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情愿地开始做一个云商平台,结果慢慢喜欢上了,究竟是爱一行做一行还是做一行爱一行呢?这里谈下微商的吸引力。我并没有研究微商的来龙去脉,所以不论是概念还是分析都是自己拼凑的。
臆测微商的“微”主要是拜微信所赐,但是我认为微还有其本意“小”的意思,因为是靠朋友圈扩散的,所以任何一个商品的用户都可以成为微商。目前微商的平台其实只有一个店,众多微商就是一个推广链接,然后在总店的外面挂个壳,用挂羊头卖狗肉形容非常准确,没有说假货的意思。从开始做这个平台,我就说这种模式不好,即使客户要求我们也必须有另外一种模式,每个微商必须有自己的店,这个店中哪怕只有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必须要和微商的身份、形象、专业、经验相吻合,例如我懂电脑,那么我可以卖笔记本、台式机,如果我卖香烟就有点太无聊了,因为我不吸烟而且讨厌吸烟。同时我也可以卖白酒,尽管白酒和电脑一去三千里,但是都知道我爱喝酒啊。我的潜在客户是我朋友圈,我需要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爱好去做推荐产品,这才是微商的价值和吸引力。
从某种意义上,微商没有什么错误,把好的东西和经验分享出去,不是坏事。同许多事一样,没有对错,只是你的方式合适不合适。如果我真的觉得某个东西好,我也乐意分享给我的朋友。但是请不要狂轰滥炸,广告也是插播的,不要做成电视剧插播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