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巧,事先并没有计划的,就去了青苑书店,正好遇上楼上在做活动。我到的时候,已经开始半小时了。
但是两小时之后,我就觉得,哇,今天走运了,来的嘉宾超级有趣。
把火火的两本书都带了回来。第一本才看了四分之一。
没有作者的自我介绍,但是从十篇序里,我想我应该看到了火火是谁。
85年生63年人,满脸白云苍狗,但精神上更接近一个懵懂顽童。
四肢修长,头发黑白相间的皱纹男。
英语专业出身,却以导演身份出道,而今作为职业摄影师,不好好拍戏却跑来出书。(我心想,火火一定是内心太有爱吧,要么就是话太多吧)
他才华出众,而且勤奋的令人发指。在拍戏间隙,在病榻上无所事事的时间,他都一直在学英语。
他不是鸡血,但是他活的好像特别通透,就像他爱穿黑白色的衣服一样,简单,纯净。
他不浪费时间,也不压榨时间,渴了喝水,饿了吃面,简单的维持着一个机体的存在,灵魂却是无边无际。
一个混娱乐圈的人,晚上十一点睡觉,早上七点起。不抽烟不喝酒,过的像个退休老干部的作息,应该也算得上圈里的一朵奇葩吧。
他所有的旅行,是一种“抽离”,而不是“逃离”。
有几个点特别打动我:
《陌生的朋友》里说,陌生的好处是,陌生人似乎比熟人更能沟通也更懂礼貌。深以为然!
《丢了国人的脸》,在食堂摔跤那一段,我笑的后仰。
《还好走得慢》里,配图的奇特旺旅馆,让我也想去住,非常想!
《初体验》在加德满都,去了帕斯帕提纳神庙,所有人都壁纸走进大门,就他们在离大门几十米的地方买了门票供奉了骗子。
还有去看星空,星空近在咫尺,好像打个喷嚏就能吹散。
由于下午被火火的声音熏陶了两个多小时,所以在看书的时候,一个一个的故事,就像火火在我对面跟我侃大山一样,在配音跟我讲。那么有趣!
这是一本游记,特别好看的游记。
其实一本书很便宜,无非几十块钱加几个晚上的时间,但是又很贵,原因自己想。
我在前四分之一的书里,笑的很开心。
他说他都是一个人旅行,但是书里我看到,他好像一边走一边收获新朋友结伴而行,从而发生很多故事。而且好像这些陌生人变得比身边每天见到的人还要有意思。
不知道,我是不是也能和火火一样,不过我学到了几点。
一.勤奋,火火从来没说自己勤奋,但是在前面的十篇序中,我知道,火火在平时就是一个勤奋学习的人。人家玩是玩,但对于自己的自制和要求还是相当严格的。
二.充满热爱和好奇,要么他也不能出去这么玩啊。不过我觉得我还好,不是一个无趣的人,但是,勇气,是我所缺乏的。
三.能码字的人好幸福啊!我希望自己也变成一个会讲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