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莲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蓬莱山区有一个小山村,村里只有几十户人家,最穷的要数村东头的老马家。
马老头当年六十岁,十七年前妻子因难产大出血去世,是他含辛茹苦,即当爹又当妈的把一双儿女拉扯长大。
女儿大莲已经十九岁了,出落成村里最漂亮的女孩儿:白皙的脸蛋,淡淡的柳叶眉,眼睛不大却把她的内心世界展露无遗,小鼻子小嘴巴也显得极为标志。一尾到顶的马尾辫更增添了几分娇美。玲珑的外形,优雅的姿态,略带一丝羞涩的谈吐,让人看了不由得生出几分怜爱。这分明是一朵美丽的茉莉花,洁白无暇,清新淡雅,芬芳扑鼻。
儿子马先锋十七岁,初中没念完就在家里帮老爹干活。眼下,马老头最烦心的事是儿子说不到媳妇,而老马家传宗接代是要靠儿子的呀。
可是现如今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钱给儿子说媳妇呢,这可愁坏了马老头。
这时,马老头开始打起女儿的主意来:如果大莲早早出嫁,以大莲的姿色,就可以收一大笔彩礼,儿子娶媳妇也就不用愁了。
不过听说大莲跟前村的小六子相好,小六子虽说是好孩子,可他家也是穷得叮当响,他家能出得起彩礼吗?没有彩礼,拿什么给儿子说媳妇?这门亲事说啥他也不能同意。
马老头正在冥思苦想,左右为难时,东村的李媒婆来到他家,她对马老头简单寒暄了几句之后,就直入正题:“老马大哥,三十里堡我姑家儿子表哥的大儿子李学志,今年三十岁,年前老婆刚刚过世,托我给他说门亲事。我琢磨着你家大莲挺合适,李学志说,他愿出三百元的彩礼,外加木箱、箱柜、梳妆台,挂衣架子,方桌,被子,还有脸盆、热水瓶、毛巾、尼龙袜子,这些都能准备。而且大莲过门后,就能当家,这样的好事,你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呀!”
马老头听了,心里活泛,觉得也挺好,但他还是说:“她婶儿,好是好,就怕大莲不同意啊。不瞒你说,她和前村的小六子好上了。”
李媒婆听了,不屑一顾地说:呵呵,小六子,他家比你家还穷,他爹出得起彩礼吗?你忍心让大莲去他家受苦吗?再说了,没有彩礼,你拿什么给你儿子说媳妇?女儿的婚事还不是你说了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事,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你尽管做主,哪能由着女儿的性子?
马老头听了李媒婆的话,思前想后,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于是没有和大莲商量,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李媒婆走后,马老头把她的话向大莲一说,大莲顿时哭得像泪人似的,对马老头说:爹,你真糊涂啊,李媒婆的话你也信?死的都能说成活的,你可不能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呀!这门亲事,我死活不会答应的!”
马老头说:大莲啊,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你不想想,小六子虽好,可他家出得起彩礼吗?没有彩礼,我拿啥给你弟弟说媳妇啊?你弟弟娶不上媳妇,咱们老马家可就断了香火了!你就帮帮爹,成全了你弟弟吧!爹求求你了!
见大莲还是不答应,马老头双膝跪在女儿面前,哭着说:大莲呀,你要不答应,我就跪着不起来……”
大莲看见父亲老泪纵横,心一下子软下来。她随即也跪在父亲面前,哽咽地说:爹,你起来,我同意。说完,父女俩在一起抱头痛哭……
第二天,李媒婆送来一堆衣服布料和30块钱,说是接人时再把那270块钱捎来。
二、嫁人
一个月后,李学志牵着一头小毛驴来到马老头家,拿出270元,酒足饭饱之后,大莲骑上小毛驴,就跟着李学志离开了。
李学志是三十里堡有名的无赖,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前几年和几个狐朋狗友在海上发了点小财,于是在村里开始牛起来,扬言要娶个黄花闺女让村里人看看,谁还敢再瞧不起他?李学志属于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他牵着小毛驴在乡间小路上走着,想着自己娶了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心里乐滋滋的,不由得哼起不知名的小曲儿来;大莲骑在毛驴上,耷拉着脑袋,愁眉不展,一句话也不说。他俩各想各的心事。
这时候,天阴了下来,北风阵阵,黄尘滚滚,眼看就要下雨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要是下起雨来可咋办呢?不一会,他们二人来到一个山洞前,李学志对大莲说:“咱先在这儿歇会儿再走吧。”于是二人走进山洞,坐下来休息。
这时,风越刮越大,稀稀拉拉的小雨也下个不停。李学志坐在那里,心想:这个小娘皮看重的恐怕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的钱吧,怎么才能让她死心塌地的做我的老婆呢?不如先将生米煮成熟饭,她后悔也来不及了。想到这里,李学志像饿狼扑食一般将大莲按倒在地。
他一手按住大莲,一手用力去扒她的裤子,任凭大莲如何拼命挣扎,也抵不住身强力壮的李学志,就这样,大莲真正成了李学志的人了……
回到李学志家里,大莲终日闷闷不乐,总是以泪洗面。李学志虽然无赖,但架不住有一张好嘴,而且也的确稀罕大莲,给她吃好穿好,让大莲好好跟他过日子。时间一长,大莲也就认命了。
大莲年轻,长得水灵,又有文化,所以村里的青年都很喜欢她,有事的请她帮忙,没事的找她说说话,这些事本来很正常,却引起李学志极大的不满,他怕时间一长大莲的心野了,就会离开自己,于是就把气全撒到大莲身上,一见她和男青年说话,回家后就是一顿毒打。
可是大莲的美貌还是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搭讪,没有办法,李学志就把家迁到村外,并且把大莲关到家里,不让她出门。这时大莲成了李学志的笼中鸟,心里非常不高兴,但也无计可施,只好过一天算一天了。
转眼五年过去了,大莲在家料理家务,李学志在一家私人矿场上班。在一次爆破施工中,李学志身负重伤,从此卧床不起。在大莲的精心照料下,李学志的命保住了,但造成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这时,家中的大小事全落在大莲一个人身上。李学志虽然着急,却没有任何没办法,脾气自然也收敛多了,再不敢向大莲乱发脾气了。
三、外遇
大莲是个勤快人,她在房前屋后种瓜种菜,在家中喂鸡养鸭,小日子过得还算红红火火,人人都说李学志有福,娶了个如花似玉还能勤俭持家的好媳妇。
三十里堡南山有个石子场,场长叫丁永松,他手下有二三十号人吃饭,所需副食全由他到乡下采购。
有一天,丁永松骑着自行车来到三十里堡,他沿着村子吆喝:收鸡蛋来,快来卖呀!”他围着村子转了一圈,也没有收到多少鸡蛋。他来到村西头,吆喝了几声,就见一个女人提了一篮子鸡蛋向他走来。丁永松一看这个女人身材苗条,风姿秀逸,想不到乡下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竟忘了买鸡蛋。
大莲站在丁永松面前,含羞小声说:“大哥,我卖鸡蛋。你要吗?”
听到话语声,丁永松有些语无伦次的说:“要,要,有多少要多少。”
大莲家的这篮子鸡蛋,新鲜,清一色的红皮,他一过秤,整整十斤。丁永松高兴,每斤多给她一角钱,并且对大莲说:“从今以后,你家的鸡蛋我包了,有多少要多少,一集我来收一回,你就不要卖给别人了。”
大莲开心的满口答应,拿着钱,提着空篮子,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自此以后,大莲家的鸡蛋就全卖给丁永松了,一来二往,二人也就成了熟人了。
丁永松走南闯北,生性轻浮,又好沾花惹草,他见大莲楚楚动人,便用小恩小惠讨好她,有时五斤算六斤,有时额外多给她一两块钱。时间长了,两人便有了感情。大莲有时留他在家吃饭,李学志虽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
终于有一天,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李学志知道自己不能再干那种事,也就忍了,他对大莲说:“大莲,我的情况我知道,你们俩的事,我不管,只要你不丢下我不管,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多少给我留点面子就行。”
从此,村里人经常见大莲和丁永松偷偷幽会,不过既然人家丈夫都不闻不问,外人也就没心思多管这类闲事了。
四、愈演愈烈
有一天,丁永松故作神秘的对大莲说:“石子场做饭的老刘头年老体弱,我打算把他辞退,你要愿意,可以到我的石子场做饭,我给你双倍的工资,你看怎样?”
大莲一听,喜出望外,心想:“这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比在家干活强多了。”于是她满口答应。
回家后大莲给李学志说了去石子场做饭的事,李学志明知丁永松没安好心,但又没有什么办法,也只好同意了。
大莲来到石子场,给整个石子场增色不少。有个漂亮的女人给一帮大男人做饭,大家心情愉悦,干劲猛增,石子的产量几乎翻了一番了。
丁永松看在眼里,喜在心头。白天,大莲在石子场做三顿饭,还得抽时间回家照顾李学志,晚上就在石子场与丁永松睡觉,俨然如夫妻一般。石子场的工人都夸大莲长得漂亮,饭菜做得香甜可口,都把大莲当嫂子看待,成天打打闹闹,亲亲热热,犹如一家人。
最高兴的是丁永松,他得到了大莲,开心的不得了,当成心肝宝贝,那些日子,二人真的是如胶似漆,如糖似蜜,把她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口里怕溶化了,不知待她如何是好了。
可是丁永松生性流氓,时间一长,他就觉得大莲不够新鲜了,于是开始对她有些冷淡。不过,他深知大莲是棵摇钱树,有了大莲,就不愁票子滚滚而来。
于是丁永松就命令大莲跟石子场的工人睡觉,大莲自然不干,丁永松就用皮鞭子毒打她,直到大莲顺从为止。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沦为暗娼。
大莲白天是人,晚上是鬼,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她有苦说不出,有冤无处伸,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自从大莲成了暗娼,她对李学志的照顾就大不如以前了,李学志病困交加,不久便离开了人世。大莲只好搬到石子场去住。这时,她恨死了丁永松,但离开了他又觉得难以生活,也就只好认命了。
大莲在石子场混了大约两年,她给丁永松赚了不少钱,可是丁永松心狠手辣,对她管得很严,只要稍不如意,就对她拳打脚踢。
大莲自然不甘心一直忍受这种窝囊气,暗中与石子场的工人鬼混,偷偷的瞒着丁永松往外倒腾石子,可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呢?被丁永松发现,又是一顿毒打。工人们谁也不敢过问,只有一个青年宋玉昌同情她,时不时的安慰她,帮她解决生活困难。
有一天,丁永松兴高采烈地从外边归来,他叫大莲做了几样菜,说要喝两杯。丁永松喝的酩酊大醉,非要跟大莲睡觉。大莲虽不情愿,但也拗不过他,只好依从了他。
丁永松和大莲来到屋里,可烂醉如泥的他哪里还干得了那种事,倒头便睡,不一会就呼呼地睡着了。
大莲见丁永松睡得像个死猪,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是丁永松害苦了我,他若不死,我就永远没有翻身之日,不杀丁永松,难解我心头之恨。
于是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她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咬咬牙,把眼一闭,狠狠地朝丁永松的头上砍去。丁永松大叫一声,挺身而起,但是为时已晚。
大莲一不做二不休,接连朝丁永松的身上又砍了几刀,可怜丁永松倒卧在血泊里,两腿一蹬,见阎王去了。
五、逃亡
大莲杀了丁永松,虽说出了一口恶气,可她哪里经过这样的事,冷静下来以后,怕的不得了。
大莲不敢告诉别人,偷偷的跟宋玉昌说了。宋玉昌趁着夜黑风高,把丁永松的尸体埋在了石子场的一个角落里面。然后两个人收拾了一些值钱的东西,连夜坐火车去了南方。
大莲走了以后,没人给石子场的工人做饭,工人们不干了,就去找丁永松,可丁永松也不见了踪影。
于是就报了案,可这时候大莲和宋玉昌早就跑的没有影了。
虽然觉得丁永松该死,但毕竟也知道杀人犯法,两人整天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一直也没有个固定的落脚地。
大莲原来在家的时候,除了在庄稼地忙活就是给工人们做饭了,而宋玉昌也只会打石头。两人很快就落到身无分文的境地。
至此,他们唯一剩下的就是大莲那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了。
于是宋玉昌也把注意打到了大莲身子上面。大莲一来无计可施,二来反正也做过。就破罐子破摔,重操旧业。
无数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大莲苦苦思索:我生在山区,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如今又沦为人见人欺的下等人,生活为什么对我这样不公,人说黄连苦,可是我的命比黄连还要苦万分,可是我冤枉呀!大莲开始恼恨了,她恨自己的父亲,千不该万不该把自己的女儿当物品卖掉;她恨李学志,说什么“买来的骡子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他从来不把我当人看;她恨丁永松,丧尽天良,玩够了又把她踹到了无底深渊……甚至死了还害的她惶惶如同丧家之犬,东躲西藏,不敢光明正大做人。她怨天尤人,痛不欲生,有时候甚至想一死了之,可终归没下得了狠心。
六、回归
转眼过去了十年,虽然大莲一直担惊受怕,但凭借不错的皮囊,却也混的还算不赖。
大莲感觉过去了好久,风声应该没有那么紧了,加上也过够了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就跟宋玉昌商量打算回去。宋玉昌也正有此意,但两人也不敢直接回蓬莱,于是悄悄的回到了离蓬莱不远的黄县。
此时是八十年代末期,黄县还只是一个老旧的小县城。大莲两人在南方待了十年,也有了一些积蓄,回来买了一套房子,还买了一个门市,做起了早点生意,俨然成为了成功人士,小日子过得也算潇洒。
大莲终于觉得舒心起来。
可是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在回来的第二年,宋玉昌有一次喝了酒,跟别人闹了矛盾,对着人家放狠话:别惹我,我连人都弄死过,信不信让你跟他下去做伴!
然而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那人报了警。由于宋玉昌是蓬莱人,又说出弄死人的话,警察跟蓬莱警方联系,结合当年的情况,很快将案件侦破。
虽然丁永松有过侵犯大莲的过错,但大莲还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5年。而宋玉昌也因窝藏罪被判刑三年。
大莲两人刚刚开始的好日子,也就此结束。