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不需要公信力的加持
在论文中读到本文的标题,遂有感而发。
我们常说新闻报道是一个有机的运动过程,归根结底是因为事实的显露是一个过程。新闻并非全部的事实,而是媒介机构通过挑选、加工、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后向人们提示的信息。哪怕目前新媒体环境下人人都有麦克风、摄像头,每个人的麦克风、摄像头所呈现出的也是带有个人视角偏向的事实。
故而当下的社会事件常常会出现反转,这并非是其本身在反转,而是报道的角度和内容发生了变化。
在面临这种困境时,人们普遍还是会寻求传统媒体的公信力,而这份寻求的动机,有时不是为了查明真相,而是为了“证实偏见”。后真相“成见在前,事实在后”的特征极大影响了网络舆论场,为了在与他人的争辩中抢占高地,人们常常引用名人名言、权威媒体报道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而不顾其原来的语境。其实也就是广告中常用的光辉泛化法。部分平时对专业媒体嗤之以鼻的人也会将与自己立场相同的报导奉为圭臬。
在我有限的见识里,明星粉圈对这一方法的运用尤为熟练,尤其在今年的肖战227事件中。众多媒体下场谈论这起社会事件,除去部分明显带有偏向性的道外,大部分媒体均在一定的语境和框限下讨论此事。然而这些媒体的报道却仿佛成为了圣旨,变成双方互相攻讦的工具。我个人虽然认为创作者们和支持创作自由的人是占理的,但也不能否认这种现象在双方的言论中均有出现。
事实就是事实,虽然它的显现需要时间,但它终究会显现,且新媒体技术极大的缩小了这个时间。此时一定不要让情绪占据上风。遑论媒体的报道也会有失误,切勿盲目地将公信力施加于事实之上。
例如在此次川美事件中,重庆电视台某个新闻栏目的行径让我非常不耻,偷拍、采用单一信源式“澄清”,实在是新闻职业道德水平极为低下的表现。以及川美学生一方举出的“浙江观察”也是高仿号,我认为有些学生说的很有道理,该注重的应该是这个高仿号列出的事实,而不是它本身的地位。部分人想借公信力来打击对方粉丝,实在有些愚蠢,并且模糊了重点。
由此真心希望各种事件都能回归到事实本身的讨论,而不是盲目地借用公信力来实现自己的“一己私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