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最充分的理由就是搭伙过日子,其他都是假的,至少不充分。
于是结婚的问题变成了,我为什么选择跟你搭伙过日子?你为什么选择跟我搭伙过日子。
于是生养孩子、赡养老人、夫妻双方配合的问题都是过日子的问题。
谈恋爱首先考虑到的,是能不能合得来,能不能一起进步,能不能达到组合之后,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如果能有这个效果那就在一起,何乐而不为;如果不能,那就各走各的道,别互相耽误,谁也别打扰谁。
如果结过婚以后十年二十年出现不可弥合的裂痕之后,或者说就是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大,各自心里越来越不平衡,那就过不到一起了,这个时候怎么办?要不要分开一段时间,要不要考虑离婚成本,是不是还要凑合着过下去?这是非常考验人的。
那么夫妻双方能不能继续搭伙过日子的标准是什么?那就是触及到双方的底线问题了,且互不妥协,互不让步,已经无法再妥协,已经无法再让步,双方之间的鸿沟已经无法跨越,到了一种不得不的实际上的分离状态,已经在家庭里各做各的,无法产生任何交集,谁看谁都看不过眼,而且双方都拒绝改变,心灰意冷,不愿再学着去体贴对方,无法改变,那么就走向了离婚终局,这里边其实不是婚姻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实际的人性就是这样的,已经塑造成型的人,改变起来比登天还难,除非历经大患大难,否则难以大彻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