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感觉》---再回首,字里行间都是玄机

文字是一扇作者推开的窗户

我重读了风格写作这本书,实际上,书籍可真是读的越多越容易上瘾,而这次我重新解读这本书,我想以我的风格方式再为各位分享一番~我的目的很简单,能够吸引到在听的你们,让你们有亲自一读的想法。那么话不多说,好戏立刻还是开~~(

稍等片刻,我先再次介绍一下作者~史蒂芬.平克是一个著名的加拿大–美国实验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和科普作家。因广泛宣传演化心理学和心智计算理论的心态而闻名於世。代表作有《语言本能》(也就是我第一次分享时的书籍)《思想本质》、《心智探奇》、《白板》、《心灵如何运作》。他很喜欢从我们日常中所表现的种种行为习惯中去观察背后心智运作的本质,这次的《风格感觉》也是如此。他大胆揭示了我们写作过程中的手法本质,以及问题来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而我最喜欢的部分便是关于作者写作过程的探究

首先,写作并不是一种本能,就算是完全不懂文字的文盲,也能够操着一口流利的语言进行沟通。语言已经进化成为了我们DNA中的能力,但写作不是,写作需要足够的后天培养才能很好的在读写之中运用。更严肃的一点说,写作是我们语言更进一步的简化。在我们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实际上是假装和别人对话,创造一个虚拟空间,将自己和读者放到其中,去和他们沟通。而最自然、最本能的交流方式就是口语对话。说话和写作在动作上就不同。我们需要联系,才能让语言在笔记本上、电脑上、键盘上重现出来。它们涉及的人际关系也不一样,只有跟口语相关的那种关系,才是自然而来的。

写作是不自然的行为。正如达尔文观察到的:“说话是人的本能,但没有哪个小孩子有烘焙、酿造和写作的本能。”口头语言比我们人这个物种出现得都要早,语言本能使小孩子早在上学之前好几年就能有条理地对话。书面语言则是近期的发明,还来不及在我们的基因组中留下痕迹,只能在整个孩提期及以后的日子中努力习得”

但很遗憾的是,作者的展示不是什么即兴脱口秀,也不是一份录好的视频演讲(不然他们就是演员了)。作者用文字向我们讲解某种知识,或者是某种见地。或是描述某种感情。ATTENTION please,作者传达用的是文字,这不像我们的图书会,我们用的是语音交流(我们能通过语气感觉来找重点)((加粗词读重点))文字缺乏字面意识上的神气。我们在生活中有太~多经验去面对和我们语言交流的人,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神态。这些细节会提供给我们足够的信息来让我们去转换语气或者改变话题。但是文字不会,如果一个作者不考虑读者的反应的话,那他写的文字大概率就是自嗨了——这种问题常见于论文和知识分享的作者。文字写嗨了而读者看起来一头雾水。这就叫知识的诅咒——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这件事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回到我们一开始的观点,文字是更进一步的语言交流,我们并不是为了制造华丽而制作文字。文字的诞生也是为语言而服务的。不可否认的是,作者会和读者之间存在认知的差距。作者看到一些东西,是读者没看到的,读者的视线经过作者引导便看见了。写作的目的是呈现,动机是呈现不偏不倚的真相。当语言和真相连成一线,写作就成功了。这种风格叫做古典风格,他适用于平等关系的表达,重点是在于引导。作者不必把思想的每一步和盘托出,因为读者有察觉能力,在看见真相后便能把它辨认出来,只要视线没有遮挡就行了。

而知识的诅咒恰巧就是遮挡住了视野,对于读者而言,作者如果不肯细谈作者掌握的知识,也不讲解业内的行话,甚至忽视一些结论的推导步骤(因为作者觉得简单而忽略的步骤)。那他写的东西被当作天书也就在意料之内。术语的堆砌在论文里看起来很高大上,但是在例如科普性的文章里那就是一场灾难。

而史蒂芬平克给了我们三种解决方案:

1.众所周知,减少术语,或者在术语之后接上足够的解释语言。

实话说,看到一本书里面出现术语表是读书最头疼的事情,因为一旦从目录里看到这个,就意味着这本书大概率会出现大量的术语段落和描写,为什么我们不干脆将这术语写的通俗一点呢?如果技术术语不可避免,为何不用大家都易懂易记的词呢?文字是用来传递信息的,一篇文章充斥着拒绝其他行业人事阅读的知识。那就是作者在拒绝与其他人交流。

2.小心抽象化思维——抽象化思维方便我们大脑记忆,但不方便我们写下知识

在短短的人类生活中,我发现人的大脑是有短期记忆力极限的~想要超越极限,那就是大脑很聪明的把部分具体的现实信息打包成了抽象信息。你们是不是感觉我下一秒立刻就要JOJO化了?这就是抽象化思维的一个具体表现。再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看到某个管理员和某个群员关系特别亲密,但是在日常中完全看不到有任何交际的迹象的时候,我们内心就会浮现四个大字 PY交易(发出来)。我们大脑聪明的将复杂的现实世界打包成脑子里的一个个区块,这样我们就记忆了更多的信息。但如果我们要去解释这些信息,那文章无疑会变得相当冗余。解决的方案是作者对于读者熟悉话题做一个准备。然后再将抽象事件一层一层剥离,直到作者触及到舒适区(就是会不会变得啰嗦而无聊的部分)。

3.发之前自己读一遍,假如自己是个读者,看到自己的文字会怎么想

实际上这个确实非常有效,就像是自言自语的终极加强版。从所见所得——转化为语言,再脑中翻译成文字,然后才会写下来修修改改之后的稿子。阐述一个新鲜有趣的观点是非常有挑战性的,对作者而言,为了让读者更加轻松理解这个观点。可以尝试自己成为有一个读者,要看到什么论据,什么样的信息,他才愿意相信这个观点。如果能努力跳出自己的思维模式,发现别人的所思所感。虽然这不一定能使你在生活各方面都变成更好的人,但它将成为你对其他人保持恒久善意的源泉。

以上便是我的小小分享了,希望你们有所想法,书里还有很多的关于具体的写作的修改意见,而我只是展示了一座大花园中有趣的一部分。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购买下来看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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