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的我还是拿起电脑敲起了键盘,进行一次无意识写作。
时间已然不早,快10点了我才刚起,或者说我还不想起。
昨天的那杯咖啡应该是罪魁祸首,让我夜不能眠。
半夜醒来看看《文心》,读一则欧亨利小说,已是凌晨4点,复又睡去,方才醒来。
昨天写了一篇文《食物危机谁来解决:赤脚大仙和白菜道士》,群里热心的小伙伴给予我中肯的指点,我一一记在心上。一早起来,先一一进行了答谢。
文章总体来说语言幽默,但其中印象描写那一段比较多余,不够接地气。
网上查了下接地气的定义,就是用底层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来抒写文章。
我想这可能是跟我近期接触到的事物有关才有如此的写法吧。
前几天读完了夏丏尊和叶圣陶的《72堂写作课》,这两天又在阅读他们的另一部教导中学生写作的书籍《文心》。里面讲到了印象的写法。比如你向着大山走去,不这么写,要写大山向你走来,或写湖中映照出了柳树,不这么写,把柳树写成一个姑娘照着镜子在梳着长发。
基于此,昨天的文章中,我加入了这一种写法。有人说这样写偏散文了。我想想确实如此。只有散文才会夸张描写,写一些景色和事物,我有些随波逐流了。
不过回过来想想,如果把它当做一种写作的刻意练习,而不是一篇成熟的文章,还是说得过去的。
自己的写作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持续观察事物,观察细节,积累素材。希望未来写作可以一挥而就吧。
凌晨所看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诗人和农夫》让我看得一头雾水,不过经过我的反复思考,大概看出来个所以然。无论是诗人还是农夫,他们看似毫无关联,其实是写关于有色眼镜的事情。
名不见经传的乡村诗人写的作品,被编辑说成了矫揉造作,而城市中生活从未见过乡村的名作家,写成的乡村诗却得到了编辑的大力赞扬。看一个人要看内在,而不是外表。用有色眼镜看人只会获得鄙夷和嘲笑。
不过反过来说,要想得到尊重,外表也很重要。腰缠万贯农夫的穿着让窃贼提不起兴致,让艺术家看成是拙劣的演员,而只有换上时髦的衣服,穿出品味,才最终遭到劫匪的眷顾。所以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是对的。在一家游戏公司穿着正式西服只会被认为是异类,在豪华的酒店穿着破衣烂衫只会被认为是在乞讨。
哎,最后一天了,如何的依依不舍也总要分别。在看的书籍,在玩的游戏都要装箱了。家里将会空空如也。媳妇真的很勤快,凌晨读书时,吃点东西,纸巾找不到,而且就连家里的垃圾桶都找不到了。早上想将两个玉米煮了,但发现蒸锅不见了,厨房只剩下一个炒锅,三个饭碗,三双筷子。
就是这样,还是有不少东西要收拾,恐怕一次无法带走。下次再回来,就不是来住的了。疫情时期,也不知道搬家公司何时可以进来小区。我去收拾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