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民族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加分政策,不同省份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以下列举了若干省份的相关政策:
1. 在贵州省,当少数民族报考者针对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其下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岗位时,其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将增加5分。对于设在民族自治县及其下属乡(镇、街道)的岗位,同样加5分。而设在民族乡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也将增加5分。对于报考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的岗位,则不享受加分待遇。
2. 海南省的加分政策规定,持有海南省户籍或为海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人员,若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在少数民族县(市)设置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将增加5%。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实施加分,加分为3分,并将此分值纳入笔试总成绩。
4. 青海省规定,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其笔试总成绩将增加3分。
5. 在其他省份,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考生可加10分。而在四川省,少数民族考生若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或少数民族自治县,其笔试成绩在折合后可增加1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加分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考生及时查阅所在省份发布的最新公务员招录公告,以获取最精确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