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你走过的青春是我①生唯一一次的认真!

初春三月东北的天气还是格外的冷,这天我一改平时赖床的习惯早早的起了床,洗脸,穿衣,打扮。今天 是他大喜的日子!其实当我收到请柬的那一刻之后无时无刻都充斥着不安,一连几夜都没睡觉,这是我活了二十六年来最狼狈的三天。

随着他婚礼的临近我也就越来越清醒,我知道我无能为力也就只能笑着去面对,我逛了两天的商场,把之前一直舍不得买的LV包包 香奈儿香水  潘多拉的手链还有各种各样的漂亮衣服统统捧回了家。拿出了他送我的那套圣罗兰星辰口红套装,选了一支大红色的口红涂了上去,今天除了新娘我是最美的!

早上七点,我开着车忐忑的在路上行驶,等红灯的时候按下了音乐想舒缓我的情绪,‘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这是陈奕迅唱的十年,当时的我极力的想忍住泪水可它还有不争气的掉了下来。是阿,从十六岁开始这十年我过的①塌糊涂。

十六岁 我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季灏天,那时候只是偶尔在一起聊天他特别喜欢唱歌,有一次他把他唱好的歌曲发给我听,没想到这一听就是十年。从那开始我就想尽各种办法跟他在一起挤进了一个圈子。他很洒脱,整天灯红酒绿在这座小城市里总有些格格不入,我们每次都玩到很晚,虽然一起玩但不是很熟,那天我喝了很多终于鼓起勇气跟他唱了一首歌,那年我十七岁,他二十岁。这天过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再次相逢是在沈阳的斯卡拉,那天我喝了很多酒然后跟人吵了一架,这的经理高戈跟我很熟,每次我在这吵架他都会出来帮我拉架,然后拿着两杯白开水跟我聊天,那时他依然出来帮我只是身边多了个人,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真的很想问一句:三年没见你过的好吗?可当我正视他的那刻脑子一片空白,任凭高戈胡乱的介绍着我,他只是很有礼貌的冲我打招呼,虽然和当年一样的熟悉但显然他并不记得我了,后来我们又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唱歌,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了三年前的夜晚,其实我想跟他说,这三年我一直在沈阳,一直待在你的城市,这年我20岁,他23岁。

季灏天的父母是在沈阳做生意的,平时他们并不在一起留给他的也就只有一个空荡荡的房子,后来我们接触的越来越多也变的越来越熟,没过几个月我就又陪他回到了家乡的小城镇,这里还是那么熟悉,而他也一点没变,还是一如既往的洒脱,每天半夜回家,饿了就自己做点饭,在家待腻了就找朋友出去玩住各种各样的酒店,很庆幸我一直都陪着他,这两年我陪他去了很多地方住了各种各样的酒店,从未离开过,因为只有我知道他那不是洒脱是种一无所有的孤独。

他终于长大了,终于不在洒脱无事而是选择了去深圳上班,临走的时候我还打趣他说,:到哪挣了大钱可千万别忘了回来包养我阿!他也笑呵呵的回答说:那肯定的阿!就这样我把他送到了机场,走时他并未回头看我,我就傻傻的站在哪里朝他挥手,其实我十七岁那年就知道他有喜欢的人了,那个女孩很漂亮和他一样优秀,他们在一起过分手后他还在等她。我还知道每年的情人节他都会给那个女孩发521然后等24小时之后退回来,就这样反反复复,一年一年,我一直都知道……

没过几个月我解决完了工作便坐上了去深圳的高铁,我想他会忘了她的吧,不!只要他愿意跟我在起我不介意给她留一个位置,给他时间,我可以等。我没告诉他我要过去想给他一个惊喜,我在门口敲了半天的门他才缓缓的打开,看的出来他很憔悴,房间里也很乱。:你怎么了?他并没有回答我只是继续上床睡觉,我摸了他的额头,很烫很烫,当时我飞奔到楼下买了各种各样的退烧药,逼着他吃了下去,他从来都不吃感冒药的。

我很生气,站在哪里一顿大喊发泄我的脾气,我怪他从来不懂得照顾自己,怪他这么大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的倔脾气。打蓝球会把脚崴肿,骑摩托会把腿摔骨折,跟人打架会把自己划伤,就连刮胡子都会哗哗出血。他就躺在床上愣愣的看着我,许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我这样,发泄完心里的委屈与怒火我又继续的收拾房间给他做饭,刚进厨房就听见季灏天叫我:桥桥,别忙活了快过来!这晚,我躺在他的臂弯里一觉睡到天亮,这也是我这些年睡的最舒心最踏实的一觉。

两年前,我向他表白了,那天我们所有的朋友都在,算是做个见证吧,我拿出了他的上百张照片,告诉他从十六岁就关于我们的点点滴滴,也告诉了他我的所有委屈与心酸,我哭了,感觉如释重负顿时轻松了很多。那天他并没有给我什么答案,只是表现的很感动。后来的某一天他在我家吃饭,我们两个都喝了不少酒,就那样一直聊到天亮。 他说他早就知道我喜欢他,知道我对他所有的付出,我对他的点点滴滴他都说一丝不差,我问他有没有对我有过一点心动?他回答说:我想过和你在一起,可是我不能,我还有她阿!

是阿,一个我素未谋面的女人,一个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让我输的一败涂地。当时我真的是想冲过去杀了那个让季灏天想都没想就放弃我的女人。几天之后我踏上了去沈阳的飞机,临飞前拨通了他的电话。:喂……婚礼的时候别忘了邀请我啊!回到沈阳的这两年我们从来没联系过,消息也都是靠朋友互相传达的,听朋友说他回沈阳了,而我也没再去见过他。

婚礼正在举行着,看见我深爱的男人挽着另一个女人,我还是微笑着。席间他来向我敬酒:你过的挺好的吧?我点了点头:嗯! 我看见了我一直想见的新娘,夸了她句:你今天真漂亮。然后顺手摸了摸她的婚纱,心想这是我十六岁便开始的梦想!

回去的时候我一路开到120迈,泪水早已打湿了我的衣服晕花了我的妆,就那样听这那首‘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奔回了开始的地方。

  陈奕迅只教了我们十年该怎么唱,却没告诉我十年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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