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累死人的不是工作,而是在工作中遇到的人。
试想一下,你身体健康,精神无恙,突然有一天身体出现许多并发症的症状。通过观察发现,让你身体出现状况的竟然是和你同处一室的同事,他在你喝水的杯子里下了药,让你的身体一日日的被药侵蚀,甚至危及生命.....
你是不是瞬间觉得世界黑暗,人心叵测,小人难防?
电影里才有的故事情节怎么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但,艺术虽然高于生活,却来源于生活,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最近,一则关于医生毒害医生的新闻让人唏嘘不已。
因不满科室主任的工作方式,内蒙古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田继伟在主任张某的水杯中下药,时间长达两年之久,导致张某患上股骨头坏死、库欣综合征、白内障、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压缩性骨折、糖尿病等多种疾病。
田继伟的投药过程被不堪病痛折磨的张某发觉后,数次用手机偷偷摄录下来。田继伟随后被警方抓获。这一起手段卑劣的投药案得以真相大白,但悲剧的是,饱受病痛折磨的张某在田继伟落网两个月后,选择服药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2017年4月,田继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继伟提起上诉。
日前,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人们不禁会问,田继伟和张某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深仇大恨,以至于他用医生的职业手段毒害自己的上司?
在警方调查中张某表示,自己和田继伟在工作中并无矛盾。她认为,田继伟下药是为了让其生病,不能上班。在张某看来,田继伟很在意自己的职位,也很在意其他人的称呼。
但据田继伟供述,张某平时在放射科开会总骂人,导致自己心怀不满。
田继伟听说张某血糖高,对激素过敏。就想偷着给她下点药和糖,让她加重病情,无法上班,以便“在单位见不到她”。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吃时间长了,对身体的危害也会日益加重。
即使田继伟事发已被绳之以法,张某在病痛的折磨之下,还是选择了自杀。
听起来两人之间并没有多大的矛盾,也就是张某工作方式不当引起田继伟的内心不满,而这也只是工作中的小事。职场如战场,哪能不发生点事儿呢?如果人人都像田继伟一样,和同事之间发生矛盾,心怀怨恨,便以投药这种卑劣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这个世界还有多少人存活呢?
想想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投毒案、杀人案,不由得让人毛骨悚然。比如1997年的北京大学铊投毒案、2004年扬州大学秋水鲜碱投毒案、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距离最近的复旦投毒案、杭州保姆纵火案、江歌案......人的歹毒、丧尽天良真是令人发指。
由此案件也让大众对自己的生命安危增加了恐惧。
“感谢舍友当年不杀之恩。”在复旦投毒案后一度成为网络热词。
杭州保姆纵火案后让许多家庭对于雇佣保姆一度有了心理阴影。
江歌案一度让人认为“交友需谨慎,闺蜜有风险”。
许多人不禁会问?我们这个社会怎么了?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因为一件很小的事对距离自己最近的人下此毒手?
真是魔鬼在身边啊。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责商”,是继智商和情商在全球流行之后,正在勃然兴起的一种理论。责商高低决定了智商或者情商转化为现实成果的概率高低。简单的说,责商是指一个人掌控自身责任行为的能力。责商高的人,情绪掌控能力强,思维的责任视角往往首先聚焦于己,践诸于行,而非责备于人。
显然,在内蒙田继伟“投药案”中,田继伟是一个“责商“不高的人。他和张某发生矛盾,首先指出是张某开会总骂人。他往张某的水杯中投药,是为了让张某在单位不再出现。
作为一名医生,田继伟深知这些药对人生命的危害,但他依然坚持这种行为长达两年之久,说明田继伟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视别人生命为草芥的人。他对自身的责任行为已经失控,愤怒战胜了理智,让他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举动。
田继伟认为“两个人发生了矛盾冲突,你骂了我,我仇恨你,我的仇恨当然是有原因和目标的,而且我要想办法对付你”。这种将责任推给别人的做法导致他的心理极度扭曲,从而处心积虑,做出伤天害理的投药行为。
“举头三尺有神明”。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构成社会的小单位,具有完全责任行为能力。提高自我责任行为能力和约束力,遵守社会法律规范,是每一个人在社会中安全立足的根本。如果张某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和田继伟温和沟通,也许就不会引起田继伟的内心积怨。如果田继伟在给张某投药的刹那,能想到生命的唯一、法律的严酷,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但,人生没有如果......
内蒙田继伟“投药案”引发了人们的信任危机。
世界如此险恶,余生如何才能安然度过?在“感谢当年舍友不杀之恩”后,我们是否又要“感谢同事不杀之恩了”?!
清代教育家李惺在《老学究语》写到:“世多善人,良师效之;世多恶人,陷人于恶。”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生而为人,我们要以善的积聚,化解恶的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