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朋友圈一时间被刷屏了。
刷屏的缘起是一张图: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
我为每一个儿童被拐卖的家庭表示同情,也衷心希望这些儿童能早日回到他们的父母身边。但是无论如何我更不希望看到的是群情激奋的群众一次次被道德绑架,然后失去理性分析问题的能力,因为这样的民族远比犯罪更可怕。
我个人不太懂法,所以以下部分中有借鉴知友:人在太空飘和迈爸的观点,还请诸位多多谅解。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参看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切萨雷·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
法学里面有一个基本的原理叫做:刑责罪相适应。从理解上来讲就是变相的绩效行为。施以过度的刑罚只会导致犯法者走向极端(比如加重犯罪程度),从而造就兵家中的死地。自法这种约束出现以来,它就是存在天花板的——死刑生命是每个人无上的权利,最大的恶莫过于对他人生命权的侵犯,所以法律的作用是用有限的处罚手段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民不会犯最恶的罪——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同时规诫其他人不要犯同一个错误。再补上两句贝卡里亚先生的观点:“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判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
我读书少,但是我尊敬人类智慧的结晶,现行定罪方法未必符合人的直观感知,但是起码从现在来看,它是目前最符合人类发展的方式。淡扯的有点远,拉回暴民这个话题。谈拐卖可能离很多人的生活有点远,我扯个近点的话题——专车钓鱼事件与过激保护。
最近杭州、武汉、广州等地的优步司机被出租车司机钓鱼了,然后再杭州,出现了专车司机集体聚集,然后出现了出租被砸等现象blabla~别处我不知道,杭州是有出租车司机无辜躺枪的——开车路过车辆被砸,还被强行人肉曝光;同时还有无辜的通勤在教工路的人民,交通导致的瘫痪延阻了他们回家的脚步。
是,你当然可以高举着自由经济的大旗,喊着市场经济,服务人民。对,你有你的权益,被迫害可以以法律等形式解决,但是,请不要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不是原始社会举着斧头,凭拳头大就能决定每个人生存的时代。如果进化了几千年还是没有长进,徒剩悲哀,真的。愚昧带来的,只有毁灭。
谨以此文献给被道德绑架的每一个可怜人。
当然,也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