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乡村文化 赋能乡村振兴

乡村是中华文明根脉所系,乡村文化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保护发展乡村文化、延续传统文脉、守护民族根基、生成文化自信,是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

保护和发展乡村文化是推动乡村振兴的精神动力。在乡土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文化既作为乡村治理的内容、任务和目标被不断改造和发展,也在乡村政治、经济、社会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全面小康奋斗目标的实现,乡村文化发展进一步成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形成新的文化制度、聚合新的道德规范、建构新的精神秩序,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生态、组织振兴,对乡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价值引领与精神指引。

保护发展乡村文化持续推进乡村现代化的基础。现代化是乡村发展的基本方向。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需要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乡村文化振兴的本意,不是简单地回到乡村的“过去”,新时代农民和乡村的文化是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现代文化,是一种现代条件下的新生,是一种乡村文化空间的再构,是一种乡村新人的成长,目标是用现代精神武装农民、用现代理念重塑农村、用现代技术发展农业,推动乡村实现现代化。

保护发展乡村文化需要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城市与乡村进一步互促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一方面,要尊重现代化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促进城乡之间形成系统有机的内在联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达到城乡经济文化社会融合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要推动城乡优质文化融合,实现城乡文化和谐共生。要尊重乡村的多样性、丰富性、差异性和复杂性,避免乡村对城市“千篇一律”的简单模仿,使多元、独特的乡村地域文化得到真正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在保持乡村文化个性的基础上,重塑乡村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而推动城乡文化多样存在、互通互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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