树,长长的棕叶像撑开的大伞,风一吹,叶子“哗哗”响,成了家门口一道独特的风景。放眼望去,能看到两个连在一起的小水库,水面波光粼粼,夏天看着就凉快。

午饭吃得格外丰盛,十二道菜摆满了桌,全用大土碗装着,鸡鸭鱼肉火锅炖在土小炉灶里,黑色炭火在炉灶里燃起橘红色的亮光,四个火锅在四方桌面上咕噜咕噜冒着热气,香味飘得老远,引得人直咽口水。席间,婆婆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那双手粗糙却温暖,指腹带着农活留下的厚茧,把我的手攥得紧紧的。临走时,她塞给我一个红包,红纸包得方方正正,边角都压得平整。我捏着厚厚的红包,心里怦怦直跳。回到家打开一看,居然是六张五十元的纸币,整整三百元。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笔巨款——三百元够普通人家过好几个月。我攥着红包,手心都出了汗,心里又甜又踏实,觉得这门亲事定是错不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纸片传情”。我用带香味的信纸,一笔一划写几句问候的话,比如“家里的稻种收完了吗?”“你最近做工累不累?”,装进印着小红花的信封,贴上八分的邮票,小心翼翼地投进邮电局的绿色邮筒。每次寄完信,我都会在邮筒旁站一会儿,看着绿色的铁皮箱子,仿佛这样就能让信件快点飞到他手里。他收到后也会很快回信,他的字方方正正,透着一股认真劲儿。起初都是些客套话,传了几次信后,信里就多了“亲爱的春莲”“想你了,下次见面给你带水果糖”这样的字眼,看得我脸红心跳,赶紧把信捂在胸口,仿佛那字里行间的暖意能透过纸张渗进来,连带着鼻尖都萦绕着淡淡的墨香。

那时候的代步工具就是自行车,慈利县城到柳林铺有十几里路,骑车要一个小时,上坡时得推着走,累得气喘吁吁,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浸湿了衣衫;下坡时要死死捏住刹车,生怕冲出去,我就摔过好几次,膝盖胳膊肘都擦破了皮,渗出血珠,可还是乐此不疲地往他家里跑。每次想到能见到他,能吃到他家的水果糖——橘子味的,甜丝丝的,含在嘴里能甜半天——身上的疼就都忘了,心里满是期待。

双方父母一商量,就把订婚日子定在了1989年的秋收后。订婚那天,代正国带着几个亲戚,挑着成对的鸡鸭鱼肉、鞭炮喜蜡,还推着一辆贴着红绸的永久牌自行车——那可是当年最流行的“大清便”,全身乌黑发亮,后座是白色钢筋,车把上的红绸在风里飘着,别提多神气了。在农村里,有这么一辆自行车,那可是相当有面子。按照农村“三茶六礼”的习俗,男方派了最亲的叔叔挑担,女方也找了知事的堂伯接担,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引得全村人都来围观,大人小孩挤在门口,七嘴八舌地称赞着,热热闹闹地完成了订婚仪式。

订婚后,父母就开始为我的嫁妆忙活起来。他们到处搜罗水桶木,发动伯伯哥哥们从深山里抬回家——水桶木质地坚硬,还带着天然的清香,是做家具的好材料。姐夫后来还总念叨,当年为了给我背木材,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晚上睡觉都得趴着。湿木材晾干后,送到木厂裁成薄板,准备打家具——农村人都觉得水桶木轻巧防虫,比杉木还好,做出来的家具又结实又好看。

那时候慈利县城最大的商场是紫霞商场,我没事就爱往那跑,虽然大多时候只看不买,但看着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彩色的布料、新式的搪瓷缸、会转圈的电风扇,心里就美滋滋的。有一次,我在商场里看到一套新式组合家具,眼睛都挪不开了——姐姐1986年结婚时还是四门柜、五门柜,而这套组合家具是高低柜搭配,中间还有个四方时钟,指针“咔咔”地走着,洋气极了。商场门口还有个哈哈镜,把人照得又高又瘦、又矮又胖,引来一群少男少女哈哈大笑,小朋友吓得捂住眼睛躲进父母怀里,别提多热闹了。我也忍不住凑上去照了照,看着镜里胖乎乎的自己,也跟着笑出了声,心里暗暗想着,以后我的新房里,也要有这样好看的家具。

我奶娘家(也就是我妈妈的娘家)的几个表兄都是木匠,手艺精湛,做出来的家具又美观又耐用。他们来我家打家具时,我特意领着他们去了紫霞商场,指着那套组合家具说:“就照这个样式打!”表兄们也是第一次见这种款式,围着家具研究了半天,一边看一边用手比划,嘴里还念叨着尺寸、比例。

回到我家后就忙活了起来。曹玉春、曹玉华表哥俩人在城里选好了保丽板、彩条胶水等组合家具要用的材料,全买齐了。大哥叫人用拖拉机拖回家,他俩各负其责:一个从篾篓里拿出砍刀、刨子、凿子等工具,还有一个形似油盐罐的连体木盒,里面装着墨汁,他告诉我这叫“墨盒”,划尺码时都得用它;另一个把一根厚实的长木两端搁在十字形木码上,左手拿起L字形木尺,右手拎起墨盒,墨盒里除了墨汁,还搁着一根带齿的墨笔和一卷小黑线头,盒中央有个纤细的摇手。他摇了摇,线头越拉越长,将钉子固定在木材中央套好线头,提着墨盒走向另一头,线随着摇手不断延伸。他闭起一只眼,用另一只眼瞄准,将沾着墨的线往木头上一弹,木材上便留下一条黑线,可墨线偏偏从中断开。母亲当时就嗔怪:“曹玉春你怎么搞的?”农村打嫁妆最看重这吉利线,可我偏不信这些,只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位表兄忙活。

大表兄划线开砍,小表兄执刨细磨,刨花卷着木屑簌簌落下,真如满地碎叶。锯木、拼板、砂纸打磨,每道工序都不含糊——家具背面用实木板,正面与四周则贴了免漆的保丽板,组装时榫卯咬合,柜门开关虽带“吱呀”声,却稳当扎实,竟比商场里的样品还显规整。高柜的两扇门装了镜子,光滑照人,跟商场里的一模一样,甚至更结实。

这套家具在我们村子里可是出了名,好多待嫁的姑娘都上门来问:“春莲,你家家具的保丽板在哪买的?打一套要花多少钱?”我每次都得意地跟她们细说,看着她们羡慕的眼神,心里别提多骄傲了。

代正国家里条件不错,父子俩都有自行车代步。他家良田不多,专门种稻种——沾了他伯父在县种子公司的光,柳林铺、岩泊渡本就是县里的稻田培育基地,种稻种比种普通水稻收益高。订婚三年,我们大多时候靠书信传情,俩人偶尔在县城的电影院看场电影。进门放眼望去,斜坡式的地面,前后左右都是带靠背的座椅,前方是四方的白色电影投影布。没开演时,大厅里多半是年轻人,说说笑笑,还有些中年夫妻带着半大孩子,天花板上的白炽灯把大厅照得亮堂堂的。当一束长长的投影亮光射向白色影布,出现“战斗片《刘胡兰》,第一电影制片厂出品”的文字时,人声顿时鼎沸,灯光骤然熄灭。我与代正国偎依坐在一起,边看边嗑瓜子,瓜子壳堆在手心,偶尔悄悄递给他,他再扔进旁边的纸篓里,黑暗中,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心底满是青涩的浪漫。

订婚三年,我们骑着自行车互相串门,日子过得青涩又甜蜜。那些岁月,我每天依旧忙着卖菜。父亲帮我把两箩筐蔬果绑在自行车后座,百来斤的重量压得车把发晃,我个子不算高,骑着自行车行驶在简易公路上,身子歪歪扭扭像个不倒翁,却凭着一股子韧劲稳稳当当。上坡时咬着牙双脚使劲踩着车踏板,脸憋得通红;下坡时双手死死捏住刹车,生怕出意外。有一次刹车突然失灵,自行车顺着坡往下冲,我吓得魂都没了,慌神之间,连人带车撞到白云汽车修理厂的敞铁门上,“哐当”一声人仰车翻。头碰到地面滋滋作痛,一只腿被自行车压住,辣椒洒了满地,红通通的像撒了满地火苗。门卫大哥赶紧冲过来,小心翼翼挪开车把我扶起,还关切地问我受伤严不严重。我扭了扭四肢,还好只是膝盖擦破点皮,渗着血珠。谢过门卫大哥后,他还帮我扶正车子,把散落在地上的辣椒一个个捧进筐里——那些辣椒沾了泥土,却依旧鲜亮。到了菜场,同乡见状赶紧过来帮忙卸箩筐,幸好那天的辣椒没装满,要是像往常一样把箩筐边沿都插满,那损失可就大了。

那些年,我骑车卖菜冲过稻田、翻进泥沟,最后撞进修配厂的大门——身上沾过泥水,膝盖摔破过,疼时流过眼泪,可农家女儿的坚强,让我总能捧起没摔坏的蔬菜,咬牙爬起,扶起车子继续赶往菜场。少女时的这些惊险,只有路边的风知道,只有沟里的泥知道,它们像一个个小小的印记,刻在了我的青春里,也让我更懂得生活的不易与坚韧。

第二卷 红烛结姻 新婚燕尔

第三章 十里红妆,奔赴烟火

1991年二月,我刚满二十岁,按照三聘六礼的习俗,带着父母精心准备的嫁妆——高低组合家具、带麦克风的录音机、威力牌洗衣机、桃花源牌电风扇、两套组合沙发,还有四铺四盖的纯棉床单和绸缎被子,风风光光地嫁给了代正国。那些嫁妆堆了满满一卡车,红彤彤的绸缎被子在阳光下格外耀眼,边角绣着的鸳鸯图案栩栩如生,引得乡亲们纷纷驻足称赞:“春莲这嫁妆真体面!”“正国家娶了个好媳妇!”

结婚前一天,我特意去荷花路理发店做了新发型。理发师把我乌黑的长发染了色,挑起几缕用小黑夹子卷起,再用橡皮筋固定,告诉我这细细的小卷是最流行的款式。细碎的卷发垂在肩头,我还化了浅浅的妆容——涂了淡淡的胭脂,描了细眉,配上一身呢子红裙装,在当年,这样的新娘装扮可是相当时髦。

晚上,母亲坐在床边给我哭嫁,一边哭一边叮嘱:“到了婆家要孝顺公婆,跟正国好好过日子,别像在家里一样任性,要学着做家务,照顾好丈夫……”我听着母亲的话,心里酸酸的,眼泪忍不住往下掉,满是不舍。母亲从小娇惯我,我十几岁了还会抱我,那温热的触感,让我心里既温暖又沉重——从明天起,我就不再是父母身边的小女儿,而是别人的妻子了。

结婚当天,男方派了好几辆黑色小轿车来接亲,可通往我们村的简易公路全是长长的上坡,坑坑洼洼,小车根本开不进来,只能停在黑峪湾水库路口。我穿着红装,踩着高跟鞋,在亲朋好友和男方六个伴娘的簇拥下,由大哥背着走出家门。大哥的肩膀宽厚有力,稳稳地托着我,一步步走下楼梯。

换上新高跟鞋走在乡间小路上,脚下的泥土带着青草的气息。长长的队伍沿着公路往下走,唢呐声吹得震天响,喜庆的旋律回荡在山谷里,引得鸟儿都跟着叽叽喳喳地叫。我踩着高跟鞋走在坡路上,脚疼得钻心,每走一步都像踩在针尖上,可心里想着即将到来的幸福,又觉得这点罪不算什么。

出嫁队伍里有接亲的、送亲的,女方送亲的还有老上客(叔伯婶子们)、少上客(哥哥嫂嫂表兄姐妹们),长长的队伍像大部队,浩浩荡荡,足足走了二十分钟才到水库路口。我坐上贴满“囍”字的婚车,朝着柳林铺的方向驶去。车窗两边的风景飞快地往后退——绿油油的稻田、路边的野花、赶路的行人,像一幕幕闪过的电影画面,我的心里既紧张又期待。

到了代正国家门口,门口有个桔园,橘子树郁郁葱葱,挂满了青绿色的橘子,像一个个小灯笼。热闹的氛围扑面而来,鞭炮声、唢呐声、人们的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新郎家有婚闹的习俗,几个小伙起哄,把我们送嫁队伍拦住,叫新郎官抱新娘子进门。我这方的叔伯嫂子思想陈旧,一把把我拉到她背后,说这样有失风化,不准新郎官用公主抱抱我。代正国没办法,只好牵着我的手进门,他的手心暖暖的,带着点汗湿,紧紧地攥着我,像是怕我跑了似的。人声裹着唢呐声,此起彼伏,把整个院子都填得满满的。

结婚典礼仪式上,最神圣的环节就是拜高堂。高堂墙面贴着红色纸张,黑色的毛笔字体写着仪式流程,端庄大气。一个大四方桌两边坐着公公婆婆,他们穿着崭新的衣服,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闪着幸福的亮光。主婚人是村里的老支书,他清了清嗓子,瞄了一眼墙上的流程,又面向大家高声喊道:“结婚典礼开始,新郎新娘就位!”我与代正国神色严肃地站在桌前,一一进行着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的环节,每一个动作都透着庄重。拜高堂时,我给公婆磕了三个头,婆婆塞给我一个厚厚的红包,嘴里念叨着“好孩子,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进入洞房,我坐在婚床上,床头整齐地叠着四件套棉被,用红线捆着,红色的丝线绸缎背心格外刺眼。一米五的新型床上铺着红色床单,罩着粉色床罩,床罩边沿全是鱼鳞片样式的花纹,很是洋气。婚床正面是保丽板组合柜,时钟下方是茶玻镜子,大大小小的矮组合柜围满了新房,把房间塞得满满当当,却透着温馨。录音机里传出《步步有情》的欢快舞曲,这是小哥送给我的精品盒装磁带,甜美的歌声在房间里回荡。音乐声、唢呐声、闹洞房的热闹起哄声交织在一起,直到夜深才渐渐平息,迎来了洞房花烛夜。

我的爱人代正国迈向我,他双脸通红,稍显疲惫,想来是白天应酬了不少亲友,喝了不少酒。我拉他坐在床沿,帮他脱下外套,一股淡淡的酒气混合着他身上的皂角味,萦绕在鼻尖。我把床上的各种被子搬到矮柜上,掀开床罩摊开棉被,柔软的被子裹着阳光的味道,暖进心里。我俩双双脱衣躺下,在昏暗的灯光下,进行着最原始的温存,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温柔地笼罩着我们,把房间染成一片朦胧的银白。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第四章 柴米油盐,初尝滋味

三日回门礼一过,真正开始过起日子,我才发现,婚前的浪漫与婚后的琐碎有着天壤之别。娘家喝的是山泉自来水,拧开龙头就有水;他家却要天天去井里挑水,井在村头,来回要走十分钟,挑着满满的水桶,肩膀被扁担压得生疼,洗菜洗衣还得去村边的水库,来回跑几趟,累得气喘吁吁。

娘家很少种田,我从小没干过多少农活;他家却有几亩稻种田——第一次拔秧的情景,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天看着公婆和邻居们排坐在水田里的小凳上,“唰唰唰”地拔秧,动作麻利得很,翠绿的秧苗在他们手里成束地聚拢,我觉得新鲜又好玩,兴奋地挽起裤腿,赤着脚踩进田里。

软乎乎的泥巴从脚趾缝里钻出来,痒得我咯咯直笑,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好扶住了旁边的田埂。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前倾身子、撅着屁股,左手伸进水田里拔秧,可力气使大了,秧苗“咔嚓”一声断在手里,手里只留下半截根须;力气小了,又拔不起来,根系牢牢地扎在泥里,急得我满头大汗,额前的碎发都被汗水浸湿了。代正国在旁边看得哈哈大笑,还趁我不注意,往我脸上抹了一把泥,我也不甘示弱,抓起一把泥回敬他,两人在田里追着打闹,笑声像鹅叫似的,引得旁边的人都跟着笑,田里的水花溅得满身都是,衣服上、脸上全是泥点,像个小花猫。

满身是泥的时候,我又心血来潮要插秧。把成束的秧苗往田里扔,可力气太小,秧苗全堆在了一起,像一团乱麻;下田后左手托着秧苗,右手往泥里插,可牛耕过的田泥太黏,秧苗插进去又被带了出来,浮在水面上打转,像一个个调皮的小问号。好不容易摸清窍门,把秧苗深深插进去,秧苗倒是站稳了,可叶子掉了好几片,蔫头耷脑的,像打了败仗似的。

“春莲,你腿上有东西!”代正国突然指着我的腿喊。我低头一看,只见右腿上叮着一只蚂蟥,黑褐色的身体正往肉里钻,吓得我哇哇大叫,在泥里乱跳,脏水溅了满脸,一摸全是泥,糊得我睁不开眼。代正国赶紧跑过来,两指掐住蚂蟥的尾巴,一把就拔了出来——叮过的地方流着血,殷红的血珠渗进泥里,我吓得心怦怦直跳,半天缓不过神。再看田里,别人都插出去老远了,绿油油的秧苗排列得整整齐齐,我却还在原地,看着那些快被水淹了的秧苗,突然就泄了气:原来插秧也是门技术活,我怕是学不会了。

也是在那时,我才知道种稻种还有这么多讲究——田里的稻穗分父本和母本,父本长得高大,穗子饱满,母本稍矮一些,得有专业人员指导才能分清。等稻穗长出花粉,就用长竹竿把父本的花粉往母本那边赶,这个过程叫“赶粉”。那些黄色的花粉像赶趟相亲似的,前拥后挤地扑向母本,受了孕的母本,来年就能长出高产的稻种。代正国教我辨认父本和母本,我看着那些长得差不多的稻穗,怎么也分不清,只好跟着他后面,学着他的样子挥舞竹竿,竹竿划过稻穗,花粉像黄色的雾一样飘起来,落在我的头发上、衣服上,心里却觉得既新奇又有趣。

屋前的两个小水库,倒是成了我们的“浪漫基地”。恋爱时,春日的夜晚,我俩总依偎在堤坝的草坪上,听着彼此的心跳,说些羞羞答答的情话。风是凉丝丝的,带着水库的湿气;蛙鸣是稠密密的,像一首田园交响曲;仰躺着数天上最亮的星星,一颗、两颗、三颗……连空气里都是甜滋滋的。

水库旁的小山丘,开春就开满了映山红,红得像火,像霞,我总满山遍野地采,用公公喝过的酒瓶当花瓶,摆在堂屋的四方桌上,放在十七英寸的黑白电视旁,映山红一衬,成了家里最鲜艳的风景。屋前公婆那边是土地面,我们婚房外是水泥地,门口立着两棵高高的棕树——有山有水有花,那时候我觉得,日子就该这样一直美下去。

可浪漫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的琐碎。代正国跟着做建筑工程师的三伯父到处干活,要是在县城附近,还能早出晚归,工资也全交给我管。可他有两个毛病:爱抽烟,爱打小牌。每天下班回家,他就坐在小客厅的组合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支接一支地抽着元水牌香烟,烟盒扔得满地都是,屋里烟雾缭绕,呛得我直咳嗽,新买的沙发布上都沾了烟味;工地上没事的时候,他还总约着工友打小牌,常常半夜才回家,每次回来都一身烟味和汗味,衣服上还沾着灰尘,我看着就生气,免不了要唠叨几句,他却总笑着说“下次不了”,可下次依旧如此。

我本想着学着婆婆的样子打理家务讨她欢心,那天特意起早把她的旧衣裳用温水泡了,仔仔细细搓了三遍,晒在院心的棕树下。可她傍晚回来瞧见了,却皱着眉说:“这料子经不住这么搓,你年轻手劲大,反倒给我洗坏了。”我攥着还带着皂角香的衣裳,心里涩涩的——原来连讨好,都摸不着她的心思。

我知道他干活累,想放松一下,可心里还是免不了委屈——我在家忙里忙外,他却在外头玩到半夜。

第五章 生日风波

我二十一岁生日那天,至今记得清清楚楚。二月的清晨,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里,洒在床铺上,暖洋洋的。我凑到代正国身边,小声说:“今天我生日呢。”他揉了揉眼睛,含糊地说:“晓得了。”说完,翻了个身又睡着了。我看着他熟睡的侧脸,心里满是期待,想着他会不会给我准备什么惊喜。

吃过早饭,他就出了门,说是工地上有活要干。我没好意思跟公婆说今天是我生日,就这么在家等着,收拾屋子、洗衣服、准备午饭,心里盼着他能给我带个什么小礼物,哪怕是一支发卡、一块手绢也行,或者说句生日快乐也行。

可从早上等到天黑,太阳都落山了,天边染成了橘红色,也没见他回来的身影。我把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菜都快热烂了,心里的期待一点点变成了委屈,最后气鼓鼓地没洗脸就爬上了床,翻来覆去睡不着,眼泪顺着眼角滑进枕头里,湿了一大片。

瞥见厨房角落里放着一瓶二锅头,是公公平时喝剩下的,玻璃瓶子上还沾着灰尘。我一时赌气,抓起就走进房间,坐在床上一口一口往嘴里灌——辛辣的酒液呛得我直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可心里的委屈更甚,对着空气数落着他的不是:“你怎么能忘了我的生日呢?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说着说着,酒精就上头了,脑袋晕乎乎的,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满屋都是酒气,床边的地上还洇着一小片水渍(后来才知道是自己吐的)。代正国坐在床边,紧紧攥着我的手,一脸愧疚地说:“春莲,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几个朋友打牌输赢大脱不开身。”看着他诚恳的样子,眼底满是歉意,我心里的气顿时消了大半,嘟囔着说:“下次再忘了,我就不理你了。”他赶紧点头答应,一边给我擦脸,一边给我道歉,还跑去厨房给我冲了杯红糖茶,暖暖的糖水喝进肚子里,心里也泛起了丝丝暖意。

在新家的第一个生日,就这么在迷迷糊糊中度过了,虽然委屈,心里却觉得,或许过日子就是这样,成长需要过程,难免有所疏忽。

这件事过后,夫妻间的不和谐也渐渐冒了头。我听人说尼古丁伤身体,就不许他抽烟,可家里的烟盒还是扔得到处都是,沙发缝里、桌子底下,总能捡到烟头。我没办法,就只好悄悄克扣他的零花钱,想着这样他就能少买几包烟。可每次看到他清晨骑着自行车去县城施工,晚上回来累得瘫在沙发上,喊着“饿得前胸贴后背”,黑黢黢的脸上满是疲惫,我又后悔得不行,觉得自己太任性,对他太苛刻了。他也不容易,干活累,抽点烟、打打牌不过是想放松一下。

第六章 婆媳暗隙

我们结婚后没分家,跟公婆住在一起。家里的厨房是没有烟囱的柴火灶,每天做饭,公公负责烧火,柴火烟一开始是淡青色的,慢慢就变得浓烟滚滚,像一条黑色的巨龙在厨房里盘旋。要是柴火没干透,烟呛得人鼻涕眼泪直流,每次做饭都像“渡劫”一样,做完饭,脸上、头发上都是一层灰,鼻孔里也黑黢黢的,用手一抠就是一指黑。

我其实会做饭,就是习惯跟婆婆不一样。我想把陪嫁的盘子拿出来装菜,看着整齐又好看,可婆婆却说:“农村人吃饭,就得用大碗,肉切得巴掌大才显大方,用盘子装,小家子气!”没办法,我只好听她的,桌上摆满了粗瓷大碗,红烧肉、炒青菜、炖鸡汤,满满当当一大桌。隔天的剩菜在锅里热了又热,颜色变得暗淡,味道也差了许多,我看着就没胃口,可婆婆却吃得津津有味,还说:“不能浪费,好日子是省出来的。”

在水库边搓衣服我也很不习惯。我喜欢在家里用盆搓好了再去水库边清洗一下就行,还喜欢用刷子刷衣服,觉得这样洗得干净。可婆母说刷衣服容易把衣服刷坏,料子会变薄,我手小,搓衣服时一点力度都没有,洗半天也洗不干净。在家里时,母亲从来不过问我怎么洗衣服,可在她家,婆婆管的比海还宽。她见我洗衣服时用的水多,就瓮声瓮气地念叨:“这么多水,都能浇半亩地了,真是浪费!”我心里不服气,她冬天烧火炕时,明明烧着丛树火,还往里面放满白炭黑炭,火炕烧得滚烫,屋里热得穿单衣,真不知道谁不懂节约。

我喜欢把短裤与用过的卫生带在太阳底下暴晒,觉得这样能杀菌,可婆婆看见了说我有失风化,女人贴身的东西不能显眼,怕别人看见了笑话,非要让我晾在屋后的角落里。我想把衣服晾在阳光下晒干,带着太阳的味道,穿起来舒服,她却觉得晒得太狠会掉色,非要晾在屋檐下阴干,衣服总有股潮乎乎的味道,闻着很不舒服。

这些小事积攒多了,心里就难免有了隔阂,话也渐渐少了,有时候一整天,我跟婆婆说不上三句话。

第七章 夫妻磨合

1992年,县城里很多人家都开始烧煤球了,又方便又干净,不用再受柴火烟的罪。我跟代正国商量着买了细煤,自己做煤球——把细煤、黄土、水混合在一起,放在模子里压实,脱模后晒干,就能用了。我们还买了个能放三个煤球的烧煤专用灶。我想着以后做饭不用再受柴火烟的罪了,心里美滋滋的。

可“十对婆媳九对僵”,婆婆总跟我拧着来:晚上换煤,她非要指使公公把新煤放在中间,说是这样火能烧得久,结果第二天火准灭,煤球都成了死灰;下次又让把新煤放在最底下,说是能引火,结果白白浪费好几个煤球——她俩还对着熄了的煤灶,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问题出在哪,最后只好又换回柴火灶,我心里别提多郁闷了,好好的煤灶就这么闲置了,成了摆设。

家里没有自来水,我陪嫁的威力牌洗衣机成了摆设,只能当个储物柜用,里面堆着毛巾、袜子之类的小东西。偶尔想偷懒时,我就催着代正国去井里挑水,挑个五六桶才能把洗衣机装满,用一次洗衣机,算是那时的“小奢侈”。看着洗衣机转起来,衣服在里面翻滚,泡沫顺着注水口溢出来,我心里就觉得特别新奇,仿佛用上了洗衣机,日子就变得洋气起来了,也能少受点累。

白天代正国不在家,我就一个人宅在家里:坐在沙发上看琼瑶小说,《一帘幽梦》《梅花三弄》,跟着书中的人物哭哭笑笑;录音机里循环播放着韩宝仪、邓丽君的磁带,“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甜美的歌声绕着屋梁,倒也驱散了不少寂寞。他偶尔在家,心血来潮会吹起笛子,笛子是他年轻时买的,竹制的,带着包浆,笛声悠扬,时而欢快时而忧伤,我跟着旋律哼歌,那些日子,就像柳林的风,匆匆刮过,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就过去了。

一开始,一家四口挤在堂屋看黑白电视,倒也其乐融融。电视里放着《渴望》,刘慧芳的善良、王沪生的懦弱,都成了我们讨论的话题。婆婆嘴碎,没多少文化,看电视时总爱叽叽喳喳地发表意见,哪怕是看过好几遍的电视剧,她也会跟着剧情感慨:“这慧芳太傻了,怎么这么能忍呢!”公公是个老好人,耐着性子听着,偶尔附和几句:“是啊,太不容易了。”

可新鲜感一过,我就总找借口躲开——他们总把我俩当小孩子:公公去公司开会,回来准会带些糖果、瓜子之类的零嘴,塞到我手里,说:“春莲,吃点,城里买的。”婆婆更细心,附近有红白喜事,她去吃席,第一筷准想着我们,用四方手帕包些干鱼、花生米,揣在兜里带回来,还特意叮嘱:“正国爱吃鱼,你多吃点花生米,补补。”

我俩吃着零嘴,心里甜滋滋的,可转头就听见婆婆跟邻居唠嗑:“我家媳妇啥也不会,家务做不好,农活也不行,同年娶进门的都生娃了,她都两年了还没动静……”墙不隔音,那些话像针一样,扎得我心里生疼。我也想早点生个孩子,可这事急不来啊。后来,在婆婆的催促下,我俩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身体都好好的,医生说顺其自然就行。

有一次,我与代正国去邻居家吃席面,席面上的牛肉炖萝卜特别好吃,萝卜吸满了肉汤的味道,软糯香甜,牛肉炖得软烂,入口即化。那天晚上,我俩坐在水库边的堤坝上,说了很多贴心话,他说会好好干活,让我过上好日子,说以后会少抽烟、少打牌,多陪陪我。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听着水库里的蛙鸣,那晚亲密无间的感觉,充满了幸福。

有一次,公公买了包复合肥,一百斤重,让代正国搬回家。我闲着没事,就跟着一起去了。他找卖家借了根绳子,系在化肥袋中间,用扁担挑着,我在前头扶着,他在后头抬着,嘻嘻哈哈地往回走。百来斤的重量压在肩上,疼得我直喊“累死了”,肩膀也被扁担硌得生疼,红了一大片。好不容易挪到家,我丢下扁担就钻进房间,使劲揉着酸痛的肩膀,代正国看着我龇牙咧嘴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一边给我揉肩膀一边说:“以后这种重活,你别跟着瞎掺和了,累坏了怎么办?”他的手很有力,揉得我肩膀暖暖的,心里的委屈也烟消云散了——原来他还是心疼我的。

第八章 意外别离,情断柳林

变故来得猝不及防。1993年的春天,柳林的映山红开得正艳,那天早晨,我突然肚子疼得厉害,像有无数根针在扎,还以为是吃坏了东西。代正国让我在家躺着休息,自己去了县城工地。婆婆去赶场卖土鸡蛋(那年头土鸡蛋最抢手,个头小,蛋黄红,一块钱三个,能卖不少钱),家里就剩我一个人。

没过多久,下体开始流血,我以为是经期来了,就用系着绳子的卫生带夹着糙卫生纸,可根本兜不住,跑了好几趟厕所,一蹲下就有血块往便坑里涌——我那时候啥也不懂,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更不知道这是流产的征兆。我蜷缩在床上,肚子疼得浑身发抖,冷汗浸湿了床单,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却没人能帮我,只能咬着牙忍着,心里盼着他们能早点回来。

傍晚,公婆和代正国都回来了,我虚弱地把白天的情况告诉了他们。代正国吓得脸都白了,赶紧去柳林铺叫了医生。医生上门一看,摸了摸我的脉搏,摇了摇头说:“孩子没保住,已经流掉了,得好好休养,不能受凉,不能劳累,跟做月子一样。”

我心里“咯噔”一下,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都怪我太无知,明明离诊所不远,怎么就没想着去问问呢?要是早点发现,孩子是不是就能保住了?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怀了孕,连感受一下他的存在都没有,他就这么离开了。

此时的婆婆天天鸡鸭鱼肉,伺候我坐了个小月子,让我很感动。那种又爱又恨的感觉真的不要太酸爽。

孩子没了,我整天神情恍惚,心里满是对小生命的不舍和愧疚,人也瘦了一圈。消极了好久。婆婆对我的意见更重了,家里的小矛盾不断,她总在外人面前说我的不是,说我连个孩子都保不住,说我身体不好。我性格内向,不会吵架,满心的委屈和不满,只能写在纸上托人交给公公,可公公是个“老好人”,从不掺和婆媳矛盾,只是默默听着,过后再劝劝婆婆,可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婆婆的话像刀子一样,扎得我体无完肤,我开始害怕见到她,害怕听到她的声音。我开始频繁回娘家,跟母亲诉苦,说讨厌婆婆的碎嘴,受不了家里的氛围。母亲总是劝我:“婆媳之间哪有不闹矛盾的?忍忍就过去了,日子还是要好好过,正国对你还是不错的。”

可我心里的坎怎么也过不去,看着代正国,也觉得没了以前的亲近。他还是像以前一样,抽烟、打牌,虽然比以前少了些,可我总觉得他不够关心我,不够理解我的痛苦。我们开始吵架,从一开始的拌嘴,到后来的大吵大闹,每次吵架都以我哭着回娘家告终。

最后,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分了家——我与代正国把煤球和煤灶从父母厨房移到我们这边的偏房,各自做饭,各自生活。我终于可以展示自己的厨艺了,终于可以用到自己的陪嫁厨具,各类菜品装在花纹圆盘子里,再摆在组合家具旁的四方小桌上,色香味俱全,满满的幸福感。

可分家也堵不住婆婆的嘴,她还是总在背后说闲话,说我不懂事,说我败家。日子久了,我跟代正国之间的感情也淡了,争吵越来越多。一天中午,代正国从外面打牌回来嚷着要吃饭,我没理他,最后我俩吵了起来。婆婆从房里出来帮腔,说我不疼他儿子。当时我很生气,觉得自己就像个外人。

不隔音的墙,挡不住婆婆每天与下班回来的公公唠叨,那些细碎的抱怨像针一样扎人。我喜欢安静,只好用棉花把双耳堵住,可她那种刻意模仿别人的嗲声嗲气,还是让人厌烦。我见婆婆又用那种语气说我的不是,气上心头,竟想不开要自杀,冲到厨房拿起一把刀,对着自己的左手掌心就划了一刀。

鲜血“滴滴答答”地流下来,代正国吓得双腿发软,连声说:“春莲,你这是何必呢?怎么办?怎么办?”此时的婆婆却一声不吭。最后,他扶着我步行去柳林铺医院,医生见了也吓了一跳,念叨:“年轻人怎么这么想不开?这要是伤到手心经脉,可是一辈子的事。”

医生帮我清理伤口时,那道长长的口子像吐着红舌,我吓得头晕脑胀——我本就晕血。医生看我脸色发白,只好打了麻药,我只觉得线头在手心的脉络里穿来穿去。代正国在一旁叹道:“你看你,多大点事,现在好了,十多针白色线头露在外面,像条蜈蚣。”医生用白纱布把我的手掌缠了好几圈,最后系上长带子,打个结让我挂在脖子上,还让我住院消炎打吊针。代正国忙前忙后办了住院手续。

住了几天院,公公下班回家知道了此事,特意绕到医院看我。他问清情况后,安慰我说:“你妈嘴碎,别跟她计较。”就这样,我成了天天吃药、吊水的病号。

又一次吵架后,我回了娘家。正巧长期在外做生意的娘也在家,我把在柳林家里受的委屈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娘向来护短,当即拽着我就要搭车去柳林家理论。到了他家,娘对着公婆和代正国一顿数落:“我从小捧在手心里的孩子,到你们家就受这种委屈?你们对得起她吗?”

事情最后闹到了村长家,那年头离婚需要村里开证明。村长劝我们先冷静一段时间,给彼此一个缓冲期。他问代正国的意思,代正国憋了半天,说了一句:“逼不得抱壳良上抱。”(意思是不能逼着母鸡孵崽时,非要裹着鸡蛋不离窝)。我娘听见这句话,气得拉着我转身就走:“这种没担当的人,咱不跟他过了!”

就这样,我离开了那个家。在娘家呆了两天后,我搬到了西站的姑姑家。柳林铺五天一场,我听说荷花菜市有不少人靠赶乡下集市低价收农产品,再运到县城卖差价赚钱,便也动了做生意的心思。岩泊渡、柳林铺离县城最近,我骑着自行车,穿梭在乡集与县城之间,红辣椒、六月花椒、新鲜蔬菜,只要能赚钱,啥都收。那时候的我,就像打不倒的小强,再苦再累,也咬着牙坚持。

有一天,我在柳林铺没收到多少货,心里忽然惦记起柳林的那个家——反正还没离婚,想去看看也无妨。到家时,门是关着的,想来婆婆是赶场去了。我记得我们放沙发的小客厅门框上方有个小格子,或许能翻进去。门框有点高,我瞧见桔树下方有个矮凳子,搬过来垫在脚下,一下就蹿了上去。双手用力一推,小格子竟能摇动,推到刚好能容下身体的宽度,我趴在窗沿往里面看,跳下去有点高,只好慢慢挪动身体,一只脚先迈进去,再顺着门框轻轻挪动,等双腿都进去后,双手紧紧抓住门框,一二三,猛地一跳,屁股着地,还顺带仰了个倒,幸好不算疼,现在想来,倒还有点做贼的潜质。

我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忽然想起和代正国一起种的红薯,这时候应该已经成熟了。正想着,外面传来脚步声,代正国开门进来,瞧见我在家里,吓了一跳。我笑嘻嘻地指了指门框上方:“怎么样?厉害吧?”他竖起大拇指:“真行!没受伤吧?”我没回答,只是说:“我想吃红薯。”他愣了一下,随即说:“那我上山去挖。”“我跟你一起去。”我说。

就这样,我背着小背篓,他扛着挖锄,两人像从前和好如初那样,说说笑笑地往红薯地走去。到了地里,我拿起镰刀割红薯藤,他挥起锄头就挖,一锄下去,红皮的红薯就露出了头,红色的藤须连着好几个大小不一的红薯,大的有成年汉子的拳头那么大,饱满又结实。

挖完红薯,我们回到家里,一起生火煮红薯。红薯的香气弥漫在小屋里,吃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说话,代正国只是默默抽烟,偶尔“嗯嗯”两声,当个听众。我心里那点刚冒出来的暖意,渐渐凉了下去——他终究没说一句我想听的话,没提一句和好或者别闹了,更没说一句道歉。

散了吧。我心里默念着,放下手中的红薯,起身说:“我走了。”转身的瞬间,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曾经的甜蜜和浪漫,都被柴米油盐的琐碎和婆媳矛盾磨没了。我们都累了,最后,我们和平分手了,说好“做不了夫妻,做朋友”。

离婚那天,天空阴沉沉的,像要下雨,空气里透着一股压抑的气息。我们没有哭闹,只是平静地办理了手续,签字的时候,我的手微微颤抖,心里像被掏空了一样。走出柳林铺的民政局。我给他留下一铺一盖,一个写字台,其它的娘叫人全搬走了。出门时,代正国此刻慌了,一只手撑着门,双目含泪,“朱春莲,我们何必如此”。这句话先前说我也许会动容,到了此地步,没有回头路了。各自含泪吧!我转身离开,没有回头,也没有说再见。

走到水库坝听见哗的一声响,他父亲骂他没出息,丢了他颜面,把我给他留下的写字台摔出了门。最后叫人说,代正国又把写字台搬回房间,天天翻看抽屉里我们平时出门,留言所记下的一些小日记。

离婚后,我们倒一直保持着联系,逢年过节还会互相问候,像老朋友一样,没有了夫妻间的争吵和矛盾,反而多了些客气和理解。

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我才慢慢明白,爱情从来不是只有浪漫与激情,更多的是柴米油盐中的包容与体谅,是遇到困难时的互相扶持,是犯错后的彼此原谅。那段婚姻虽然没能走到最后,可那些甜蜜的、青涩的、甚至是委屈的回忆,却像柳林的映山红,牢牢地开在心底,从未褪色。

我也渐渐理解了婆婆,她只是太想要个孙子,只是不懂如何表达关心,她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方式不对。

每年二月的某天,代正国总会发来一条消息:“今天是你生日,照顾好自己。”

那一刻,柳林的风仿佛又吹了过来——吹过水库的堤坝,吹过开满映山红的山丘,吹过我们曾一起拔秧的稻田。我会想起那年春天,满山采来的映山红,插在酒瓶里,把黑白电视旁衬得通红;想起夜里躺在草坪上,数着星星听蛙鸣;想起他往我脸上抹泥时,田里此起彼伏的笑声;想起订婚时他推着的永久牌自行车,车把上的红绸在风中飘扬;想起结婚时他牵着我的手,手心的温度那么暖……

岁月是条河,旧梦是河底的沙,轻轻淘洗,就露出闪光的颗粒。柳林的春天依旧,映山红每年照开不误,就像那段青涩的爱与婚,永远是我生命里,最温柔的旋律。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珍惜,教会我如何在琐碎的生活中寻找美好,如何在失去后学会释怀。

那些过往,无论甜蜜还是苦涩,都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滋养着我,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

如今,我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平淡而安稳。每次午夜梦回,出现的依然是柳林铺,是那个有他陪伴、有争吵、充满烟火气的家。看着熟悉的水库、稻田、棕树,看着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心里总会泛起淡淡的暖意。那段时光,那些人,那些事,都已成为过往,却永远镌刻在我的生命里,成为最珍贵的回忆。

柳丝轻摆,风依旧温柔,那些逝去的岁月,在记忆里愈发清晰,温暖而明亮。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文 朱火火 1 梦如海水般悠长,你的忧愁也是我的忧愁,那温柔的风,似乎知晓我的心意,将梦吹到柳林深处。 婚姻本该是...
    朱火火阅读 277评论 0 10
  • 柳林是随县的一个乡镇,它深藏在随南的巍巍群山之中,过柳林镇了继续向南,进入深山腹地,在迹世岭下的双利村东花屋湾,有...
    付强_阅读 2,796评论 8 18
  • 《黑呦弯:缸沿的糖》 文/朱火火 严禁盗版 版权属于原主 "妹妹,老屋快塌了,我与小哥商量着准备拆迁,这是我们四兄...
    朱火火阅读 866评论 0 12
  • 任何一种经历都值得被好好珍藏,人生有太多的路要走,每天有不少的事要做,如果没有记录,很多的美好都将被遗忘。感谢信息...
    复活重生阅读 1,452评论 0 0
  • 1.柳林寺简介 柳林寺又名“柳林庵“曾用名“积善庵”。坐落在潜山市官庄镇平峰村。与香山寺隔岗相望。晨钟暮鼓声相闻,...
    泗四坊方阅读 1,634评论 3 13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