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隐尘非
产妇马茸茸跳楼身亡事件今天依然刷屏各大网站,日前此事件,由于家属和医院双方就“谁拒绝了剖腹产”这一关键环节各执一词,使事件陷入了扑朔迷离的“罗生门”。
1、
医院给出证据:
对于“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一事,医院发表声明:证明医院建议剖腹产,家属拒绝。
给出了初次诊断证明:
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医院并出示了三份材料:
1、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2、《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内容显示:第一次时,“患者极不配合,要求剖宫产……家属表示理解,拒绝手术”;第二次,“患者自行走出待产室……家属仍拒绝手术”;第三次时,“产妇仍坚决要求剖宫产,家属仍拒绝手术”。3、院方公布了事发经过的监控画面截图,截图画面中,坠亡产妇曾三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见面,其中有两次下跪场景,医院方称,“监控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巨大儿,会难产,正常情况下,任何一家医院都会建议孕妇剖腹产。但如果胎儿正常,一般大医院都会根据指正,要求其顺产。
现在退一万步讲:
如果胎儿正常,孕妇因为害怕疼或者其他原因,强烈要求剖腹产,那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可以托熟人,找关系,给主治医生说情。若此法想不通,还有二招。
二、立即换医院,私立医院或者小型医院。如果还是不愿意,看三。
三、和医生表意见,坚决性的,虽然医生有通知执行权,但最终的最终还是要尊重孕妇意见。
四、投诉,立刻马上。向上级部门,向相关机构,也可以借助媒体。
一同学42+4,羊水略少,同学要求剖腹,医院不肯,必须做胎儿体内缺氧实验,缺氧立即剖,不缺顺产。
同学和医生死缠烂磨,商量无果后,坚决换医院,在其他医院剖腹,母女平安。
可是马茸茸却选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表现她的反抗。
一个字——愚。
2、
家属给出答案:
产妇母亲 :他们怎么能血口喷人 。
产妇母亲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我们家属一致同意剖腹产,一致同意!”面对网上的质疑,她也一一进行了回应。 从8月31日上午10时,女儿被推进产房那一刻起,郝阿姨就在外守候。直至,女儿跳楼。
和她一起守候的,还有女婿和亲家。郝阿姨说,女儿、女婿是经介绍认识的,双方家庭知根知底,女儿和女婿自去年2月结婚后,“感情很好的嘛”。女儿也很宝贝这个孩子,大街上人来人往拥挤时,“她都护着肚子,连衣服都不让别人碰到一下”
产妇婆家:
“怀孕的时候,儿媳就和我说‘希望顺产’,说这样对孩子会比较好,我们家属也都同意。”王梅说,“但是我们当时也说了,她超过预产期一周了,如果顺产比较困难的话,也可以到时候再改剖腹产,儿媳当时也说可以。”
家属方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监控画面中并未记录声音,“下跪”画面系因产妇疼痛难忍下蹲,并称产妇数次要求剖宫产,其丈夫都答应了,是医院方未实施手术。
如果说家属坚决不让剖腹产,难道孕妇只有乖乖顺的份了吗?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
家属是受托人,产妇是委托人,产妇作为权力所有者,对剖宫产具有决定权,而如果产妇和家属意见不统一,决定权仍在产妇。“产妇本人有明确的意见时,要以产妇意见为先,若产妇的意愿改变,也应依据其改变后的意愿行事,并非委托他人后,产妇就丧失其权力。”王晨光说。
范贞律师称,产妇本人的决定权最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内容:“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而授权委托书是产妇授权,产妇本人能够决定是否手术,不必非要家属签字。
也就是说,剖腹产还是顺产,最终决定权在孕妇身上,我是当事人,我就是要剖,谁能把我怎么样?
可是马茸茸没有行驶她的权利,而是用自杀来表现她的寒心和绝望。
一个字——蠢。
3、
如今医院和家属据理力争,除了痛惜两条人命的消逝外,主要是谁来承担责任,及引发的赔偿问题。
而真正谁是谁非,可能也只有可怜的当事人知道了。面对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更应引起我们的深思,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那偏激的做法,个人的心理问题。
所以说,不论是医院的责任,还是她婆家的责任或者是她娘家的责任,但充其量大家只起到一个逼的作用。没有人把她推下楼,把她推下楼的罪魁祸首是她自己。
1990年出生的马茸茸,典型的90后,毕业于榆林学院,怀孕之前,马茸茸在一家培训机构做辅导教师,可以说马茸茸也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见识的人吧!
你不会不知道:
并没有任何法律强烈规定,剖或者顺必须或只能丈夫做决定,而马茸茸本人在待产疼了10个多小时,不管是下跪还是蹲下,还可以来回走动,说明她意识是清醒的,行动是自由的,那她为什么不自己做主?她是当事人,他丈夫只是受托人,她完全可以向医生收回委托,自己签字。
就算这家医院不给剖,那也有很多办法可以剖,在当时当事人也只是出现疼痛,宫口慢开,也没出血,只是临产但并未产,完全可以另想办法,只要你真心想剖腹。
就算女人生次娃是鬼门走圈,以现在的医学发达情况,也不一定非死。
只能说明,马茸茸你自己不仅太傻,而且愚蠢,心理承受能力太差:
儍:
常说:生气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那马茸茸这算什么,是用别人的不爱,不重视自己,来杀掉自己。真不值。
愚蠢:
你以为你自杀,就能惩罚医院还是惩罚你老公或者家人。
医院充其量给主治医生,可能外加护士,以警告、罚款、停职、最差也就是个开除处理。转身过后人家还是医生,护士,即使不在这家医院,也可以在另一家医院。
对于丈夫,你走了,还带个娃,你以为人家会为了你悲痛欲绝,痛不欲生,一心求死或终身不娶;你以为他会和你天上人间,生死相随,别做梦了。也许他会悲痛,但也只是一阵子,转身,人家还会去恋爱,去结婚,还会生个可爱的孩子,然后把你忘得干干净净。
对于婆婆公公,也无非是要再多花一次钱,为儿子再娶一次媳妇而已。至于谁做她们的儿媳妇都无所谓,只要对他儿子好,对他们好就行了。
而对于父母,这种失女之痛,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将会伴随他们一生,每天会在思念、悔恨和煎熬中渡过。
心理素质差:
生孩子是每个女人都要经历的事,顺产本来就是瓜熟蒂落,女人经过这个生理反应蜕变的过程,而这件事就足以让她自杀的话,那她的心里应该是很不健全的。受不得了一点打击,想不通问题,想不明白问题。
想想,你连死都不怕了,你还有什么不能承受的,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所以说,真正逼死马茸茸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只是她自己。
愿所有人,无论女人还是男人,能够珍惜自己只有一次的生命,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的,好好活着,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可能,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