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一本正经的讲道理了,其实我觉得自己挺会讲大道理的,比如跟前女友探讨男票是形而上学的,还是跟未来老公是对立统一的。不过比较麻烦的就是每次都是不欢而散,有头无尾,所以,不要对我期望太高,不要对我大声说话。
远方比较好理解,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远方意味着自由与浪漫,放纵与不羁。此处忍不住闭上眼睛,用个心去感受:哇,芳草萋萋,落英缤纷,桃花流水,小桥人家。所谓远方,在水一方。远方就是彼岸,彼岸鸟语花香,春意盎然。彼岸有酒,有朋友,有歌,有火锅,狗肉滚一滚,神仙都站不稳。羊肉涮一涮,浪子回头金不换。
只是诗是什么,就感觉这比前女友非要买iPhone7还要难以理解了。
因为现实生活里经常看到猪在跑,所以大概知道猪肉的味道,依此类推,虽然不太确定诗是什么味道,但是感觉如果没有诗,远方大不了就是一场艳遇,一场肉体的遭遇战。宿醉之后酒醒丽晶大酒店偌大的双人床寂寞的房,枕边人陌生的脸庞残败的浓妆,昨夜放纵的回忆像刮花的光碟开始replay,模糊而卡顿,发出刺耳的刮擦声,让人耳鸣头痛,胃里残留的酒精开始拉扯着涌上喉咙,原本麻木的舌尖缓缓尝到一股死鱼的腥味,于是你干呕,想吐又吐不出来,所以你猛吞口水,可是眼角因为泛酸而流出眼泪。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你的灵魂抽离出来,看着你的肉体,于是你感觉自己龌蹉、恶心,像早高峰的人行道上的一坨便便那么独孤而刺眼,窗外的阳光灼烧着你的瞳孔,于是你想逃,想躲进任何一个黑暗的角落,在黑暗里消失,fade to black。你突然想起萨特的《他人即地狱》,虽然你知道这一切与道德无关,因为道德只是一个道貌岸然的强盗,所以去他妈的道德,去他妈的地狱。可是,眼前的这一切却都有违初心。因为被欲望绑架,便失去了自我。
没有自我,远方再远,都只是沉沦!
所以,要有诗。
远方需要去跋涉,那么诗也需要去追求,像弗洛姆的《爱的艺术》里说的,爱是一种能力,所以诗也是一种能力。别问我如何获得这种能力,我只是一条盛世的太平犬,冬日暖阳下懒洋洋的眯缝着双眼,偶尔抬头目送路过的美女,然后换个姿势继续怀想明天的骨头。
作为一条狗,有时候我会突然怀想我的骨头,所以我会突然撒开蹄子去寻找。虽然不知道骨头在哪里,但是沿途的风景却也很美丽,特别是夜晚高速公路的服务区的灯火,给我特别温暖的感觉,很能安抚这种狗情绪的起伏不定。曾经有一次我跑了将近300公里去见一个叫啊飞的人。因为他的名字叫啊飞,所以我觉得自己就是李寻欢,我们撇下古龙给我们安排的命运,穿越时空,在厦门的海湾公园吹着海风,望海沧大桥上灯火通明,远处海岸线昏暗迷惘,我们拉开架势彼此扯蛋,买3瓶啤酒喝到打烊,而后踉跄着回到酒店继续谈论人生与理想。
等我终于瘫倒在酒店偌大的房,抱着柔软而厚实的鸭绒枕头逐渐沉入梦里,我突然发现自己诗的一塌糊涂。我终于明白,所谓的幽默与洒脱,其实都是苦难结的茧,而那些触动灵魂的温柔,其实都是大难不死之后的回光返照。我也终于明白,我永远都找不到我的骨头了。
所以,工作就是我的诗和远方,噢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