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惠及普罗大众,就谈不上理论正确,种植者卖不掉,消费者吃不起,就宣告实践上的破产。
必须降低自然农法的生产成本,自然农法不能只是一个自我消遣的小玩意儿,不能搞不计成本的事。
自然农法的产品,允许有溢价,但决不能是五倍,甚至十倍的溢价。
不能降低成本,只说明自然农法的践行者是个半吊子,根本没有理解其精髓,根本地走在一条死路上。
理论是干瘪的,实践是丰富的,批判是无力的,行动是有希望的。
即便在我国台湾省,在这个自然农法实践的热土里,和全部耕地比起来,自然农法的面积占比也不足百分之一,萤火之光啊!
自然农法依赖生物多样性,不足百分之一的占比,如何建立多样性呢?建立起来的多样性也是残缺的,是虚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