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太阳有些不近人情,在几天反常的阴雨之后想把自己积攒的能量全都释放在这座潮湿的小城里,闷热的钢铁丛林里到处弥漫着蒸腾的水汽,满是老旧桑拿馆里那种脏乱阴潮的气氛,尤其是拥挤的公交车厢里,各种离奇的味道竟然掺杂出了鱼市场的咸腥,我在三路车的最后一排练习用嘴巴呼吸的方法,在别人看来就是把大口污浊的空气吞下去了,不过好在鼻子不用受罪。好不容易的休息日我原本是不打算出门的,可是昨天多年未见的唐巧婉突然约我今天到十二个站台之外的万达见个面,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在这座城市里。
李志的歌虽然填满了我的耳朵,可是关于她的记忆还是从心脏的某个奇点里止不住地翻滚出来,不同颜色的情感混成了让人作呕的黑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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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当时的班主任为了不让我拖班级的后腿,为了先进班级那块代表荣誉的小红旗,在一次班级集体会议的时候对我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并决定给我指派一位英语辅导的小组长,老师扫视了班级好一阵子也选不出什么合适的人选,大家都到了备战高考的时候,谁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在我这种无关紧要的人身上,二组三排的唐巧婉突然起身,“老师让我来吧”,老师愣神几秒后看了看后墙的我,缓缓点了点头,接着向下挥了挥手,示意唐巧婉坐下。
当时是下午的第三节课,外面太阳的颜色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几束暧昧的光线穿过窗户淋在唐巧婉乌黑的短发上,我伏在课桌上偷偷用余光打量这个姑娘,白色的短袖衬衣下露出白皙的手臂,右手攥着一根用到脱色的自动铅笔,金属的眼镜框反射着橙黄色的暖光,脚上米黄色的帆布鞋调皮地轻轻扣击着大理石地面,扬起的粉尘小心地在空气中弥散,也许她感到我奇怪的视线,于是把脸扭开了。
那天是我值日,她临走的时候问了我家的地址,当时的我正在用湿抹布仔细擦拭黑板左上角一块不知道哪个王八蛋黏上去的口香糖,口香糖又黏到了灰黑的湿抹布上拉了老长的丝儿,我感觉脸颊微微发烫,故意躲开视线抬头盯着她微微发黄的发梢,“北环路从东往西第四个弄堂口进去第二个门”,她扶了扶眼镜小声地重复了一遍之后便跨出教室。我决定用白色粉笔涂满那块倒霉的口香糖渍,于是高考倒计时下多了一块擦不掉也去不了的白点儿,可在我看来这比黏着一块滑稽的口香糖要好得多。
2
昨天晚上突然收到一条陌生的好友验证,平常我很少会同意这种莫名其妙的交友申请,不过碰巧她挑了一个我喜欢的头像。
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寒暄,“我是巧婉”,这是第一条消息,当时躺在床上的我手里平板一下子滑落了,重重地拍在我的脑门上。上一次和她说话已经是四五个夏天前的事情了,我已经快忘记她嘴唇的滋味,紧接着是第二条消息,“明天我们出来见一面吧,就在万达”,我很疑惑她怎么知道我的号码以及怎么知道我所在的城市,却鬼使神差地什么也没问出来,只是故作平淡回复了一个OK的手势。
好奇心的驱使,我还是点开了她的朋友圈,果不其然,是三天可见。
3
周末下午我在书柜下发现了去年被母亲没收漫画周刊,最喜欢的连载在第17页,第一幕的对白还没读完,母亲就推门进来了,当时的画面有点滑稽,母亲想开口说什么却一眼瞥见我手里翻开的漫画,立住不动,我直直地看着门口的母亲脑子里像是翻滚着的洗衣机,只剩下晕眩。
我揉了揉被母亲敲肿的后脑壳,去客厅接电话——母亲推门告诉我有人打电话给我,我恨死这个电话了。原来是唐巧婉打来的。她在新华书店的不远的混沌铺找不到我家的路了,于是那天我骑着宝蓝色铃木自行车去接她,上一次骑车的时候是雨天,一些泥死死地黏在后轮闪闪发光的钢圈上生了锈。我到的时候,已经吃了一大碗混沌的她远远地向我招手,我略带责备的语气,“你不是记住了吗”,这次我还是没敢看她的眼睛,只是死死盯着她吃完的汤水上面飘着的几根葱花。她很自然地跳上我的后座,“谁知道什么东西南北,我给你补课你还不接我?”,我心里一盘算觉得挺有道理,扶稳车把手载着她就往回骑。
当时已是六月,巨大的梧桐在它的每一根枝杈上都放上了绿色的小扇子,还挂上了黑色的小绒球,整条北坏路都被包裹在愉悦的树荫里,唐巧婉在后座唠叨个不停,大概就是已经制定好学习计划之类的,我听的烦了,问她要不要吃西瓜,她突然一拍我的后背,“懂事!”。街口烧饼铺边上有一辆驮着满满西瓜的旧卡车,卖瓜的大叔挎着黑色的零钱包躺在自己带的凉椅上,撑着一把滑稽的夏威夷伞,我还没开口,大叔就告诉我十块一个自己挑,唐巧婉跳上卡车对着瓜敲敲打打一阵,抱了一个肥肥大大的花皮小家伙回来了,我的车没有网篓,一路上就只能让唐巧婉抱着这个圆溜溜的家伙,她倒是挺乐意。
4
回过神来的时候公交已经坐过了一站,在车上唐巧婉打来电话说自己已经到了,但是不知道自己在的是哪个入口,我让她找到那个用披着头发的半裸美人鱼做商标的咖啡店,并且坐进去随便点些什么,我很快就到。
我进门的时候她正在柜台边纠结着到底要什么甜度的星冰乐,大波浪式长发披在肩上挡住了细长白皙的脖子,发色像是我昨晚部队火锅里的泡面,我甚至感觉闻到了浓浓的芝士味,涂了精致妆容的面庞和我记忆里的一抹青涩重合了,她仔细打量了面前这个埋头写文好几个月的邋遢青年,终于发现了一点记忆里的特征,大力拍了拍我的肩膀,“阿凉!?”,我没敢看她的脸,盯着她苹果手机下挂着的星星吊坠,挤出来一个不怎么别扭的笑脸。她突然一把搂住我的脖子,我身上的风油精混合着她玫瑰香水的味道一齐涌入我萎靡不振的鼻孔,我捋了捋她香气扑鼻的头发,一时不知我的手应该放在哪。
接下来的气氛比我想象的还要尴尬,她开始聊起以前的同学,朋友,以及分手时候写的愚蠢卡片,我甚至有了灵魂与躯壳剥离了的感觉,好像自己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另外两个人的交流,支撑我耐心听她说完的是心底还留存的一丝幻想,初恋总是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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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天的补习并没有什么收获,她完成了作业,我复制了她的作业。
初夏的午后有一些燥热,后墙上浓密的爬墙虎在早些时候被市容组织喷了农药全给除了个干净,阳光也更容易溜进来,所以房间比往年更热了一点,我的风扇一直对着沙发上拿着汤勺舀西瓜的唐巧婉,这是父母结婚时候购置的家具,已经十几年了,吹起风来难免有些吱吱呀呀的抱怨声,但还没到刺耳的程度,风扇吹得唐巧婉短发调皮起来,胡乱地在她的脸上自由活动,但是长度却巧妙地避开她好吃的嘴巴,坐在书桌边的我早就忘记她来的目的,滔滔不绝地和她说一些少男的愁思,她隔一会嗯地回应我一声,我也忘记她有无仔细倾听,只记得西瓜黑色的籽儿铺了满满一地。
唐巧婉抬手看了一眼石英腕表上的时针, 时针已经快飘向数字五了,得要快点回家了,这是她父亲五六年前送给她的礼物,现在唐巧婉的父亲已经在北京工作好几个年头了,只偶尔写信回来,所以唐巧婉很想考北京的大学。我们出家门时天空已经换上粉红色的滤镜,她乖巧地回到了我的后座,我找了条去她家的临湖近路,当时的路灯还没打开,夕阳给湖面撒了浓重的橘红色亮粉,给天空也涂抹上了暧昧的妆容,也许是路窄没灯的缘故,她一路上紧紧拽着我的黑色短袖衬衣 。
在小区门口的小卖部,我给她买了一支盐水冰棒,她怕被人看见,我没送她回家,折返的时候,她又反过来送我到河岸口,这次我终于敢看她了,棕色的眼睛闪着金黄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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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过三巡,她从精巧的小挎包里拿出一沓厚厚的文件,“我知道你英语不好,给你也准备了中文的”,她接着说,“我现在在做一份金融公司的工作,听老张说你攒了不少钱,就想问问你有没有兴趣……”,我就像那个夏天在我房间里的她,隔一会嗯地回复一次,默数着她右手指甲敲打玻璃桌面的次数,是36次。
我推脱钱都是存在银行里的五年死期,她像是突然被按了停止按钮的录音机,一大半没播完的带子又倒回去了。几句潦草的收尾,她起身准备回去,我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到西斜的太阳,还有都市早早被点亮的暖黄色路灯,晚霞可能被什么飞过来的怪兽给吃了,只留下光秃秃的灰色天空。我送她到地下车库的B 区,她的白色起亚安稳地停在那,她扭头想和我说再见,这次我又盯着唐巧婉的眼睛,还是那个夏天的颜色,到底变了吗?
我察觉到可能这是最后一次再见,还是想憋出点什么:“我现在没有载你回家的自行车了”。唐巧婉先是一愣,接着把自己的身子藏到车里了,隔着黑色的汽车玻璃,我看不见她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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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车库那会,天已经黑透了,坐在回去的三路汽车上,想起《后会无期》的一句话:
“真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地方告别,但是告别的时候还是得用力点,因为多说一句,有可能就是最后一句,多看一眼,有可能就是最后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