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一本书《塔维斯多克诊所-了解你的孩子(全四册)》,这本书是主要讲0--14岁孩子每个阶段的特点,因为我的女儿5岁了,我特意跳到5岁的那个部分看了看。
关于5岁左右小孩的特点,TA会刻意在异性养育者面前积极表现,有意无意挑战同性养育者。如果是女孩她有排除妈妈单独拥有爸爸的欲望,反过来男孩也有类似想排除父亲单独拥有母亲的欲望。父母这个时候需要做的是告诉或者让孩子理解,你无论怎么做都不能替代爸爸或者妈妈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即使这样我依然很爱你。
所以,家庭的第一关系是夫妻关系,如果夫妻关系不好,父母和孩子的关系都是有问题的,甚至是畸形的。
进一步得出结论,夫妻关系才是家庭关系的“定海神针”,夫妻关系不和谐,就会导致孩子的认知失调。某种意义上讲:“妈宝男”之所以是一个问题,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就是因为,妈妈太在乎自己的儿子了,忽略了配偶的重要性。我还从武志红的心理学课学到,中华文化过度讲究“孝顺”文化,其实在潜移默化在强调一个不平等关系,“孝顺”文化在延续父母在家庭的权威地位,即使父母是错的,“孝顺”的孩子也必须遵从,你不遵从父母怎么体现你是孝顺的?所谓孝顺其实本质其实在强调父母与孩子的不平等。即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应该是互相尊重讲究平等,不平等的关系,要么不能持续,要么畸形的维持延续。
古代尤其严重,父亲打死自己的儿子都是合法的。作为儿子想跟父母提建议,那是一件大难事,你需要以父母能接受的方式提建议。如果建议不被采纳,你只能任其错下去。其实更多的时候作为子女是没有资格给父母提建议的。传统文化的三纲五常,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作为臣子、儿子、妻子你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显然这不是合理的,如果合理现在主流价值观应该继续宣扬三纲五常呀。现在顶多可以强调孝顺父母,夫妻之间互相尊重,和古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已经大不相同了。
父母与孩子的健康关系应该是:尊重。
父母应当在孩子诞生的那一刻起就要有一个意识:尊重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诉求,甚至有尝试和犯错的权利。父母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强大而剥夺自己孩子的“犯错权”。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让自己的孩子明白:选择就需要承担后果。当然在重大原则和安全问题上孩子没有经验,或者一旦选错就会付出不可挽回的成本,那么作为父母可以适当干预和引导。其他,大部分问题都应该尽量尊重孩子内心的感受。做到了这点也就能够养育出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孩子,这样的孩子,有责任、有担当,乐于探索、重视自己内心得感受,TA是在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父母而活。让孩子活出自己或许是父母最大的爱。 乖乖女们和乖乖男们仅仅是活出了父母想要的样子,真正是他们自己想要的人生吗?
没有孩子之前,我真是无法体会养育孩子的诸多问题,绝不是身体力行的挑战,关键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如果想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不仅要有必要的物质保障,还必须要时刻学习。多多的与孩子互动。如果做不到这基本的要求那么随着孩子的成长问题越积越多。
用心去看,其实每个人,成年后的各种表现,基本上还是能够从他的童年经历找到某种解释,由此可见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非常深远。
最后,一句话结尾: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