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对面南山依然郁郁葱葱,浅洛来到了南山山顶,将一颗星星从树上拿下,埋进土里,转身离开。
新闻报道里,飞机的残骸还没有找到,骨节分明的手不住的轻颤,所以说,你们都不要我了?“妈,衣柜里的衣服就留给小康吧”。黑色的衣服没有听到回答,便消失在门外。
时间仿佛一眨眼便过了这么多年,也许当初的我就不应该去那个镇子!也不会遇到你们几个。也不会一个人活着。点燃仅剩的香烟,吃惊于自己熟练的手势:呵呵,快和阿烨那个老烟民一样了。看了看表,一点了,该回家了,看了看树上仅剩的星星,你什么时候也会在土里长眠?
我笑笑自己的心思,然后转身离开。明天就开学了,远方的孩子都随着父母来到了这里,看着自己简简单单的几乎不能称作行李的包,不知道离家这么近究竟能不能算好事,讲台上的西服还在不停的说着自己能为班级带来的好处。这是第三套了,而我却是想离开。“大家好,我是钟云陌,”后面的话我一点都没听到,“大家好,我叫孙烨,大家可以叫我阿烨。”回过神,一套黑色的西装,一米八左右的个子,怎么会有声音这样相像的两个人,不由得记忆中的面庞相重叠,我甩甩头发,想把这些记忆甩掉。
终于完了,拿起书离开这个教室,班长团支的什么已经选出来了,回到宿舍,四人间还缺一个人,大家打过招呼之后都个子忙着收拾行李,我收拾着柜子,白色的衬衫黑色的T恤,好像没有其他颜色了,“嗨!各位舍友们,搭把手”我回头看到,刚刚还是一身西装的人早就穿上了T恤,手里抱着比他还高的箱子盒子,习惯的接住了他手里的东西,就像接住了阿烨的东西,一下午的忙碌,我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几件换洗衣服而已,连厚衣服都没有拿,反正回家换也一样。
大家慢慢都熟悉了,云陌性格开朗,作为班长果然合理,文宇确实像南方人,文静,按云陌的说法像我一样文静,可是我知道我只是死气沉沉,旭楠稳重,不过也十分豪爽,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和云陌的关系越来越好,不知道是他的性格还是因为那八九分相似的声音。我有时觉得自己不应该把他当做阿烨,可是还是忍不住关心他。因为想去欧洲,所以每天晚上早上听英文,希望自己能有机会出国留学,想去走走她走过的路,看看小臻的人生。
秋·晴
“文宇,走,打球走,别看书啦!”云陌还是一如既往的活力,考试考完了也就到了他心中的天堂时间,打球游泳,所有的事情,充满活力与朝气。“阿洛呢?他没回来,不会在图书馆吧,他有那么想去德国嘛”还没等文宇回话,云陌又说。文宇站起身,笑一笑说,“不了,我还是去图书馆找他吧”云陌“眼睁睁的看着文宇放下书,去了读书馆,一脸无语的表情,嘴角抽搐。只好转身去找其他人了。
在图书馆看了好久的书,也该回宿舍了。到宿舍了之后,却发现自己丢了书中的借书卡,没了借书卡就没法还书了。所以我只好原路返回去寻找借书卡。走到图书馆外面的林荫道时手机响了,听到那边有一个很好听的声音说:
“你是浅洛吗?我捡到了你的借书卡。你在哪,我去还给你吧。”
“我在林荫道,你过来吧。”
那是第一次见到薇晓,浅色的衣着很是清新,纤细的手递过来一张借书卡。我接了下来,说,“谢谢你。”
“浅洛。”
听到后面有人叫我,回过头,看到了文宇。
“你怎么来了?我刚准备回宿舍。”旁边的女生看到我们在聊便说了声再见,转身走了。
“别看了,人家都走了。”我笑着对文宇说。
“文宇挠挠头发,说老实交代,是谁?”
难得听到文宇的打趣。解释了原末之后便一起回宿舍了。
又是一个周末,起床后来到喷泉花园,周围晨练的老人很多,当然也有一些学习的孩子们,很不巧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拿出英语单词,开始了每日一背。
“同学,你发音好差啊。”
听到后面传来这句话,我也是深感无力。转身却看见了上次还书的女生。“哦,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谢谢。”
“这是你第二次说谢谢了,不请我喝杯奶茶?”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戏谑。
“荣幸之至。”看着拥挤的奶茶店,深吸一口气,挤了进去,终于买到了,出来吸了口清新的空气。感觉轻松一点了。将奶茶递给了她。
之后知道了她也经常来这里背英文,尽管英文已经很好了。但还是那么的努力。
“一直没想到,英文演讲第一的人也要来这里背英文暧。”
“你是不是傻,如果没有背的那些时光,我的英文怎么可能好。”一边说一边给我看大大的眼白。
一句话说的我也笑了,说的对啊,没有那些坚持的时光怎么可能好。
之后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了解她了。对她的评价就是拥有人格分裂症到病入膏肓的孩子。当然,她也不会太过反对这个称呼。因为在她心中,也确实是这个样子。诵读英语时,出色的发音会让你感到在听一首诗歌。而平常时又会觉得她太过欢快,对所有的事情都抱有很大的热情。不知不觉便会被她所感染。
我们看书的风格很是迥异,每当我在楚辞诗经中游荡时都会看到她抱着小说在津津有味的阅读。当然有时甚至是英文版。这让我既羡慕又觉得不可思议。
也许是她的出现,让我觉得日子竟然没有那么难捱。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们也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在课忙时一起去图书馆占座位,在空闲时去游山玩水,到过很多地方,有人工山水,也见识到了不少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最喜欢带她去爬山,看着她根本没有体力却还在坚持总是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有时耍赖让我背她我总是装出背不动的样子。看着她抓狂的样子就觉得好玩。
还记着第一次去漂流时,她的声音让我感觉到自己的耳膜快穿了。
她总是有着无限的活力,无论是各种学生会部门,还是各种社团活动。她总是有着很浓的热情,对于这些事物,我总是十分抵触。还记得高中时,与人交流方面都是阿烨去完成的,而我只是做一些不太用出面的事,很多时候,我需要与人交流的事也让阿烨帮忙,每一次阿烨都能很好的完成我让他帮忙的事。可是现在,我只有自己努力去做需要做的事。“这真不是人干的活。”每一次碰壁之后我总会这样去想。
秋深了
我曾经一万次的告诉自己,对于她这种人是不需要太心软的,因为她会仗着你的心软得寸进丈。没错,就是进丈。可是又在一万零一次的看着她可怜兮兮的眼神中答应了。所以十月的中旬,也就是现在的我却在这样一个舞会里。不得不说,现在,我的耳朵已经聋了一半了。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来这种地方,嘈杂,夹杂着重金属的噪音。她意义上的舞会和我之前所见到的学校里的舞会完全不一样。还记得那次是和云陌一起去,而我只是一直在酒桌旁喝酒。可是这次,我想说我连酒也不想喝。我只想离开这里,就现在。
看了看周围的同学们,男生女生,在舞池中央放肆的挥霍着青春与活力。我真得觉得能看到她们中年时,老年时对自己虚度时光的总结。或者女同学们在老年也许能成为新一拨广场领舞的大娘们。我仿佛见证了新一届广场舞的诞生与传播。
跟她打了个招呼,我便离开了这里,一出来感觉外面的空气都十分的新鲜。感觉我体内每一处的细胞都因为新鲜的空气而复苏了。沿着林荫道一直走,一直走。
还没拐弯,就听到后面有熟悉的脚步声。不用回头,我便知道是薇晓在身后。
“你为什么不能融入集体中?你看看他们,他们也很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总是一个人,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我不喜欢。”
“这世上能有几件你喜欢的事,你不喜欢爬山,不喜欢旅游,不喜欢交友。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把你当作朋友,可是我一点都不了解你。”
“我也不了解我。”
“你究竟有没有把我当作朋友?”
“你觉得没有就没有。”
橘黄的灯光的光圈泛着淡淡的浅蓝,将我的影子拉的细长。也确实让我看到了,我是一个人,周围没有阿烨他们,没有文宇他们,也没有薇晓,她们就像是过客,不会在我生命中停留。伸出手,一片浅黄色的树叶落在手心中,秋天了,叶子也会离开树。
冬至了
很久没有在宿舍和文宇他们在一起了,好像两个月自从认识薇晓之后我就很少和他们呆在宿舍了。文宇从不抱怨,从不挤兑我,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在看到我回去时拍拍我的肩膀就当作打招呼了。两个月来第一次陪他去图书馆,时间仿佛倒退了,倒退到我刚来学校的样子。把图书馆当作家的样子。他们说,我是学霸,只有我知道,我想去看看小臻曾去过的国家,想走过小臻的世界。她是最早离开我们这些人的,成绩优异,家境优越,这些就是出国的前兆,只仿佛只有出国才是正道。我不知道这是她的选择还是她父母的,我只知道当我扛到飞机残骸的时候,我是多么希望她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真正属于我们的大陆。
还记得很久之前,那一个穿着碧色纱裙,梳着羊角辫的女生,笑起来露出她的酒窝。酒窝里装着起泡酒,甜甜的,很漂亮。可是再见时,她已经是高挑美丽,小巧西装勾勒出她的美丽,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影子。那时干练精明的形象,就像一个独立的女强人。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她,是我敬佩的偶像。但从心里上也觉得她失去了曾经的可爱,以及曾经的乖巧。也许这是她希望的,也许不是,可是也没什么区别了。
“浅洛,你最近怎么不去背单词了,颓废了?”
“额,劳逸结合啊。”
“得了吧,谁信啊,说吧,是不是,和那个女生吵架了,不是我说你,一个爷们儿,就应该让着女生。”
“哦。”不知道为什么,云陌这些话让我感到十分无奈。也十分无言以对。
我并不觉得自己是错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不正常吗?
可是,她们都觉得我做错了。其实,我有朋友,只是你们都离开我了。看着树上仅剩的那颗星星,我陷入了沉思。
“我们在这里放五颗星星,代表着,我们五个人永远在一起。”
“如果谁背叛诺言,就扔掉她的星星。”
“嗯,说得对。”
就这样,星星留在了那里,那里代表着我们几个的星星,却只剩下了一个浅绿色,还记得这是可可编的,每一颗都很用心。她那总是略带着苍白的脸浮现在我的脑海。
印象中,可可是最乖巧可爱的一个女生。因为先天心脏病的缘故,她从不参与过于激烈的体育活动。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总是在哪里坐着,不去和其他女孩子一样,跑来跑去。她的动手能力,女生中很强悍,大到围巾毛衣,小到星星千纸鹤,她什么都能叠,什么都会做。曾经,其实我真得想过,和可可在一起恰好是最幸福的,她不会去争名夺利,也不会希望你去争名夺利,她所喜欢的不过是两个人开开信心的在一起。这其实是最终追求的生活状态罢了。
可惜美好的东西总不能长久,可可心脏病突发,阿烨从老家飞回来,林童接阿烨,之后的事情狗血到难以诉说。就这样,一家医院两个病房,直到后来的两块白布。我们还没反应便要接受。
后来的阿烨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很久很久,他说他爱林童,我之前一直嘲笑他不知道什么是爱,可是当他哭的时候,我知道,也许是我不懂。
黑色的西服,素白色的花。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了可可的白色脸颊。参加完可可的追悼会,我们只好又各奔东西。我知道现在我们只有三个人了。可是,却没料到,这一别又是永别。在海边长大的阿烨溺水了。天天飞来飞去的小臻竟然遇到飞机事故。难道都是注定的,注定我们要分离。注定今生无缘。
理了理思绪,我离开了南山,提前给文宇发了短信,宿管早已把门锁了,对于一个老是凌晨才回去的人来说,有一把钥匙是那么重要,刚好在文宇那。只好在凌晨三点打电话把文宇叫醒了。这,让自己其实也挺不好意思的。毕竟大冬天把一个南方孩子从被窝里拽出来去门口开门是不人道的。可是,我觉得凌晨三点在门口或蹲或站到天亮更加不人道、所以只好委屈他了。其他人是真的叫不起来,实在是睡眠质量太好了。雷打不醒的睡眠其实也是很让我羡慕的。因为有一段时间我总是失眠,但白天确实浑浑噩噩,这让自己实在是头疼。不过幸好经过一段时间痛苦的中药终于调整过来了。现在想起那段日子仍然感觉痛不欲生。
就这样又回到了最初,从食堂到宿舍,到教学楼,再到食堂。将三点一线的高中式生活完美的重现在我的大学中。不过一直令我纠结的就是,我应该去哪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背英语。不想再去喷泉那了,怕碰到薇晓,其实觉得自己现在是在躲着她。不过潜意识却希望能再看到她,这会让我感觉到我还活着。感觉到除了阿烨,童童她们离开后我还存活过的依据。
所以说很多人,很多关系,就在你不去找我,我也不去找你的过程中烟消云散。你不能说那是我的错,正如同我不能埋怨你一般。所以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还是淡点好,可以就这样不冷不热的保持下去。至少见到你时,我还会扬起嘴角向你问声好。
又转到了最后分别的地方,感觉风撕扯着我的头发,头皮被吹的生疼。但痛觉却更让我兴奋起来。又是一场分开,对于我来说即使有些许不习惯可也没有太过于难过吧。至少阿烨她们离开时可比这次难过多了。
从来不知道日子可以过的如此快,春天巢中的幼鸟叽叽喳喳的在催促着时光的流逝。我们脱下了棉衣,它们长齐了羽毛。又到了寒冬之尾。不敢呆在家中,窗外的南山总是朦胧又出现。妈妈说我应该出去走走了,我便在一家人期待的目光中答应了去老家。
山上的溪流留在树木的心上。山上的微风吹在树木的新发的嫩芽上。可是我却觉得发梢没有太多的舞动,也许是心态静了。
老家的倒春寒可以算一大特色了。又要忍受哈气成冰的视觉震撼。
天还是黑的,感觉好无力,有点想吐,又有点想上厕所。用力想起来,只记得我最后听到的声音,仿佛是什么东西碎了。
春天了
天是灰蒙蒙的,穿着黑色的西装,就像你之前一样。他们带走了你的笑容,你将彩色的着装留给了我,却让我为你穿上黑色的着装。有你这样当兄长的吗?浅洛,你个混蛋。死了干净。回到南山,我摘下了最后一颗星星,干干净净,一无所有。将你们合照的碎片,埋在埋星星的旁边,你应该会看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