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在知乎看到一个热门帖,一个母亲,因为女儿想拿自己奖励的5万元买LV而向网友求助。
原来,母亲为了激励孩子考上好的大学,而许下五万元的重奖。可是孩子却想拿出一部分去买LV,母亲大怒,情急之下,说了一句:“德不配位。“
妈妈生气有道理吗?
有,还不止一条。
我给你权利选,但是你选错了。你还没学会赚钱就已经开始会花钱了,还选择了奢侈品这个毒瘤。我把这个念头扼杀在摇篮里,是为你好。
奢侈品是富人阶层对消费进行的分级游戏,你一个孩子怎么物欲这么强,我富养女儿是在你学音乐时给你买最好的琴,学英语时找最正宗的外教,包包就算了,我是为你好。
爸妈赚钱不容易,我们不希望你成年了还大把大把花父母的钱,啃老啃到天经地义,还要用这些钱置办自己的优越感,我们不希望你最后自力更生的能力没有,虚荣心一堆,成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巨婴。所以,我们是为你好。
可是,对孩子来说,这些理由真的能让孩子变得更好吗?
02
关键这次是,朕给你了,但你的选择不得朕的心意,那么朕要反悔了。
一下子给孩子5万块钱是不是有点危险?
是。
高中孩子买LV是不是有点过分?
的确也是。可是道理不是这样讲的。
假设一下,如果对面不是自己家孩子,是个和你毫无血缘关系的合作伙伴,同等情况,你还会和她讲这些道理吗?
你不会,因为你知道,现代文明是陌生人的社会,人的生存依赖关系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人和人之间相处,契约精神彰显的是人格、品质、公德,守护原则,是真正的大智慧,你会愿赌服输,乖乖奉上。
可这次,对方是自己的孩子,你就可以毁约,并且以爱之名,告诉她这是为了你好。
还在女儿说“自己的钱自己有支配权”的时候,说一句:德不配位。
德不配位,这个典故来自《朱子家训》:“德不配位,必有灾祸。”
意思是:一个人的德行和福报要与自己的社会地位及享受的待遇相匹配,如果违背自然规律行事会受到报应。
看上去“很有道理”,可是事实并一定如此。
张爱玲在散文《童言无忌》中写道: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祺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孩子也许真的仅仅把钱当做钱,依照自己的审美体系,看中了那只好看的包包,这么简单呢?
恰好只是因为它是LV,所以女儿不配了?你有真正跟她沟通过吗?你了解过他选择背后的原因吗?你有把她当作拥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个体来相处吗?
没有吧。
03
在我看来,这位妈妈对事情的理解有一个误区。
买不买包这个事,她觉得自己在跟女儿谈利弊,但在女儿眼里,看到的首先她的失信。
我们都承认,亲子关系要比社会中的普通关系亲密的多,因此母亲对孩子施加更多影响也是正常的。
但是,像遵守契约这样的社会准则,依旧是亲子关系中必要的前提。失信于人,即使以爱为名,也会得不偿失。
我的朋友有个姐姐,特别亲。
姐姐觉得男孩子要肯吃苦,所以经常让他干这干那。每次发号施令都会加一句:“我以后上班赚的第一个月工资,给你买一个月的烤鸭吃。”
他每次听到这个承诺就觉得特别有盼头,因此免费给姐姐当了多年小差役。
直到大姐上班的那个月,他每天都会用记号笔在日历上做记号,等着姐姐发工资兑现承诺。但是姐姐再也没提这个事了。
到了他念高中,姐姐还给他画了个超大的饼。那会儿他不好好念书,每天泡在网吧,成绩自然也很差,但因为喜欢隔壁奥赛班的姑娘,暗暗发誓要好好学习,回家都在看书。
姐姐看到了,真诚地说了一句:“你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给你买个PS4。”
天降下来的奖励,简直是一剂强心针,后来成绩一公布,他就跑去找姐姐,换来一句:“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记得了?”
“可能是,黑暗里她帮我点一盏灯,风没来,她自己又给吹灭了吧。”朋友感到很受伤。
人固有咽苦吐甘的温情,有矜贫救厄的素心,也有赴汤蹈火的义气,但同时也要明白契约之重,承诺若虚无缥缈,不可企及,那便是欺骗。
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父母子女的交流,也应当有契约,才能维系这段厚重丰满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与生俱来的地位不平等,可以用契约的平等来取代,这是和孩子交流、教育孩子,最高效且低成本的行为。
不轻易许诺孩子,许则尽力为之。毕竟,你是什么样子,你的孩子就成长为什么样子。
04
建立契约,给予自信,可能是这几代父母最缺的家庭教育。
企业家柳传志先生在不止一个场合提到:有一些老的根本的东西不能丢,比如契约精神。
在联想创立初期,柳传志曾跟深圳一家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打交道,那个人喜欢随便答应人邀约,答应完了就迟到一两个小时,这种态度让柳传志非常恼火。
后来熟了,有一回总经理找柳传志要钱,狗急上墙的那种,柳传志乘机教育了他一次。
总经理难得准时一回,柳传志就故意坐在对面的茶餐厅坐着,给这个人一个下马威,看着那人来回上下楼好几次,柳传志才出现。
我觉得差不多了,因为他也着急,事给他耽误了也不行。我就出来,告诉他我在这儿。从此以后,不知道他跟别人怎么样,跟我这儿再没有迟到或者食言过。所以我觉得,人和人之间,大家定的规矩,都要遵守。
在家,柳传志也是这么教育儿女的。
他非常尊重家政人员,也绝不允许孩子对他们不礼貌或者以小主人自居。
他要子女懂得契约精神,不管对方是自己好伙伴,还是从事普通工作的服务者,孩子们必需照章办事、服从后勤人员的管理,接受他们的督导。
“低调公平、节制透明”的家族文化,加上契约精神,让子女不自大、放纵、挥霍过度,反而希望靠实力打拼出一番天地。
回过头来,如果那个母亲履行承诺,将一部分钱给孩子买LV。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那个孩子,在身上背着LV的时候,也可以不放纵、不挥霍,去追求自身价值,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人生飞跃呢?
如王朔所说,最纯洁的关系是金钱关系,最平等的关系是契约关系。
如果能够把这一次的冲突转化为良好的金钱教育,不是更好么?
好在那位母亲在网友的好心提示下,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有句台词说:“为什么一生下来父母就帮我们决定我们长大要做什么,从来没人问我们想做什么。”
如果母亲一开始就选择倾听、了解,怎么会让母女对立抗衡呢?
本来建立信任与爱与契约精神并不矛盾,倒是“打破契约”来宣告自己的权威才最让孩子心寒。
而真正好的亲子关系应当是相互尊重,真诚沟通。
顺从父母不是美德,不顺从也并不伤天害理,父母遵守承诺,孩子就理解了付出与收获的关系,父母循循善诱,孩子就体会到金钱的真正价值。
这样的结果,才是对孩子最好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