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当一代领袖成为拎不清的傻白甜

      看完布鲁斯·麦克唐纳德导演的《参孙》,我很想问一句:这位导演是何方神圣,能把史诗电影玩得如此言情化?在《圣经》里暴躁易怒的参孙,居然成为一个和平主义者;被史书记载的犹太统帅,居然成了为情所困的傻白甜……

  话说,5000000个晋江写手加在一起都不敢这么编,文艺中年的老麦就这么整了,素来熟读《旧约》的本人都看癔症了……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电影情节:

  公元前11世纪,发源于爱琴海的非利士人以希腊式的胸甲、护胫甲和头盔,挥舞着能够挑战埃及战车的短兵器,征服了地中海东岸的迦南地区。非利士人在当地奴役原住民以色列人长达数十年,不但摧毁了他们在示罗的圣所,还俘获了耶和华的神圣象征——约柜。面对亡国灭种的危险,一代英雄应运而生,他力大无穷,勇敢无畏,能够赤手空拳将一头雄狮撕裂成肉块。他就是“士师”参孙——以色列人高举的军事领袖,以色列人信服的民族保护者与拯救者。

  这样一位厉害人物,却被琼瑶阿姨灵魂附体,一天到晚啥正经事也不干,就知道泡妞。有一天,他偶遇了一位非利士美女塔伦,对其楚楚可怜的气质一见倾心。为了得到塔伦青睐,他打败了作践以色列人尊严的埃及武士。之后得知塔伦被非利士王子霸占为奴,他义不容辞想要把她解救出来,想要给她一个安稳美满的家庭。

  参孙的父母得知此事,表达了反对的意见。毕竟,以色列与非利士是两个势同水火的敌对民族,非利士人还统治、压迫着以色列人民。参孙一听,转身而去,与塔伦私定终身。

  离开本民族的参孙若与塔伦结婚,需要按照非利士的规矩来。非利士王子得知二人有意结婚的消息,心生恶念。他在结婚前夜对参孙进行戏耍,先是骗参孙破了拿细耳人不得饮酒的戒律,又胁迫塔伦从参孙那里窃取谜语的答案,用来打击参孙。

  参孙打赌失败,不得不四处搜罗三十件无袖衫赔偿给非利士王子,他再次破了戒律,在剥脱被他打死的非利士人的衣衫时,他的双手沾碰了死尸。当参孙将赌注摆到非利士王子面前,换来的却是一个让他目眦欲裂的消息:他的未婚妻被王子玷污。参孙受此羞辱,跑到山谷逮了一群狐狸,将它们尾巴捆上火把,点着火以后放入非利士人的庄稼地,用来威胁王子释放塔伦。非利士王子索性将塔伦与其父亲从城墙上推下,活活摔死在参孙面前。

  承受了杀妻之仇与绿帽之耻的参孙决意复仇。他用一块驴腮骨,孤身迎战,痛下狠手。在他“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作用下,非利士士兵们或被他丢下山崖,或被他屠成肉酱,死伤无数,积尸成垒。包括非利士王子,也败在了参孙的手下。

  经此一战,参孙成名。他接受了族人的膏抹,正式成为“士师”。他去非利士国王面前和谈。老谋深算的非利士国王以参孙“消失”才能罢战为条件,使得参孙再次脱离族人,孤身犯险,又遇到非利士王子的情妇——达利拉。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长了恋爱脑的英雄。参孙很快沉浸在成熟妖娆的达利拉的温柔乡中。达利拉对参孙极其体贴。参孙感觉她不止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更是自己的红颜知己。

  参孙的兄弟发现了参孙与达利拉的关系,提醒他要以民族解放大业为重,参孙却再次逃避自己身为“士师”的责任,与达利拉终日厮混,享受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自由空间。

  当达利拉不费吹灰之力骗取了参孙怀有神力的原因,她丝毫不念参孙对她的一往情深,暗暗的在酒杯里下药,让失去警戒之心的参孙躺在她的腿上入眠。而她趁机把参孙的长发剪去,让他彻底违背了拿细耳人的戒律:不得饮酒、不得沾碰死尸,不得剪发,否则必然失去上帝的眷顾。

  就这样,参孙从一个力大无穷的英雄变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阶下囚。非利士王子抓到参孙,大喜过望,他残忍的挖出了参孙的双眼,同时把参孙与他的兄弟送入监牢,进行迫害。为了报复这位曾经打败他的敌人,非利士王子继位之后决定在祭祀典礼上,当众羞辱他。

  于是,双目失明,受尽凌虐的参孙在真诚的向上帝认罪之后,他忍受着非利士人的嘲笑与殴打,摇摇晃晃地走入祭祀大殿。趁无人察觉他被剪掉的头发又长出来的时候,他双手扶着两根支撑神庙的巨大石柱,虔诚祈祷:“请你(上帝)赐我最后一次力量!让我与这些非利士人同归于尽!”眨眼之间,偌大的神庙房倒屋塌。一代英雄参孙与非利士国王、贵族一同殒命。

  电影拍得壮观,深有加拿大电影一贯豁达温厚的风格。相对比好莱坞端出来的酣畅淋漓,有普世情结的《圣经》题材的大片,《参孙》一反政治正确的套路,塑造了一个忠厚温和、内心柔软的暖男形象。无奈,导演与编剧下了重手笔,也难以洗白《士师记》里参孙的失败。他的失败不仅仅是违背了“拿细耳人”该遵守的诫命,还有三条非常严重的错误。

  一、参孙非常自负,任性妄为,我行我素。

  作为以色列人的领袖,参孙本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更得到了亲弟兄鞍前马后的追随。但是他没有爱护自己的声誉,全凭自己的喜好做事:比如他去大衮神庙偷盗粮食,混不顾及会不会连累同胞;比如他不听弟兄的劝阻硬要与埃及武士比武,暴露了自己的能力,引发了非利士王子的敌意;比如他在择偶方面,不肯接受父母的教导,忽略了自己属于洁身归圣的拿细耳人,应当遵从摩西律法,不得娶外邦女子为妻;比如他经常一意孤行,不屑经营关系。导致参孙被捕之后,以色列人都没有起意去搭救过他。这是他为人处世方面的失败。

  二、参孙口无遮拦,不是泄密就是制造敌人。

  无论古今中外,在人际交往方面,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多看多听少开口。

  多看什么?看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人和事。多听什么?听一切智者与能者的经验之谈。这两点都有助于一个人汲取他人智慧,变成自己的见识。古今智者,莫不因此而成大器。

  为什么要少开口?

  如果一个人喜好夸夸其谈,必然自控能力不强,易冲动。或是不经意之间泄露非常重要的秘密,或是因为情绪影响理智,做出得罪别人的事情。

  参孙从来不吃嘴上亏。他总是不假思索的对人对事发表看法。他为了娶塔伦为妻,免不了要与非利士王子接触,被非利士王子用谜语嘲笑他无知野蛮,立刻反唇相讥。他又很难保守秘密,被塔伦轻而易举的套出谜底,被达利拉听到秘密。如果说参孙第一次泄密是因为他太爱塔伦,之后在达利拉那里再次泄密则是好了疮疤忘了疼。

  心无城府的参孙有什么说什么,浑无忌讳,害得自己的弱点全部暴露于人前,自然化作鱼肉、任人宰割。

  三、参孙脑子拎不清,缺乏担当能力。

  早在参孙出生之前,上帝就启示他的母亲:“你久婚未育,现将怀孕生下一名男婴。待到孩子出生之后,你千万不要为他剃头,因他注定要成为一位离俗人(又译为拿细耳人),肩负着将以色列人从腓力斯丁人手中拯救出来的使命。”

  可惜,参孙从始至终没有考虑如何做好“士师”,带领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压迫,只顾着操心谈恋爱。尤其在婚姻方面,他应该请教年长和富有经验之人的指导,在决定终身大事之前,应当分析利弊,在祷告中寻求上帝的引领。偏偏,参孙固执己见,一次次在两性关系里失败,也一次次错过将非利士王国连根拔起的机会。当他以一敌千,重创非利士军队的时候,明明可以砍下非利士王子的头颅以此扬威,他却错过了大好时机;当他可以率领以色列民众一鼓作气去推翻非利士人的统治,反而优柔寡断,失去了信心。参孙的借口是他犯了太多的错误,已经得罪了上帝。真相则是他逃避自己的使命,他的人生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利益。

  通过参孙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很多影子。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若要自己的人生避免踩到上述雷坑,做人还是要多警醒、多谦卑、多怀敬畏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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