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的第一日,上帝首先创造的是光。“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可见上帝眼中的光是好的而非有用的,趣味儿而非功利,这样的观念是怎样的譬喻呢?
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看见了美的人不会去争论这种愚蠢的问题。但是想想人们是如何定义美的呢?像是性侵的人眼中的美与受害者眼中的一定大有不同吧,而在精神的国度里,一切发现都同时是创造,一切收获都同时是奉献。这点我总是觉得差强人意,就像是语文老师曾经强调的“制造”“创造”“发现”有本质差别,一切收获都是奉献,还是低调说说的好,自己想想的好,若是台面儿上,就难免难逃虚伪之嫌。
自己造的灯塔,确保为你照亮足够长的路,而用手电筒打的光,一会就灭掉了。也是遗憾,人能放下多少心有所想方能得意与悲哀都能平淡度过呢?可习惯手电的人们,为了轻便宁愿自我欺骗,手电筒就黏在了手上,无法挣脱,而若是发觉此状态,降者人人自危,顺者不寒而栗 ,就是事情的终点。或许事事都难分辨对错。
夕阳无限好,我看你的时候,尽收眼底,你是山丘,见着平实又蕴藏万物,长存心底的倾慕,可我还是不忍心多看,像是守着一块儿蛋糕,而我是吝啬鬼,但一放松,一回头,山丘变蚁穴,没人记得你的模样,我也被蛊惑,这就是同样的概念在不同的情境中的变迁,就好似蚁穴对于生物学家与我就不同,这样的比较,又如何让人相信山高水长呢?
但又想着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又同自然分离,永远不可能再同自然合二为一。人从天堂里被赶出来后失去了同自然的和谐状态,带有火剑的天神就挡住了人的归路。人只能继续前进,不断发展人的理智,用一种新的,充满人性的和谐去取代永不复返的类人猿时代的和谐,也就想着定要看不清一些,年轻一些,糊涂些,随性些,您问我知不知道火烧房?想着说着他人家瓦砾与己无关过于不道德,还是不想说话,搞传销套路一套套就失了真,其实也索然,我不攻城,不求奉承,也没有主公一说儿,就仅想着真实与落地的感受,时代以及年龄所见,也没有争辩的兴致,看着不说话有时感到胜于人群中的熙攘,真是矛盾,曾爱着事事不过问,被引导者也加入,但又内心挣扎,像是雾中看烟火,也不知是夜已深还是雾大挡住了双眼,这总是没办法控制变量法的,也就无法解决,无法调和,这算是事事无法两全吗?但自我折磨可真真是自找的。
我想着如果人不能从他的监狱中解放出来和打碎这一监狱,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或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他就会疯狂。但又想就算是与世界融为一体(暂且不考虑是否成立)又不会疯狂吗?据我所知人是经历过孤寂的人必然会有恐惧感。实际上孤寂感是每种恐惧的根源。孤寂意味着与外界没有联系,不能发挥人的力量,意味着一筹莫展,不能把握世界,事物和人,也意味着世界把我淹没,而我只能听之任之。所以孤寂是引起强烈恐惧感的根源,同时孤寂还会引起羞愧和负罪的感觉。想着如此,这如同跷跷板的负罪过活,如何解脱呢?
酒和毒品是生活在一个非集体纵欲的时代一些人所选择的方式。同生活在集体纵欲文化时代的人相反,这些人受到良心谴责的痛苦。而受到谴责后要有发泄的窗口,他们一方面想通过酗酒和吸毒去克服孤独感,但在纵欲以后他们的孤独感却加剧了,所以不得不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去重复纵欲行为,这就是一个死循环。所以有些人拼命地想借性纵欲使自己克服由于孤独而产生的恐惧感,但其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孤独,因为没有爱情的性交只能在一刹那间填补两个人之间的沟壑。
但我又想了想如果说生命是无数个刹那连接起来的,纵欲又如何不可呢?能少一分是一分,能拖一秒是一秒,这不能算是和孤独的角力嘛?如果不算的话,难道不能算是生命的顽强吗?酗酒、毒品都是快活,差异在于世俗底线的上下之别,最终暴露出凶悍而专制的面目,我们也就再也没有了自由,甚至是不敢抬头看它一眼。人们都是某种含义下的懦夫,念头上的常胜将军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